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下麵將引領您完成出口投保工作!
(一)如何進行出口投保具體操作
1.填寫投保單
投保人根據出口合同或信用證規定,在備妥貨物並確定裝運日期和運輸工具後,按照保險公司規定的格式逐筆填製投保單,送保險公司投保。
2.審核保險單
保險公司以投保單為憑出具保險單,作為接受保險的正式憑證。投保人應認真審核。
3.修改保險單
投保人在保險公司出具保險單後,如需更改險別、運輸工具、航程、保險期限、保險金額等,必須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保險公司立即出立批單,附在保險單上作為保險單的組成部分。
4.交納保險費
投保人按規定交納保險費。
5.保險索賠
被保險貨物抵達目的地後,如發生承保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可有國外收貨人憑保險單等有關憑證向保險公司或其代理人索賠。
(二)怎樣正確填寫投保單
在進出口業務中,投保海運保險時,投保人均需填寫進出口貨運投保單,作為其對保險標的及其他相關事實的告知和陳述,保險人則根據投保單所填寫的內容決定是否接受保險,保險人如果接受保險,即以投保單為依據,出立保險單,確定其所承擔的保險責任,並確定保險費率,計算投保人應交納的保險費。
1.熟悉投保單格式
2.填寫投保單
投保單時應按照下麵要求填寫。
(1)保險人。即承保人,一般為保險公司或保險商或其代理人,但不能為保險經紀人。
(2)被保險人。本欄目為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一方。一般是誰投保,誰為被保險人。如果以CIF條件成交,由賣方辦理保險,一般以賣方本人為被保險人。
(3)保單號。本欄目確定保險保障的貿易貨物的具體批號,以方便發生索賠時進行核對。出口貨物填寫該批貨物的發票號碼。
(4)標記。本欄目填寫出口商品的運輸標誌,或寫明按發票規定(as Invoice)。
(5)包裝及數量。本欄目寫明出口包裝方式及包裝數量,並填寫最大包裝的件數。如果一次投保有數種不同包裝時,可以“件”(Packages)為單位。散裝貨應填寫散裝重量。如果采用集裝箱運輸,應注明(in Container)。
(6)保險貨物項目。本欄目填寫保險貨物的名稱,按發票或信用證填寫,如果貨名過多,可隻寫統稱,不必過於具體。
(7)保險金額與貨幣。本欄目填寫按照貿易合同或信用證規定的加成計算得出的保險金額數值;計算時一般按發票的金額加成。保險金額貨幣名稱要與發票一致。
(8)運輸工具。本欄目海運時應寫明具體的船名。如果中途需轉船,已知第二程船時應打上船名;如果第二程船名未知,則隻需打上“轉船”字樣。集裝箱運輸應打明用集裝箱裝運。
(9)開航日期。本欄目一般應注明“按照提單”或注明船舶的大致開航日期。
(10)裝運港和目的港。本欄目填寫起始地和目的地名稱。中途如需轉船,則應注明轉船地。若到目的地後,需轉運內陸,應注明內陸地名稱。如果到達目的地的路線不止一條,要填寫經過的中途港(地)的名稱。
(11)承保險別。本欄目具體寫明險別及按什麼保險條款執行。
(12)償付地點。本欄目寫明通常在目的地支付賠款。如果被保險人要求在目的地以外的地方賠款,應予注明。
(13)投保人簽章。本欄目應如實填寫投保公司名稱、電話、地址。
(14)投保日期。本欄目填寫投保日期,要注意投保日期應在船舶開航日期或貨物起運日期前。
在出口投保時,有時為簡化手續,投保人不單獨填寫投保單,而以現成的公司發票副本代替投保單,並將下列內容在發票上逐一列明:承保險別、投保金額、運輸工具、開航日期、賠款地點、保單份數、投保日期、其他要求等。
辦理投保手續後,投保人如果發現填寫內容有錯誤、遺漏,或實際情況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保險人,申請變更有關內容,以免因重要事實陳述不實而致使保險人解除保險合同或拒付保險賠款。
(三)怎樣繕製保險單
保險公司接受投保人的投保申請後,認為可以接受的,便根據投保單的內容繕製保險單,作為保險合同成立的書麵憑證。投保人則需參照信用證、貿易合同及發票等單據對保險單進行審核,以保證單證一致、單單一致,並和合同的規定相符。保險單一式若幹份,保險公司留存一份,其餘交給投保人,作為其議付的單據之一,同時保險單也是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索賠的依據。
1.繕製保險單
繕製保險單操作如下。
(1)發票號碼(Invoice No。)。本欄目填寫投保貨物商業發票的號碼。
(2)保險單號次(Policy No。)。本欄目填寫保險單號碼。
(3)被保險人(The Insured)。本欄目中如信用證無特別規定,保險單的被保險人應是信用證的受益人,由於出口貨物絕大部分均由外貿公司向保險公司投保,按照習慣,被保險人一欄填寫出口公司的名稱。但遇到特殊規定時,具體填寫內容應按照L/C的特殊規定而定。
(4)保險貨物項目(Deion of Goods)。本欄目應填寫保險貨物的名稱,按發票或信用證填寫,如果貨名過多,可隻寫統稱,不必過於具體。
(5)包裝、單位及數量(Quantity)。本欄目寫明包裝方式及包裝數量,並填寫最大包裝的件數。如果一次投保有數種不同包裝時,可以件(Packages)為單位。散裝貨應填寫散裝重量。如果采用集裝箱運輸,應予注明(in Container)。
(6)保險金額(Amount Insured):本欄目一般按照發票金額加一成(即110%發票金額)填寫,至少等於發票金額。對超出110%的保險費可要求由開證人承擔,最終以雙方商定的比例計算得出,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不接受保額超過發票總值30%,以防止個別進口仿故意損壞貨物,串通當地檢驗部門取得檢驗證書,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額尾數四舍五入取整,幣種、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