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製定崗位要求和條件(1 / 1)

招聘工作被稱為一門藝術,如果使用恰當且係統的方法,效果會很好。招聘中常見的一個錯誤是,太注重工作的技術條件,太注重應聘者的技術經驗。如新開業的飯店經理們總想找那些從事過飲食業工作的人,而汽車加盟店的經理們想招到有機械經驗的工人。實際上,與員工相關聯的問題中源於缺乏技術的還不到5%。

要雇請到最好的員工,招聘者應考慮的是工作的性質。招聘者需列示一下要招聘的崗位對員工在素質、能力、性格、特點等方麵具有什麼樣的要求。例如,良好的口頭表達能力對大多數銷售人員而言很重要。

每一個職位都有其獨特的性質,有些性質要比其他的更為重要。職位的性質可以分為以下三大類:

(1)知識、技術和能力是一個崗位的更為明確的技術要求要件,因此應認真考慮這些要求。如果需要那些有過實際銷售經驗和經過銷售培訓的員工,那就需要考慮到底需要多少的培訓和多高的經驗水平?什麼方麵的銷售經驗比較重要?雇主能提供多少培訓機會?如果提出的要求過高反而會篩選掉那些合格的應聘者。

(2)主觀意願性也很重要。在酷熱、夜班等比較艱苦的工作條件下,應聘者必須主觀上願意從事此項工作。即使有一個訓練有素且經驗豐富的人,但如果不願在這樣的工作條件下工作,你還是不能雇傭他。花些時間去設計一個具體環境下的工作,以便能準確地獲知應聘者是否願意來幹這份工作。

(3)人際交往技巧。是否需要員工具有很好的人際交往的能力取決於工作的性質。一名女招待必須能與其工友建立起長期的信任關係,一名售貨員必須能迅速獲得顧客的信賴,這兩項工作都需要應聘者有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雇主需要確切地知道對要招聘的職位在人際交往技巧方麵的要求。

當你在列示所期望的工作性質時,應考慮各個方麵:(1)與任務要求相關的具體技巧或能力;(2)任務的複雜程度;(3)任務的多樣性;(4)決策與判斷能力;(5)監督程度;(6)獨立工作或團體工作;(7)工作內容或程序變化的頻度;(8)與其他員工的接觸程度;(9)交往類型;(10)書麵表達能力;(11)口頭表達能力;(12)要求的精確度;(13)詳細水平以及程度;(14)工作條件;(15)時間與進度;(16)進度的可預測性;(17)與顧客聯係的程度與類別;(18)加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