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追求的具體利益很多,而且在不同時期、不同環境、不同條件下,會有各不相同的要求;而從總體上講,主要可概括為三個方麵,即追求經濟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
企業對這三方麵的利益如何追求,對國家、對社會、對消費者的作用有著天壤之別。正確追求,不僅使企業得益,而且也有利於國家、社會和消費者;反之,則會出現企業得益、其他三者受損的情形,甚至把企業的得益建立在其他三者受損的基礎上。
這不是抽象假定,而是現實寫照。本章所要研究的就是企業在利益追求中的問題及其治理。
一、經濟利益追求中的治理要點
(一)國資主體型企業:根治壟斷利潤是關鍵國資主體型企業雖然存在著多種形式,對利益追求的具體要求也各有不同,但主要矛盾大多出在利潤這個問題上,特別是出在壟斷利潤這個問題上。牽住了壟斷利潤這個“牛鼻子”,就是抓住了治理的總綱。
1.國資壟斷型企業在經濟利益追求中的問題與治理這類企業主要是指電信服務業、電力電網業、石油石化業,以及煙草、鐵路及部分公路交通運輸業等。它們追求的是壟斷利潤最大化。反對壟斷,這本是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的普遍要求,而壟斷在中國則更有它的弊端所在:一是利潤來源不當。壟斷利潤主要不是來自經營者的領導有方和員工們的創造性勞動,而是來源於行業壟斷,來源於對國家資本的無償使用、國家重要資源的優先配置和行業特許經營的獨占。二是利潤使用不當。這些企業獲得的高額壟斷利潤,相當一部分就被用於加工資、發獎金、提高福利等方麵。據報道,我國的電力、電信、石油、金融等壟斷行業的職工計833萬人,占全國職工總人數的不到8%,而工資和工資外收入總額據估算卻相當於全國職工工資總額的55%,足可見其問題所在。
企業利益論治理的根本之道是深化改革,引入市場機製,打破壟斷,按價值規律辦事。具體措施是:①盡快按《反壟斷法》辦事,以健全市場秩序,規範企業行為,做到在市場經濟麵前企業平等競爭;②對國有企業進行戰略性重組,除了關係國家安全、國計民生的少數企業需要實行壟斷性經營外,其他企業都應推向市場,實行優勝劣汰;③對壟斷經營的企業,應健全預算製度,實行利潤上繳,嚴格收入分配。
2.國資控股型企業在經濟利益追求中的問題與治理這類企業中值得注意的一個傾向,是有些企業由追求企業利益最大化,轉變為追求企業利益“家族化”。這些企業的領導利用手中的“絕對化”權力,假借管理機構改革之名,將內部管理權力逐漸向家族成員轉移,把親族安插到企業的各級管理層,形成“針插不進,水潑不進”的內部人控製局麵。如1985—1997年,遼寧本溪鋼鐵集團在連續三任總經理(董事長)張文達、李誌達、白尚顯等人領導下,曾出現父榮子貴的家族共榮現象。1998年遼寧省委調查組進駐調查時發現,本鋼大大小小的“太子”們幾乎都被安插在最要害的部門——公司銷售處和駐各地辦事處,不是處長、科長,就是經理,牢牢把持著鋼材的經銷大權。僅在本鋼銷售處這個不到100人的部門裏,就有公司中層以上領導幹部的子女、親屬達36人。原總經理張文達在任期間,其大女婿張希剛在本溪珠海辦事處任經理,女兒張麗茜在本鋼駐美國辦事處,二女婿周澄任本鋼北京銷售公司經理,等等。
財產資源占有“家族化”,是某些國資控股型企業的又一個突出問題。據檢察機關查處的許多國企高層職務犯罪案件顯示,“左肩國企廠長、右肩私企老板”的“兩麵人”現象,已成為國企財產資源占有“家族化”的最突出表現。這些國企高層身在國企心在“私”,挪用國企資金,占用國企的設備、生產資料和業務渠道,打著“國有牌”,開設“私家店”,國資控股型企業成為其所辦私家公司依附的“大樹”。
治理之道,需要“以製止製”。體製、機製上出的問題,還須通過健全體製、完善機製來解決。首先要盡快建立和健全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已經建立的則應盡快到位。通過委派產權代表、獨立董事和財務總監等,切實監管所屬國有企業。其次是健全廠務公開,重大事項要向全廠職工定期公布,接受企業職工的監督。再次是建立國企“一把手”有限授權機製,規範“一把手”的職權和責任。強化對“一把手”三種權力的製約,實行用否決權製約決策權,用監批權製約簽批權,用審計權製約用財權。
