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老板必知的社會保障法常識(1 / 2)

970.社會保險費的征繳範圍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範圍包括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範圍包括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失業保險費的征繳範圍包括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職工包括所有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個人,即不僅包括正式職工,也包括臨時工;不僅包括戶籍關係在本地的職工,也包括戶籍關係在外地的職工;不僅包括城鎮職工,也包括農民工;不僅包括中國籍職工,也包括外國籍職工。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還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規定將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範圍,並可以規定將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納入失業保險費的征繳範圍。

971.社會保險費能否減免

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和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待遇也要與本人參加失業保險的年限掛鉤。

所有這些都決定了社會保險費不能減免,也無法減免。如果減免社會保險費,個人賬戶就無法記錄,就損害了個人的社會保險權益;同時如果允許減免社會保險費,還會損害其他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權益,等於鼓勵其他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不繳納社會保險費,因此不利於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工作。

972.違反《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會受什麼處罰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對兩種違紀行為規定了處罰措施。

1.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2.對繳費單位違反有關財務、會計、統計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有關賬冊、材料,或者不設賬冊,致使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無法確定的,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刑事處罰外,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遲延繳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還規定,繳費單位逾期拒不交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製征繳。

973.什麼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居於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係中的第二層次,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與基本養老保險既有區別又有聯係。

兩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兩種養老保險的層次和功能上的不同,它們的聯係主要體現在兩種養老保險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聯係、密不可分。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由勞動保障部門管理,單位實行補充養老保險,應選擇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機構經辦。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資金籌集方式有現收現付製、部分積累製和完全積累製三種。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可由企業完全承擔,也可由企業和員工雙方共同承擔,承擔比例由勞資雙方協議確定。企業內部一般都設有由勞、資雙方組成的董事會,負責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