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袴:原寫作“絝”,即當時的褲子。從出土文物及傳世文獻來看,早在春秋時期,人們的下體已穿褲,不過那時的褲子不分男女,都隻有兩隻褲管,其形製和後世的套褲相似,無腰無襠,穿時套在脛上,即膝蓋以下的小腿部分,所以這種褲子又被稱為“脛衣”。左右各一,分衣兩脛。因其隻有兩隻褲管,所以褲的計數與鞋襪相同,都用“兩”字來計,居延漢簡中就有這樣的情況。穿著這種褲子,其目的是為了遮護脛部,尤其在冬天,可以起到保暖的作用,至於膝蓋以上部分則無遮護。
趙武靈王實行“胡服騎射”之後,國人也開始穿著合襠長褲,不過最初多用於軍旅,後來逐漸流傳到民間。
古人在袴的外麵,往往著有一條圍裙狀的服飾,那就是裳。衣、裳、袴三者並用,就可以將身體全部遮覆。當然到了炎熱的夏天,人們也可以隻穿衣裳而不穿褲,因為那時用以遮羞的服飾是裳而不是褲。
(2)鞋:有單底、複底之分。單底的鞋稱履(《急就篇》顏師古注)。履有三種:一種是用皮革製成,也曰“鞜”。其深而大者,謂之“裒”;薄革的小履,謂之“鞮”;以柔皮製作、頭尖者,謂之“靸”。一種用絲製成,曰“綿履”,雲夢出土的秦簡《法律答問》說:“以絲雜織履,履有文,乃為綿履。”一種是用麻製成,也叫“不借”,所謂“不借者,小履也。以麻為之,其賤易得,人各自有,不須假借,因為名也。”(《急就篇》顏師古注)也有以草為之者。
複底的鞋,曰“舃”、“屐”。舃,乃履下有木底者,木底與履底大小相同,實心。屐則以木為之,或以帛為麵,有的以漆畫之,下有兩木齒。《續漢書?五行誌》:“延熹中,京師長者皆著木屐。婦女初嫁,作漆畫屐,五色采作絲。”據《搜神記》載,男鞋方頭,女鞋圓頭。但男女往往通用。從馬王堆一號漢墓帛畫中的貴婦人的鞋和出土的四雙青絲鞋來看,女鞋的前頭有兩個昂起的小尖角。
襪:以布帛作成,也有以皮革製作者。襪一般高尺餘,上端有兩帶,以縛係於足脛。秦漢時有進門脫鞋的習慣。在屋中,多穿襪行於席上,不僅平時燕居如此,上殿朝會亦然。著鞋上殿,以為殊榮,漢時唯蕭何、梁冀、曹操等膺此殊禮。
南方濕熱,一般平民多赤足。如東漢時桂陽郡一帶,民多“無履,足多剖裂”。謝罪時也要赤足,謂之“徒跣”(載於《東觀漢記》)。
不一會兒,“劉老三”笑嘻嘻地從林中拖出來一根大朽木。眾人這才恍然大悟,圍了過去,七嘴八舌地大聲嚷嚷:“既然有木頭相助,那我們也過河。”“哎,別鬧,別鬧!木頭如何能承受得住如此多的人,這樣吧,盧長子隨我過去,其餘人留守。”“好嘞,老三,來了!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