(二)上市公司:嚴懲虛假信息是關鍵上市股份製企業在經濟利益追求中的主要問題是:采用虛假信息把市值做大,從而獲得高額的年薪回報。主要采用以下手段:一是會計信息披露不及時,信息含量不足;二是操縱利潤,不惜采用虛假報表,使利潤虛增或虛減;三是重大事項隱瞞不報。三個手段,一個目的,就是追求股票市值的最大化,從而獲得個人收入的最大化。
對於這些企業來說,上市“輔導包裝”,變成了學會“虛假包裝”。企業上市前,往往需要由有關證券公司進行“輔導”和“包裝”。而證券公司能接手一家企業的上市“輔導”,就等於送上了一個發財的機會,單“輔導費”就是一筆很大的收入。因此,有些證券公司隻要企業找上門來,不管其是否符合上市條件,都要把它包裝得完美無缺。如何“包裝”?就是作假:資本規模不夠,能把它做得綽綽有餘;企業效益不好,能把它做得非常光鮮……因此經常出現這種情況:有的上市公司剛上市時業績很好,過了半年業績往下掉,第二年就戴ST帽子,害得購股人雙腳跳。
經營過程中的季報、年報造假,更是某些上市公司的家常便飯。據2006年12月26日《經濟參考報》一篇題為《高管懲罰力度太弱,上市公司案件頻發》的報道,自虛假陳述民事賠償司法解釋頒布以來,各地法院已經受理和審理了以紅光實業、大慶聯誼、銀廣廈、東方電子、科龍電器等10家上市公司作為被告的案件。這些公司的案情雖各有不同,但有一樣卻是完全相同——造假。通過造假追求股票市值最大化,經營者們的個人目的也各有不同,如有的是為了撐麵子,有的是為了騙錢,而相當一部分是為了獲得高額的個人收益。市值高、個人收益也高,這是許多上市公司對經營者的主要激勵措施之一。
治理之道,需從製度、法律和管理上采取措施,完善製度、健全法製、加強監管,實行“三管”齊下:①股權激勵要謹慎,如果要實施的話,要以期權為原則,把經營者的利益與企業的長期發展捆在一起,防止經營者的短期行為;②加大對“造假”的懲罰力度;③盡快修改股票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的規定,防止有些上市公司利用現有規定的缺陷隱瞞信息、操縱利潤,從而逃脫ST和PT的命運。
(三)股份合作製企業:實施利益共享是關鍵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大批私營企業的崛起,對股份合作製企業的經營者起了極大的誘發作用,從而引起了企業對利益目標追求的變化,由追求利潤最大化轉變為追求股權集中度的最大化。集中到哪裏?自然是集中到以經營者為首的少數高層管理者手中。這樣就使股份合作製企業發生了兩種變化:一種是慢慢地變成了私有製企業,原來的經營者變成了企業的老板;另一種是變成了經營者持大股、大多數職工不持股的名義上的“股份合作製企業”。
股份合作製企業,作為集體所有製的一種形式,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要不要存在,要不要使它占有一定的比重?筆者認為不僅有必要,而且應予大力鼓勵。這不僅是堅持社會主義公有製為主體的需要,而且也是許多資本主義國家的普遍做法。當然它們不叫“股份合作製企業”,而叫“合作社”,但其性質和特點是相似的,如都是堅持勞動聯合和資本聯合相結合這一原則。
麵對當前我國股份合作製企業正在逐漸消亡的現實,治理之道包括以下幾點:首先需從思想上提高認識,認識到發展股份合作製企業是扶持城鎮弱勢群體的重要措施,是解決“三農”問題的大道,是走共同富裕之路的示範,是壯大公有製經濟的“磚瓦”,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其次要有切實的具體措施:一要有鼓勵股份合作製經濟發展的輿論導向;二要號召黨員幹部率先作出榜樣;三要有政策扶持,從融資政策、稅收政策、信息政策、創業政策等方麵給予扶持。
(四)中資私營企業:合理化剩餘價值分配是關鍵私營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這本無可厚非。如果取之有道,不僅不應指責,而且應予鼓勵。但現實中存在的問題是,有不少私營企業取之無道,最突出的表現為兩個方麵:
