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官製度與用人政策是我國曆代封建政府鞏固其政權的統治措施之一。在我國漫長的封建社會時期,統治階級一方麵大力發展教育,另一方麵不斷探索和完善選官製度,畢竟“得人者昌,失賢者亡”。

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過“世卿世祿”製度產生,就是由貴族、官吏世代相傳,父死子繼。戰國時,“世卿世祿”製逐漸廢除,官吏的選舉製度發生了根本變化。秦在統一中國之前,“仕進之途,唯辟田與勝敵而已”,而勝敵是其主要途徑。秦統一中國後的官吏,也就多出於軍功。

到了漢代,朝廷為了適應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統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礎上,建立和發展了一整套選舉人才的選官製度。這套製度包括察舉、公府與州郡辟除、大臣舉薦、考試、任子、納資及其他多種方式,其中主要是察舉。

察舉又稱薦舉,即中央和一定級別的官吏通過考察,將無官職的士人及下級官吏推薦給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授予官職或予以提升。西漢開國,高祖劉邦曾下求賢詔,令從郡國推舉有才能的“賢士大夫”,開漢代察舉製的先河。到漢文帝時,察舉正式成為了一種選官製度。

察舉製在西漢到東漢初曾為網羅人才發揮過重要作用,以後隨著政治日漸腐敗,察舉不實的現象日漸嚴重。到東漢末年,它已經成了豪強官吏安插私人親信的工具,完全失去了最初的意義。於是,魏晉以後,九品中正製逐漸代替了察舉製。

九品中正製又稱門閥製,即是通過各州、各郡中正官的品評,把人才分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被評為上等之列的人才將推薦給各級政府,吏部選拔官員時要向中正官征詢被選者的家世情況、品級。晉以後就完全由家世確定品級,形成了重家世輕德才的風氣。所謂“平流進取,望至公卿”的說法,就是對這種積弊的抨擊,這樣就形成了豪門世家把持各級官僚機構的局麵。

隋代以後,隨著門閥製度的衰落,此製終被科舉製代替。隋文帝即位以後,廢除九品中正製,開始用分科考試的方式選拔官員。他令“諸州歲貢三人”參加考試,合格者可以做官。隋煬帝於609年建立進士科,至此科舉製正式形成。

唐承隋製又增加了明經、明法、俊士、明書、明草等科。後來一直沿用到明清。至明清時,朝廷已經形成了完備的科舉考試製度。

明清時代,凡入學者必經童試,錄取者為童生,再經“歲考”,錄取者稱“生員”,俗稱“秀才”。

明清科舉考試,主要分三級進行:鄉試、會試和殿試。鄉試通過稱“舉人”。會試考中者叫“貢士”,第一名稱“會元”。殿試又叫廷試,由會試錄取的貢士參試,一般殿試不黜落貢士,隻是重新分定出等第名次。

20世紀初,隨著國內形勢的巨變,封建科舉製度早已不適應形勢的需要。1901年清政府實施“新政”,1905年清政府廢除了科舉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