(一)非對稱融資壓力
特許連鎖經營是連鎖經營的形式之一,其他兩種為直營連鎖和自由連鎖。原國內貿易部發布的《商業特許連鎖經營管理辦法(試行)》中對特許連鎖經營的解釋是:特許連鎖經營是指特許人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連鎖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特許加盟商使用,特許加盟商支付相應的費用。而國際特許連鎖經營協會(In-ternational Franc hise Assoc iation,IFA)對特許連鎖經營的解釋是:特許連鎖經營是特許人與特許加盟商之間的一種契約關係。根據契約,特許人向特許加盟商提供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特許權,並給予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采購等方麵的指導與幫助,特許加盟商向特許人支付相應的費用。但是,無論何種定義特許連鎖經營均具有如下特征:
(1)特許連鎖經營具有資產獨立性的特征。特許加盟店之間以及特許加盟店與特許總部之間的資產都是相互獨立的,也就是加盟商對其店鋪擁有所有權,店鋪經營者是店鋪的主人。
(2)特許連鎖經營實行獨立核算。特許加盟店與特許總部都是獨立核算的企業,特許加盟店在加盟時必須向特許總部一次性交納特許加盟費,並在經營過程中按銷售額或毛利額的一定比例向特許總部上繳特許權使用費。
(3)特許總部與其授權成立的特許加盟店之間的關係是平等互利的合作關係。特許總部在經營管理上往往不采取強製性的措施,一方麵通過特許連鎖經營合同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另一方麵則是通過有效的服務、指導和監督,引導特許加盟店的經營行為。因此,對特許連鎖經營總部來說,最重要的是特許連鎖經營合同,並樹立為特許加盟店服務的觀點。
由此可見,就特許連鎖經營的契約雙方(特許人和特許加盟商)而言,他們所分別麵臨的融資壓力和困境是很不對稱的。特許連鎖經營對特許人來說是一本萬利的事,即一個本錢(模範店或模範產品、服務、品牌)一萬次地被利用,利用一次,賺一次錢,擴大一次規模,實現低成本擴張,從而實現利用他人資源在短時間內迅速擴大市場占有率。如日本富士膠卷公司在中國開有 2 200家特許專洗店,一家店支持1 萬元,共投入 2 200萬元,使市場占有率保持在45%。可以說特許連鎖經營對於特許人而言,是借助了特許加盟商的財力和物力實現了短時間的超常規發展,因而對於他們邀請到足夠的加盟商本身就是實現了融資,他們的融資壓力或者說融資困境並不是十分巨大的。
相比較而言,特許加盟商在我國往往是一些中小投資者,甚至是資產或者資金貧乏的人群(如下崗、待業人員)。雖然他們可以通過加盟特許連鎖經營體係,利用他人成功的經營經驗減少經營風險、提高經營成功率,但是如何解決開業啟動和後續發展的資金是他們事業能否取得成功的關鍵,也是我國特許連鎖經營產業能否健康、持續發展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