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授權有度,掌握分寸(1 / 2)

作為領導者,最終目標是實現對員工的完全授權,讓他們自動、自發地去承擔工作,並在工作中獲得自我管理、自我實現的成就感。授權的好處已經顯而易見,但是,在現實管理中,還有很多領導者由於不懂得授權的藝術和時機,把握不好授權的“度”,喜歡做“保姆式”的領導者。因此導致了很多問題的出現。

(1)簡單放權。簡單放權,很容易產生一放就亂的後果。當局麵嚴重失控後被授權者就可能會自作主張,過多地考慮本部門的利益,忽略整體利益。

(2)直接、完全控製。直接、完全控製,一切就會變得太死板,效率不高,這樣會使中基層的管理人員沒有積極性,因為什麼都被控製住了,下麵的員工工作起來就會很被動。結果就會導致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領導者一個人忙得團團轉。

(3)過度授權。當領導者把該保留的權力統統授權於員工,就是過度授權,這會造成工作雜亂無章,領導者放棄職守,使管理失去控製。

由此可見,授權的“度”是授權的一個重要因素。授權過少,不僅使自己的工作量加大,還會挫傷員工的積極性;授權過度,又會造成工作雜亂無章,使管理失去控製。那麼如何把握好這一授權的“度”,既讓自己從瑣碎事務中解脫出來,還能調動起員工們的積極性呢?

不搶員工的事做

領導者要明白,授權不是不參與,也不是全部讓下屬來參與;不是棄權,更不是簡單的分工。授權更多的的含義是委派。因此領導者要掌握委派的分寸,以使授權的有效性最大化。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的摩文教授經過調查發現,多數成功的領導者都有一個共同點:極力限定自己的工作範圍,不去搶應由員工負責的工作,最大限度地激發員工的潛能。如果把員工的工作攬過來做,從中找出了毛病,然後再去批評員工的工作不努力。這會導致以下情況的出現。

(1)破壞了規矩。千裏長堤,潰於蟻穴。員工都在看著你工作,他們會說:“上司是這樣破壞規矩的。”

(2)打擊了積極性。他們會想,所有的事情都讓你幹了,我們幹什麼?

(3)導致逆反。你代他發現,並批評他,這樣隻會招來員工的厭惡。

所以,不要搶員工的工作,放手讓他們履行自己的職責,你隻需履行督導的職責,這樣員工才能在實際工作中慢慢成長起來,勝任工作,完成任務。

抓大放小,合理決定授權的工作

領導者首先要明確哪些工作需要授權,哪些工作不能授權。一般而言,確立工作目標、製定工作規劃、下達重要指示、人事獎懲、工作成果的檢查、發展和培養部屬等,屬於領導者的工作範疇,但是一些日常事務性工作、具體業務工作、專業技術性工作、可以代表其身份出席的工作、一般客戶接待等,可視為小事、瑣事,則應授權給員工去做。具體說來,有以下幾個方麵。

(1)技術含量低的工作。如打字、複印、訂車票等,不需要太多的專業知識或經驗,都可以放手交給員工去做。

(2)自己不擅長而員工擅長的工作。任何領導者都不是全才,所以應當把事情交給合適的人去做,才能使事情做得更好。比如,你負責選擇一個新的文字處理係統,你可以自己研究,也可以把初期的研究工作授權給你辦公室的電腦程序員。如果你的辦公室有個數學能手,你可以讓他負責仔細檢查所有報告中數字方麵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