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丹盛宴
來自丹麥的彼得正從洛杉磯騎自行車橫跨美國大陸,在這個鳥不拉屎的美國中部小鎮投奔丹麥老鄉小馬,稍作休整,再向美國東海岸騎行。而我通過國內的朋友認識了小馬,也正好同時路過這個小鎮,於是我們三個外國人就這麼在美國中部的小鎮聚到一起。小馬的名字Mads在丹麥語裏發音接近中文的“馬氏”,他比我小幾歲,所以這裏就用小馬來稱呼他了。
彼得向公司申請了三個月的假期,來美國騎自行車橫穿北美大陸,從太平洋沿岸的洛杉磯一直到大西洋沿岸的查爾斯頓,大約五千公裏。公司領導聽了他的計劃,居然十分支持,不但準了他的假期,甚至還給他一部分讚助,支持他去完成如此了不起的計劃。
彼得似乎非常滿意他的旅程,一路上遇到很多友善的美國人,給他提供了很多幫助,甚至很多地方報社和電視台都來采訪,讓他很受鼓舞。我在國內經常吹牛自己在美國曾經自駕幾萬公裏,但在美國,這根本沒人在乎,他們覺得開車的公路旅行太安逸了,毫無挑戰性。而像彼得這樣騎自行車橫貫美洲大陸才是真正的勇士,有氣魄、有膽量。
不過彼得也有一些不愉快的經曆,最不愉快的路程在新墨西哥州,因為騎自行車必須避開一些有坡度的路段以節省體力,而且他不熟悉當地情況,經常會走錯一些路。有時候,他不小心騎行經過一些低收入的黑人聚居區,在那裏很多人無所事事地在路邊閑逛,有些人會以威脅的口氣向他要香煙,也有些人以非常不友善的眼神盯著他看,那些眼神似乎在告訴他:“嘿,你這個閑得蛋疼的白人,沒事來我們這裏得瑟什麼?你有錢有閑,你騎著你那風騷的自行車,戴著時髦的太陽鏡滿世界瞎跑,你大可以去風景秀麗的地方享受人生,何必來我們這樣的貧民區呢?沒事來顯擺嗎?快給我滾蛋,否則有你好看!”
在美國,騎自行車,身材健美,一般來說還都是比較有錢的人。雖然在美國黑人也可以當總統,但種族隔閡的烙印似乎還打在很多人的內心深處。
一個純種的白人,騎著全副武裝的高級自行車在黑人貧民窟大搖大擺,顯然有些不合時宜。
那一天晚飯,我們仨打算好好吃一頓。美國中部的小餐館當然看不上眼,一定要來一些高端貨。於是我炒菜,小馬做丹麥烤麵包,彼得負責打雜。
小馬決定要用丹麥風格的麵包,加上麋鹿肉,來做美式漢堡。這麋鹿是去年小馬去懷俄明打的,麋鹿太大,他自己根本吃不了,就把大多數麋鹿肉都攪拌成肉末,然後一塊塊裝好,儲存在冰箱。他說,趁現在人多消耗掉一些,否則今年如果再打一頭麋鹿,冰箱就要放不下了。
罪過啊罪過,居然連野生麋鹿肉也會過剩,讓我這樣從小吃健美豬長大的人情何以堪呢?
我在美國吃過野生的鹿肉,相比鹿肉,我感覺麋鹿肉更加細膩,口感更好,非常接近高品質的牛肉。小馬是一個很講究的人,他堅持用木炭來烤麋鹿肉,而不是用燃氣或用電的燒烤,他說木炭烤出來的會有一種天然的香味。其實我是吃不出來其中的區別的,隻是覺得燒木炭相對麻煩,而燃氣就非常方便。
我沒親眼見過小馬打的這頭麋鹿具體有多大,但我看過這頭麋鹿的鹿角,至少有1.3米高,捧在手上感覺沉甸甸的。長期生活在哥本哈根的彼得也沒有見過這麼長的鹿角,兩個好奇的人一起捧著鹿角合了一張影。
其實把麋鹿肉烤了做漢堡是巨大的浪費,麋鹿肉被烤過以後,就吃不出那種獨特的口感。所以我決定來炒一盤中式的麋鹿肉。炒麋鹿肉時,一定要用大火把鍋底加熱到最高溫度,然後加油,待油略微冒青煙的時候,放入切好的麋鹿肉爆炒,爆炒幾分鍾,快速出鍋,這樣可以使肉質保持鮮嫩。將炒好的麋鹿肉先放在一邊,然後炒西蘭花。最後再將麋鹿肉和西蘭花混合均勻,沒想到效果出乎意料地好。連挑剔的小馬都說,這樣燒才體現出野生麋鹿肉的價值。我居然用美國的西蘭花和美國的野生麋鹿肉,完成了這盤中式炒菜,套一句俗話:世界真奇妙,一切皆有可能。
另外兩個菜就有點俗了,一盤是青椒炒蝦肉,另外一盤是西紅柿炒雞蛋,雖然俗,但對付丹麥人,已經綽綽有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