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號的由來
“+”“-”號都誕生在德國,至今已有500多歲了。那是在15世紀的時候,德國有個叫魏德曼的數學家,他非常勤勞,整天廢寢忘食地計算。當時,還沒有什麼現成的符號可以使用,他在工作中,一邊計算,一邊自言自語地說:“在橫線上加一豎,就表示增加的意思。‘+’,你就叫加號吧!”“從加號中拿掉一豎就是減少的意思。好!‘-’你就叫減號吧!”從此以後,“+”“-”號就被他帶到了世界上。
“=”的名字叫“等號”,它年齡要比“+”“-”號小百多歲。它是由16世紀的英國學者雷科特創造出來的。當年他在研究數學時,經常碰到兩個數字相等的情況,又無法標記,就決心創造一個符號。比較了許多圖形和符號,他覺得“世界上再也沒有比兩條平行而又相等的直線更相同的了”。於是,他就用兩條平行線段來表示兩個相等的數,並給它取名為“等號”。
“×”號和“÷”號,至今都已200多歲了。18世紀,美國的數學家歐德萊發現乘法也是增加的意思,但又和加法有所不同,怎麼辦呢?他就把加號斜過來寫,表示數字增加的另一種運算法,並給它取名叫“乘號”。“÷”號誕生在瑞士。當時,學者哈納在算賬中遇到要把一個整數分成幾份的問題,但沒有符號可以表示這種算法。於是,他就用一條橫線把兩個圓點分開來表示這種算法,並取名為“除號”。這就是“+”、“-”、“×”、“÷”和“=”五個數字符號的來曆。
大寫數字的由來
當人們開據正式票證時,除了把金額寫成阿拉伯數字外,還要寫上漢字大寫數字,這是我國財經賬務上的一個規定。關於它的起源,還要追溯到明朝。
據史書記載,明朝初年,有四大案件轟動一時,其中有一重大貪汙案“郭桓案”。郭桓曾任戶部侍郎,他利用職權,勾結地方官吏更改數字大肆侵吞政府錢糧,貪汙累計達2400萬石精糧,這個數字幾乎和當時全國秋糧實征總數相等,對明初孱弱的財政是一個巨大損失。
此案牽連12個政府高官、6個部的大小官員和全國許多大地主。朱元璋對此大為震驚,他下令將郭桓及間案犯幾萬人斬首示眾。為了杜絕這類案件的再次發生,製定了嚴格的懲治經濟犯罪的法令,並在全國財務管理上實行了一些有效的措施,其中較重要的一條就是把記載錢糧數字的漢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改用“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陌阡”。這十個讀音相同但不宜篡改的字,作為莊重場合(如財物收據、記賬)的專用數目字。這一方法的實行,防止財務官員亂改數字,堵住了一些賬務管理上的漏洞,對鞏固新生的明朝政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後來,人們在使用這種數字記賬的過程中,又逐漸用“佰仟”二字取代了“陌阡”二字。到了近代,阿拉伯數字引入我國,財務係統中用它與漢字大寫數字相配合,具有相當大的實用性,因而一直沿用至今。
“勾股定理”的由來
“直角三角形兩直角邊的平方和等於斜邊的平方”,這就是平麵幾何的一個基本定理一“勾股定理”。
根據公元前1世紀一部天文曆算著作《周髀算經》的記載,我國在周朝的商高就發現和證明了“句股定理”,“旬股定理”就是“勾股定理”。
公元前6世紀,古希臘的哲學家畢達哥拉斯也發現並證明了這個定理。他還宰了100頭牛以表慶祝。因此,在外國的書籍裏又把這個定理叫做畢達哥拉斯定理。
為什麼我們叫做“句股定理”呢?據傳我國古時把腳叫做“句”,腿叫做“股”。因腳和腿是相互垂直的,所以就把直角三角形兩條直角邊分別叫做“句”“股”。
由於腿比腳長,便把較短的直角邊叫做“句”,把較長的直角邊叫做“股”。
如果我們用繩子把腳和腿(句、股)的端點連起來,就像弓上的弦一樣。所以,把直角三角形的斜邊就叫做弦。
在古代,人們在使用標杆和日影進行天文測量時,把垂直於地麵的標杆看成腿(股),把標杆在地麵上的日影看成腳(句),後來,我國便稱直角三角形為句股形,這一定理便敘述為“句股的平方和等於弦的平方”,這樣便形成了“句股定理”。
“句股定理”和中國古代的四大發明一樣,傳到世界各地。“句股定理”傳到了日本,日本人很重視,把“句”“股”“弦”改作為“鉤”“股”“弦”。後來把“句”寫成“勾”,“勾”是彎曲的意思。可見日本不僅是善於學習的國家,而且還把別人的東西加以改造,成為自己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