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做錯了也沒必要過分自責(1 / 1)

誰都無法避免犯錯誤,即使是高大壯碩的大象,也有摔跤的時候;人要不犯錯誤,除非他什麼事也不做,而這恰好是他最根本的錯誤。

反省是一種美德。對自己做錯的事,知道悔過和懲罰自己,這是敦品勵行的原動力;不反省不會知道自己的缺點和過失,不悔悟就無從改進。

但是,這種因悔悟而對自己的懲罰應該適可而止。在你已經知錯、發誓下次不再犯的時候,就是停止悔恨的最好的時候。然後,你就應該擺脫這悔恨的糾纏,放鬆心情去做別的事。如果悔恨的心情一直無法放下,而你一直苛責自己,懊惱不止,那就是一種病態,或將要形成一種病態了。

你不能讓病態的心情持續。你必須承認它是病態,精神遭受太多折磨,有發生異狀的可能,那就嚴重了。

所以,當你知道悔恨與自責已經過分的時候,要相信自己能夠控製自己。告訴自己“盡快停止對自己的苛責,因為這是一種病態”。為避免病態加深,要盡快使自己擺脫它的糾纏。這種自我控製的力量是否能夠正常發揮,決定於一個人的精神是否健全。

人人都可能犯錯。做了錯事而不知悔改,那是壞人;知道悔改,即為好人。所謂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過去的既已無可挽回,那麼隻要以後堅持行善即可以補償。

每個人都有缺點,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學習的原因。教育使我們有能力意識到自己的缺點並加以改正,這就是進步。但在知道隨時發現自己的缺點並隨時改正之外,更要注意建立自己的自信,維護自己的自尊。

有人一旦犯了錯誤,就覺得自己沒用,事事不如人,由自責產生自卑。由於自卑而更容易受到挫敗,他們經不起小小的錯誤,受到了外界一點點輕慢,為隨便一件小事,都會痛苦不已。

一個人缺少了自信,就容易對周圍環境產生懷疑與戒備,即所謂“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麵對這種“庸人自擾”的心境,最好的方法是努力學習,勤奮工作,使自己因學識有進步而增加自信,因工作有成績而擴大對前途的希望,不再向後作無益的回顧。

進德與修業,都能塑造一個人的自信心和榮譽感。對自己偶爾的小錯誤、小疏忽,就不致過分自責,而易於從總結中發揮積極的力量。

自尊心人人都有,但沒有自信做基礎,就會使人變得偏激狂傲或神經過敏,以致對環境產生仇視與不合作的態度。要滿足自尊心,隻有多充實自己,使自己減少“不如人”的可能性,而增加對自己的信心。

做好人的願望當然值得鼓勵,但不必“好”到一切遷就別人,凡事委曲自己,更不能期望自己好到十全十美,而一旦發現缺點就拚命“苛責”自己。一個健全的好人應該是該做就做,想說就說。一切要求合情合理之外,如果自己偶有過失,也能坦坦蕩蕩地承認:“這次錯了,下次改過。”不必把一個汙點放大為渾身的汙垢。

人總是人,人有要求完美的願望,但也有犯錯誤的可能。知錯不改才是恥辱。犯了錯誤不能擺脫自責和不肯悔改,是對自己的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