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見戰瀾拿出一柄太刀,說道:“犯罪嫌疑人,石某,於被捕之前,用此刀殺害倭國陰陽師,共計二十七人,請問是否認罪?”
石衛門沒說話,而是看了一眼張聚晨。
張聚晨起身說道:“請問控方律師,在你的表述中,指控我的當事人謀殺倭國的神職人員,除了這柄刀以外,是否還有其它證物?“
“有證人。“戰瀾道。
“請控方律師聽清我的表達,我問的是證物!“張聚晨道。
“目前沒有其它證物。“
“那麼這項指控的證據不夠充份,不足以證明我的當事人用它來殺掉二十七人。“
“在一個月前,放罪嫌疑人親口說出,他殺了人。“戰瀾道。
“一個月前,請問控方律師是否還記得十天前早上吃了什麼?吃了多少?用時多久?“張聚晨咄咄逼人。
戰瀾的記憶力還算可以,但讓他記著十天前吃的什麼,的確有些困難,因為戰瀾所吃的食物太過繁雜,不可能一一記住。
“忘記了,是嗎?由此證明,一個月前,我的當事人所說的話,也有可能忘掉。對此,不能作為證詞,控訴人也不能作為證人。該項控告,不成立。“張聚晨上台來第一回合,就將天平傾斜了。
此時對石衛門有利。
白石塔的眾人看向艾華,艾華隻是輕輕的擺擺手,表示沒事。在倭國殺人,華夏的法律和天條都無法定以重罪,
“於一個月前,在冀中市區,某爛尾樓,犯罪嫌疑人石衛門,曾與我特殊事務部幹警交火後,逃逸,而逃逸前,還曾掩護桃源組織首腦,方貴逃逸,請問原告律師,對於此事如何解釋?“戰瀾道。
“我的當事人,是一名僧侶,當時是在與方貴洽談廟宇修建,一切的合作事宜,都停留在在口頭許諾,所以兩人沒有正式達成合作關係,由此證明,我的當事人並非是桃源組織的人,所以掩護他人逃逸的事請,不存在。“張聚晨道。
按照張聚晨這樣來說的話,石衛門與桃源一點關係都沒有。
艾華也沒想到,這個張聚晨如此難纏。
“當時有三個人在場,你這樣說,是在狡辯。“戰瀾說道。
“法律是講證據的,這裏是法庭,不是以人的多少就能左右審判的結果。“張聚晨道。
“於一個月前,在爛尾樓矛盾之後,犯罪嫌疑人,石衛門,涉嫌綁架警務人員,袁寧,並出口恐嚇,欲殺害警務人員,後由警員艾華及時阻止,未能得逞,對於此事,你可認罪?“戰瀾道。
“及時阻止?那就是未發生謀殺事件了,既然未發生,該控訴當然也不成立。“張聚晨道。
“綁架警務人員,謀殺未遂,這兩個罪名,你可認罪?“戰瀾道。
“請控方律師出示袁寧的警官證件,否則,不能以警務人員的分作為本案的受害人。“張聚晨說道。
綁架一個普通人可能隻判十年的有期徒刑,而綁架警務人員,則是二十五年打底,還有可能判處死刑。
這時在戰瀾的示意下,袁寧上台展示警員證件。
張聚晨仔細觀察證件,發現一個漏洞。
張聚晨一笑,說道:“該證件的簽發時即是上個星期,有此可證明,袁寧在一個月前,並不是警務人員。所以不能以綁架警務人員來下結論。”
“我不得不服你,你的確是牙尖嘴利。不過你看好了,這裏的標注是特殊事務部,特殊外派員。這一職務是不記錄在案的,兩年前,袁寧警員就入職了,隻不過是一個星期前才調任的。”戰瀾道。
張聚晨見特殊事務部的鋼印,心裏也是一個激靈,怎麼會是這個部門。
當即要求休庭。
審判長閻羅王看向戰瀾。
戰瀾點點頭,表示接受休庭。
閻羅王輕輕的敲了一下小錘,宣布休庭,半個小時後繼續開庭審判。
在休息室,張聚晨開始思考石衛門能判多少年,因為目前局勢雖然自己占了上風,但已經進入逆風局了,這裏是戰瀾的主場,官司再打下去,石衛門也不可能完全脫罪。
張聚晨沒有去見石衛門,隻是再計算怎麼才能讓石衛門少判些刑罰。
方貴目前最大的罪名不是殺人,而是非法拘禁警務人員,這個是能判死刑的罪過,自己,死的那些倭國人民,需要倭國法庭來審判,這個不歸華夏法庭管理。
而且,戰瀾的意思,是想打持久戰,罪名越多,張聚晨的弊端就越多,這是張聚晨的短板。不能在這個方麵輸給戰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