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縣尉田秀榮(1 / 2)

李鈺見機得快,有意一探底細,把手一招,邀他同桌敘話。

小二顯然也是個話嘮,左右一瞧,見店中並無多少客人,也就抱拳作揖,小心翼翼地坐了下來。

水清月為他斟了一碗黃酒,小二估計很少遇到這樣的待遇,慌得再連聲感激。

李鈺見差不多了,定定神,順著他先前的話頭道:“我們三兄弟卻有來此投軍之意,不料剛到城裏就聞發生了命案,因是生人,怕惹禍上身,因而才躲在這裏喝悶酒。”

小二見他說得有模有樣,不疑有他,哈腰道:“這您可是瞎擔心哩。我們尉氏田縣尉一向秉公執法,不懼權貴,尉氏縣的老百姓無不將他視作青天大老爺。這募兵號令正是田縣尉所發,十裏八鄉、鄰近州縣的好漢均是衝著田縣尉的剛義名聲慕名而來。若是換了縣令縣丞,嘿嘿,估計都沒人鳥他。”

三人聞言,均露出好奇之色,因為他們知道,一縣之長乃是縣令,其次是縣丞,再次是主簿,最後才輪到縣尉。

唐代縣級政府行政機構中,縣令是長官,負責統籌全縣之政務;縣丞是副長官,輔佐縣令行政;主簿是勾檢官,負責勾檢文書,監督縣政;而具體負責執行辦事的就是縣尉。其職掌包括行政、司法、財政等各個方麵,是具體負責庶務的官員。

根據《唐六典·三府都護州縣官吏》關於縣尉的記載:“親理庶務,分判眾曹,割斷追催,收率課調。”

說白了,縣令統掌一縣財政、人事、軍事諸事,可謂是一把手;而縣丞是副職,專職輔佐縣令行事;這主簿擔任著監督的職責。而縣尉簡單點說,就是為上麵各位頂頭上司跑腿的。

據《唐六典》記載,京縣設六縣尉,分判六曹事,即司功、司倉、司戶、司法、司兵、司士,一尉判一曹,與州府的六司相對應。畿縣、上縣設尉二人,亦掌六曹,一掌兵法士,一掌功戶倉。

而像尉氏縣這樣的小縣城,自然隻能算是下縣,隻設縣尉一人,但不管怎麼說,都隻是一個跑腿的存在。

但現在據這小二所言,這小小一個縣尉的聲名竟然蓋過了縣令、縣丞等長官,怎能不讓他三人驚奇。

徐慕白聞言也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咧嘴一笑,問道:“按照你這麼說,你們都願意聽田縣尉的號令了?”

小二見他笑得燦爛,也憨憨回之一笑,道:“那是自然的了,縣令縣丞大人根本不聞正事,隻知道花天酒地魚肉百姓,若沒有田縣尉主持大局,不待賊兵攻來,恐怕尉氏本地的老百姓都要揭竿而起了。”

三人聞言,不由麵麵相覷,均覺這小二說話未免誇大其詞。

徐慕白依舊一副玩世不恭混不在乎的表情,笑著道:“原來田縣尉竟是這樣一位清官,不過他要募兵抗燕,不知行軍打仗的能力咋樣?”

小二聞言更是來了興致,根本不嫌棄徐慕白那一臉醜陋凶樣,俯身到他身前道:“田縣尉本領可大得很,曾經親率五十名健兒將為禍這十裏八鄉的兩百多名盜匪殺得落花流水。若不是有這功勳,縣令大人怎會將他從一個小小的捕快破格提拔為縣尉大人?”

李鈺聽到這裏,聯想到剛剛在青樓所見所聞的一幕,也覺這田秀榮可能真是一個為民請命的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