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創業夥伴:從合夥人到團隊(1)(1 / 3)

一.創業合夥人的選擇

061.為什麼要選擇合夥人

選擇合作夥伴不能憑感覺,也不能抱著試試看的心理去做,必須要有端正的態度,必須從多方麵審視自己,同時也必須對周圍的環境和切身利益做周密的思考。為了避免麻煩,一開始在選擇合作夥伴的時候你就應該慎重。

大體來說,人們之所以需要合作夥伴,是出於這樣的一些原因:

資金問題。獨自創業資金不夠,希望大家能一起湊一湊。

交情問題。大家本來就是好朋友,吃飯做事都在一起,一起創業也是件自然而然的事。

資源問題。一個人如果擁有很好的資源,大家創業時就會自然而然地想到邀他入夥,以便利用其資源。比如很多人開飯館時,都會想到邀請稅務官員或者工商官員的親戚或朋友入夥。又比如很多官員還在台上時,就有很多人打主意要與他們一起合夥創業;一旦這些官員離開官場,立刻就會有人將他們接入“市場”,這是因為有“背景”的人與自己在一起,不但可以帶來某種管製上的方便,而且可以帶來滾滾的客源和財源。

專業能力。光有錢是不夠的,還要找些懂管理、懂市場營銷的人,方方麵麵的專業人才一起創業,創業成功的把握才會更大一些,這就是那些離職的外企“高幹”,如吳士宏、唐駿等如此吃香的原因。一是因為他們見多識廣;二就是他們的專業能力,經過外企高職正規化的訓練和熏陶,這些人的管理能力確實勝人一籌。

幾個人合作起來創業,與單打獨鬥式的創業比較起來,其優勢是十分明顯的。比如說可以風險共擔,在決策時可以群策群力,眾人拾柴火焰高,創業資源更加充裕,人員調遣更加從容,可用資源更豐富,能使企業成長速度更快,效果更好。

062.合夥人之間合作的關鍵是利義並重

人與我、義與利是合夥人相處時接觸最多也是最難處理的關係。有些人在創業時能夠有難同當,一旦事業小成,有了利益可圖時,就隻剩有福我享了。這樣就不可避免地與其他合夥人產生利益衝突,解決不好就會導致企業垮台。

因此,合夥人在經營中要注重合夥企業的整體利益,注重與其他合夥人的關係。但是作為合夥人之一的“我”又有自身的個人利益,這就導致在決策時自己的觀點和意見與其他合夥人不一致,甚至衝突。簡言之,就是個體與整體的關係、全局與局部的關係,人與我、義與利的關係。要解決好這對矛盾,就是要在人與我、義與利之間保持適度的平衡,人我兩利、利義並重。此時,合夥人既不會放棄個人的利益,又不會損害其他合夥人的利益,在個體與整體之間求得最佳平衡點。在這種狀態下,合夥人就能友好相處。

合夥人的利益就是你的利益,隻有通過合夥企業發展,才有個人的發展,這樣就能人我兩利、利義並重。有了這種心態,合夥人才能友好相處。

063.信賴是合夥人之間的合作的基礎

經營之神鬆下幸之助曾經說過:“用人的關鍵在於依賴,其他的都是次要的。如果對同僚處處設防,半信半疑,一定會損害事業的健康發展。”

合夥人的經營管理理念不盡相同,個人意見很可能不被其他合夥人采納和接受。如果大家都能互相信賴,相互諒解,相信彼此都是為了把生意做好,自然不會搞出其他的事情。互相信賴是合夥成功的基礎條件。當然,它是與疑而不用緊密聯係的。如果一個人,你覺得他沒有誠意、居心叵測、缺乏能力,總之和你心裏的合夥人形象相悖就不能與之合夥,更不能與他相互信賴。但如果經過仔細調查和觀察,覺得他可以信賴,是你理想的合夥人,就一定要推心置腹,充分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