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著走,他突然看到一個青年挑著滿滿兩筐茄子,從他的菜地裏走出來,向集市匆匆趕去。

菜農急忙趕到自己的菜地,一看,大個的茄子都被摘走了。他拚命跑著去追趕偷茄子的青年。追上後,伸手抓住吊筐的繩子,質問道:

“你怎麼偷我的茄子?”

那個青年卻說:“這是我自家的茄子,你怎麼說是我偷的?你怎麼誣賴好人?”

“我親眼看到你從我的菜地裏出來,我的茄子沒了好多!”菜農氣憤地說。

“你看到我,怎麼不在你的菜地裏抓住我?”那個青年用無賴的腔調說。

菜農見青年拒不認賬,便拉著他來到了縣衙。縣令李亨是個善於斷案子的人。他先叫兩個人各自說了事情的經過,然後滿有把握地說:“這茄子是誰的,一看便知。”

他命令衙役把筐裏的茄子倒在大堂上,粗粗一看,就指著那個青年說:“這茄子分明是你偷的,還敢耍賴!”

大堂上幾乎所有的人都感到困惑不解。那個青年仍然堅持說:“縣老爺,這茄子確實不是偷的,是我自己的。”

縣令李亨笑笑說:“如果這茄子真是你自家種出來的,你怎麼舍得在茄子剛剛熟的時候,就把小嫩茄子也摘下來去賣?有幾個茄子,還是連嫩枝子一塊劈下來的。可見不是你自家流汗出力種出來的。”

這時,大堂上的人才注意到那堆茄子透出的秘密。青年開始露出心虛膽怯的神色,但仍狡辯道:“那是因為天黑,看不清,才把小茄子也捋了下來。”見年輕人還不認罪,李亨眼珠一轉,計上心來,便說道:“你把這堆茄子分成大、中、小三等,數數看各有多少。不許數錯!數錯了,重打四十大板。”

青年人不知道縣令是什麼用意,便壯著膽子把茄子按要求分開,數清,然後報告給縣令:“大人,大茄子87,中茄子63,小茄子24,一共是174個。”

李亨馬上把一個衙役叫到跟前耳語了一番,衙役便走了出去,不大一會兒,衙役回來又在李亨的耳邊嘀咕了一陣,然後,便指出了青年人就是偷茄子的竊賊。青年人見證據充分,便乖乖地認了罪。縣令李亨是怎樣讓青年人認罪的呢?

當青年人查完茄子數後,李亨便叫衙役到菜農的地裏去數摘掉茄子後留下的蒂把,結果,摘掉茄子留下的蒂把與青年人數的茄子數正相符。證明青年人是偷了菜農的茄子。

同案犯的罪證

明朝的一天,被通緝多日的盜竊頭目王和尚讓追蹤他的捕快給抓住了,捕快在初審他的時候,王和尚又供出了他的同夥李強、李福兄弟倆,於是,捕快又把李家兄弟抓捕歸案。

幾天後,知縣王陽明開始正式升堂審理此案,捕快先把王和尚帶上大堂,還未等王陽明問話,王和尚就跪在地上先開了口:“大人哪,小人有話要說,有道是一人做事一人當,以前所犯的所有盜竊事都是我一個人所幹,與李強李福他們沒有任何關係,你們抓錯了人,他倆是無辜的。”

“什麼?他倆是無辜的,我來問你,李強、李福是不是你招供出來的!”知縣王陽明驚詫地問道。

“大人哪,那是我害怕捕快打我,說的假話,他們倆真是冤枉的。”王和尚狡辯道。

王陽明見王和尚當庭翻了供,心裏不禁一驚,心想,如果王和尚拒不承認李強李福是同夥,自己還真治不了他們兄弟倆的罪,再說,這李強李福到底是不是王和尚的同案犯呢?現在還真就沒有直接證據。

正在他躊躇之時,一個差人走了進來,遞給他一封公函,王陽明拆信一看,是知府給他發來的一封信,信上聲稱李強李福很可能不是王和尚的同案犯,是被王和尚冤枉的。你要謹慎詳查,不要誣陷了好人。

王陽明讀完信,抬起頭看了一眼堂下的王和尚,又瞧瞧手中頂頭上司的信函,不禁犯了難。一會兒,他來到後堂,叫來負責看押的獄差,詢問這幾天在看押期間,有沒有人來探監。獄差告訴他,李家兄弟的親眷來探過監,而且還與王和尚接觸過。

“哦,李家兄弟的親眷來過。”王陽明一下高興起來,他在屋裏踱了幾步,突然眼前一亮,想出了一個主意,他叫來一個親信差人,在差人的耳旁說了一番話,然後差人便急匆匆地出去了。又叫來第二個差人,讓他把堂上的王和尚先帶到另一間屋裏去。

之後王陽明重新回到大堂上,繼續審案,他“啪”的一拍驚堂木。“把三個犯人帶上來!”話音剛落,王和尚、李強、李福三個人便被差人帶了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