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條 附則
1本製度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總經理批準頒行。
2本製度從頒發之日起施行,修改時亦同。
◎ 計算機管理流程
第一條 購置和維護、維修
1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統一製定公司計算機係統的各種軟、硬件標準,隻有符合這種標準的設備方可使用。
2公司及下屬部門軟、硬件及相關服務的供應商由公司指定專人進行挑選(包括設備的采購)。公司及各部門軟、硬件及相關通訊線路的安裝和連接有公司指定的專人監督。
3軟、硬件設備的原始資料(軟盤、光盤、說明書及保修卡、許可證協議等)根據檔案保管要求保管。使用者必需的操作手冊由使用者長期保管。
4公司及各部門計算機的維護、維修由公司指定的專人負責。
第二條 使用
1公司及各部門的計算機隻能由經辦公室授權及培訓的員工操作使用。
2使用者應保持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並切斷電源。
3使用者的業務數據,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儲在網絡上相應的位置。
4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盤上的應用軟件和係統軟件。
5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遊戲。
第三條 安全措施
1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由該公司文件管理員至少每周備份一次;重要數據由使用者本人向文件管理員申請立即備份。
2公司計算機係統的數據資料列入保密範圍。未經許可,嚴禁非相關人員私自複製。
3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4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泄密。
5計算機的所有軟驅都被屏蔽,使用者不得擅自解除屏蔽,如需使用,必須通過係統管理員的允許。
第四條 上述各項,如有違反,按公司有關規章製度嚴肅處理。
◎ 計算機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 病毒防護
1基本要求
(1)裝有軟驅的微機一律不得入網;
(2)對於聯網的計算機,任何人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不得從網絡複製軟件或文檔;
(3)對於尚未聯網的計算機,其軟件的安裝由電腦室負責;
(4)任何微機需安裝軟件時,須由相關專業負責人提出書麵報告,經經理同意後,由電腦室負責安裝;
(5)所有微機不得安裝遊戲軟件;
(6)數據的備份由相關專業負責人管理,備用的軟盤由專業負責人提供;
(7)軟件在使用前,必須確保無病毒;
(8)使用人在離開前應先退出係統再關機;
(9)任何人未經過他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電腦。
2監管措施
(1)由電腦室指定專人負責電腦部管轄範圍內所有微機的病毒檢測和清理工作;
(2)由電腦室起草防病毒工作計劃(含檢測周期、時間、方式、工具及責任人),報電腦部經理批準後實施;
(3)由各專業負責人和電腦室的專門人員,根據上述作業計劃按時(每周最少一次)進行檢測工作,並填寫檢查記錄;
(4)由電腦部經理負責對防病毒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條 硬件保護及保養
1基本要求
(1)除電腦室負責硬件維護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機或相關的電腦設備;
(2)硬件維護人員在拆卸微機時,必須采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3)硬件維護人員在作業完成後或準備離去時,必須將所拆卸的設備複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