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而易見,我們抓住的犯罪分子傑斐遜·霍普近乎瘋狂地抵抗,並非對於我們四個人有什麼特別的惡意,因為當他發覺自己已無力掙脫手銬時,竟然溫和地微笑著,他表示希望在自己拚命抵抗時,沒有傷害到任何一個人。他對福爾摩斯說:我想,你是要將我送交警察廳吧!這很方便,我的馬車就在外麵。若是你們鬆開我的腿,我可以自己走下去,坐上馬車,我可不是那麼容易被你們抬起來送下去坐上馬車的。

雷思維德與格萊格森交換了一下眼色,好像覺得犯罪分子的要求未免大膽。不過,福爾摩斯卻馬上接受了他的要求,將我們在他腳踝上捆著的毛巾解開。他站起來,將兩個腿舒展了一會兒,他好像是想證明一下,雙腿的確又獲得了行動的自由。我現在仍記憶猶新,當時我一邊看著他,一邊在心裏暗想,很少有比他更為魁梧健壯的人了。他飽經風霜的黑臉上表現出一種堅定不移而又充滿活力的神色,猶如他頑強的體力一般,讓人詫異又不容輕視。

他注視著福爾摩斯,欽佩地說:“若警察廳廳長職位空缺,我覺得,你就是最合適的人選了。你對於這個案件的偵查辦法,的確是計劃周密,行動謹慎。”

福爾摩斯對雷思維德與格萊格森說道:“你們最好跟我一起去。”

雷思維德說:“那好,我來趕車。”

“好的,格萊格森可以和我們坐上馬車。醫生,還有你。既然你對於這個案件已經產生了強烈興趣,最好也跟我們一起走一趟。”

他的建議,我欣然同意了。很快,我們就一起下了樓。傑斐遜·霍普沒有絲毫要逃跑的跡象,他沉默不語地坐上他的馬車,我們也跟著坐了進去。雷思維德登上了車夫的座位,揚鞭催馬,時間不長,我們就到了目的地。我們進了一間小屋,那兒有一個警官將犯罪分子的姓名,以及被他殺死的兩個人的姓名都記錄在案。這個警官膚色白皙,神情有些冷漠,他按部就班地進行著他的工作。他說:“傑斐遜·霍普先生,你將在本周內提交法庭審訊。在審訊以前,你還有什麼話要說嗎?我必須事先告知你,你所說的話都會記錄在案,而且很可能用來作為給你定罪的依據。”

傑斐遜·霍普慢吞吞地說:“各位先生,我有很多很多話要說,我願意把事情一五一十地都告訴你們。”

這個警官說:“你等到審訊時再說對你似乎更好一些。”

傑斐遜·霍普說:“或許,我永遠也不會受到審訊呢,你們不要驚奇,我並不是想自殺。”他將凶悍而又黝黑的眼睛轉過來看著我,問:“你是醫生嗎?”

“是的,我是一個醫生。”

“那麼,請你用手按一按我這兒。”他微笑著說,並用他被銬著的手,指了一下自己的胸口。

我用手按一按他的胸口,馬上察覺裏邊有一種異乎尋常的跳動。他的胸腔震動著,猶如在一座不堅固的建築中開動了一架強力的機器一般。在這安靜的屋子裏,我可以聽到他的胸膛裏麵有一陣微微的雜音。

我吃驚地叫道:“你得了動脈血瘤症!”

他鎮定自若地說:“醫生們都是這樣說的。上個禮拜,我還找了一個醫生看過。他對我說:過不了多久,血瘤就會破裂了。我這個病已經有不少年頭了,情況一年比一年壞。我這個病,是因為在鹽湖城大山之中飽經風霜,日曬雨淋,操勞過度,並且又吃不飽,久而久之患上的。如今,我已經完成了我的使命,什麼時候死,我都不會在乎了。但我願意在死之前把這件事說明白,死後好有個交代。我不願意自己死後,別人隻把我看成是一個罪大惡極的殺人犯。”

雷思維德、格萊格森和警官匆忙商量了一下,考慮容許他說出自己的經曆來是否恰當。

“醫生,關於他的病情,你認為有突然變化的危險嗎?”警官問道。

我回答:“是的,確實如此。”

“若是這樣的話,為了維護法律,顯而易見,我們的職責是首先取得他的口供。”警官說道:“傑斐遜·霍普先生,現在,你可以老實交代了。但是,我再一次告知你,你所交代的事實都要記錄在案。”

