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務府是清代特有的管理宮廷事務的機構。內務府來源於滿族社會的包衣(奴仆)製度,其主要人員分別由滿洲八旗中的上三旗(即鑲黃、正黃、正白旗)所屬包衣組成。
順治十一年(1654年),清政府建立了十三個衙門,由太監主管。順治至康熙年間,十三個衙門被合並為內務府,逐漸形成定製,稱“總管內務府衙門”,並設置了專門的最高長官“總管內務府大臣”。內務府大臣由皇室家奴(即包衣)負責,初級職位為三品衙門,後升為正二品。
內務府主要機構有“七司三院”,分別是廣儲、都虞、掌儀、會計、營造、慎刑、慶豐七個司,負責皇室財務、庫貯、警衛扈從、山澤采捕、禮儀、皇莊租稅、工程、刑罰、畜牧等事;三院包括上駟院、武備院和奉宸院三個院,負責管理禦馬,以及管理皇室傘蓋、鞍甲、刀槍弓矢等物,同時還負責紫禁城、三海、南苑、天壇和其他苑囿的管理、修繕等。
此外,內務府還管轄紫禁城三大殿,管理慈寧宮、壽康宮、禦藥房、壽藥房、文淵閣、武英殿修書處、禦書處、養心殿造辦處、鹹安宮官學、景山官學、掌關防處等。
除了以上設在京城的機構外,內務府還管理諸多京外附屬機構,比如江寧織造處、蘇州織造處等皇室采辦機構,圓明園、暢春園、萬壽山、玉泉山、香山、熱河行宮、湯泉行宮、盤山行宮、黃新莊行宮等皇帝駐驊處和皇室財產。為了便於管理帝後妃嬪的陵墓和有關祭祀活動,朝廷專門成立了陵寢內務府;為了管理沈陽舊皇宮,朝廷專門成立了盛京內務府。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負責管理太監、宮女及一切宮內事務的敬事房也隸屬總管內務府大臣管轄。內務府權力奇大,因此成了古代最易斂財的部門,其斂財途徑包括低買高賣、直接貪汙、工程斂財等。
1911年辛亥革命後,清朝最後一個皇帝溥儀退位,但紫禁城及為皇帝服務、管理皇室事務的內務府被原封不動地保留了下來。直到1924年,溥儀被逐出宮外,內務府才從此自曆史上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