“請準許我坐下來講,好嗎?”傑斐遜·霍普一邊說,一邊就大膽地坐了下來,之後說,“這個血瘤症很容易讓我感到疲憊,況且半小時之前,我們還激烈地爭鬥了一番,這絕對會使病情有所惡化。我已經是一個墳墓邊上的人了,因此,我是不會對你們撒謊的。我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是事實。你們到底會怎樣處置我,這對我而言,已經沒什麼關係了。”

他說完這些話,就背靠椅子,開始陳述下麵這一篇無比驚人的供詞。他描述時的態度很從容,而且說得井井有條,似乎他所講述的事情平平淡淡。我敢保證,這補充的供詞正確無誤,由於這是我趁機從雷思維德的筆記本上抄錄下來的。在他的筆記本中,把傑斐遜·霍普的供詞根據他原來的說法,逐字逐句地記錄了下來。

他說:這兩個人,我為什麼這樣痛恨,這一點對於你們而言,是沒什麼太大關係的。他們十惡不赦,他們犯了不可饒恕的大罪,至少他們害死過兩個人——我心愛的女孩和他的義父,所以,他們最終丟掉了他們自己的性命,這是他們罪有應得。從他們犯罪開始,已經隔了這麼多年,我也無法指出任何罪證,然後再到某個法庭上去控告他們了。不過,我最清楚他們犯了不可饒恕的大罪,我早已下定決心,我要把主審法官、陪審員、行刑的劊子手的所有工作完全由我一個人擔當處理。隻要是男子漢大丈夫,一旦你們站在我的角度上,你們肯定也會像我這樣做的。

我剛才提及的那個女孩,20年前她原本是要嫁給我過著幸福生活的,但她竟然被逼迫嫁給了這個該死的德裏伯,她含恨而終。我從她遺體的手指上把這個新娘的金戒指拿走,當時我就對天立誓:我必須讓德裏伯看著這個金戒指斃命,還要在他臨死時讓他認識到,是因為他自己所幹的壞事太多,才受到了嚴厲的懲罰。我萬裏追蹤,足跡踏遍了兩大洲,追蹤著他與他的幫凶斯坦傑遜,直到我追上了他們,這個金戒指都一直被我帶在身邊。這兩個家夥東奔西跑地想將我拖垮,但他們終於是白費了心機。即便我明天就死去——這非常有可能,不過,在我臨死以前,我總算搞明白了。我來到這個世界上的使命已經完成了,並且是圓滿出色地完成了。這兩個家夥已經死了,並且都是被我親自誅殺的,除此以外,任何其他的要求與希望我就再也沒有了。

他們是富翁,我卻一貧如洗。所以,我要追蹤他們,這件事對我而言非常困難。當我剛到達倫敦城時,我差不多又囊中羞澀了。我覺得,我一定要先找份工作,以維持我的生計。騎馬、趕車對我而言,就跟走路一樣平平常常。於是,我就先到一家馬車廠去找工作,而且我求職馬上就成功了。不過,每個禮拜我都要向車主繳納租金,剩下的才歸我所有。可是剩下的錢並不多,但我總要千方百計地勉強維持生計。對我來說,最困難的事情就是不認識路。我以為,在我到過的一切道路縱橫複雜的城市中,再沒有比倫敦城的街道更縱橫複雜的了。於是我就帶上一張地圖,直到我熟識了不少大旅館與幾個主要車站之後,我的工作才順利起來。

過了很久,我才找到這兩個家夥居住的處所。我明察暗訪,最後我在無意之中遇到了他們。他們居住的地點是在泰晤士河對岸坎伯維爾地區的一家公寓。我發現了他們的蹤跡後,我清楚,他們總算是落在我的掌握之中了。我已留了胡須,他們肯定不會認出我來。我緊盯著他們,時刻等待下手的機會。我下定決心,這一次,我絕不會再讓他們在我的眼皮底下逃脫了。

盡管這樣,他們還是幾乎再次逃脫了。他們走到哪裏,我就緊緊地跟到哪裏。有時我趕著馬車跟在他們後麵,偶爾步行跟蹤。當然,趕著馬車跟蹤是最佳辦法,這樣他們很難擺脫我了。隻有在深夜或在淩晨我才做一點兒生意,賺一點兒錢,但如此一來,我就無法及時向車主交租金了。然而,隻要我可以親自誅殺仇敵,其他的我都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