一是過度地剝削工人的剩餘價值。這些私營企業主利用我國勞動力過剩的現狀,壓低、克扣工人的工資,不給工人交社會保險費,不添置安全生產設施,違背安全生產法規,甚至草菅人命,屢屢發生工人因工致殘、致死事件。某些私營企業主還把手伸向農村,借助政府部門中一些腐敗分子的權力,以強製的手段低價征地,以極低的工資和待遇,對農民工進行超經濟剝削。
二是千方百計地“爭權益、逃義務”。現在國內有許多私營企業的名字與百慕大、英屬維爾京等這些加勒比小島的名字緊密地聯係在一起。研究表明,有1萬餘家在加勒比海離岸金融中心注冊的企業與中國內地有關。有的調查還表明,僅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的50多萬家企業中,就有近20萬家與中國有關。其中相當一部分是私營企業。這些企業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有三個:一是為了剝離不良資產,爭取曲線海外上市;二是為了曲線獲得外商同等待遇;三是通過設立離岸公司,資金可以借故流動並隱瞞公司的真實業績,從而達到逃稅的目的。私營企業的這種行為,必將影響我國的經濟安全、國家信譽和市場秩序,必須認真對待。
治理之道,關鍵是要“辯證”地看待私營企業。一方麵,積極發展私營企業,既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也是建設社會主義的需要,對於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仍具有曆史的進步性。而另一方麵,也必須正視私營企業存在的問題,敢於揭露,敢於批評教育;對於觸犯刑法的,應堅決依法辦理,決不姑息,決不手軟。現在有一種傾向需要糾正,即生怕批評了私營企業的錯誤行為,會影響對外引資、影響私營企業的發展。對此,政府有關部門應明確指出:一切姑息和庇護私營企業不法行為的言論和行為都是錯誤的,應予嚴肅批判、盡快糾正。
(五)外資企業:清除“假虧真盈”是關鍵追求利潤最大化,照理說這是私營企業的必然要求;而在中國的外資企業卻出現了相反的情況,不是追求利潤最大化,而是追求“虧損”最大化。據中國財稅信息網2008年11月10日報道:2005年,在我國開業的外商投資企業累計達25萬家,而據國家稅務總局統計,其虧損麵高達51%。經營紅紅火火,賬麵卻連年虧損;一麵持續虧損,一麵卻不斷增加投資。在虧損的外資企業中,有的甚至還是國際同行中的佼佼者。這些外企是真的虧損嗎?當然不是。做虧的目的是為了逃稅。據國家稅務總局統計的數據,每年至少有1000億元的外資企業稅金未能入庫。
治理之道,需要“三管齊下”:首先要破崇洋媚外思想。這些外企玩假虧損的手法雖然很多,但如果有一個正確的開放思想來看待這些問題,就不難發現其中的漏洞。而一旦有了崇洋媚外的思想,就會視而不見,即使見到了也不敢說半個“不”字。其次要批地方保護主義。在這些玩假虧損的企業中,有的與其說是“逃稅”,還不如說是地方保護主義下的“放稅”。有些地方政府為了政績,為了“數字出官”,得了一種“招商引資饑渴症”,不僅來者不拒,而且為外企避稅加以種種庇護。地方保護主義不破除,外企大玩假虧損的把戲就難根除。再次要築“稅收監管之網”。俗話說:“籬笆紮得緊,野狗鑽不進”。我國所以有如此多的外企敢於玩假虧損把戲,“籬笆沒紮緊”不能不說是重要原因之一。全球有70多個國家出台了製約轉讓定價的反避稅措施,我國也參與其中。但為什麼在我國的執行效果相對較差?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副司長王裕康透露了一個數字:以我國現有的人力、物力、技術手段,現有的外資企業平均每家被審計的概率是800年一遇。如蘇州市國稅局,算上全市各區縣的反避稅幹部,僅僅隻有15人,卻要麵對7900多戶已開業的外企,怎能忙得過來。因此,根據需要適當增加人力、物力、財力,把反避稅這個“籬笆”紮緊應是當務之急。
二、政治利益追求中的治理要點在企業追求的利益目標中,除了追求經濟利益外,還要追求政治利益,隻不過在不同時期、不同環境下追求的主次有所不同罷了。
在研究企業對政治利益的追求時,外資私營企業雖然同樣有這個要求,但因在當今的中國社會中,並不顯得特別重要,故而不作專門研究。所要研究的主要是國資主體型企業、上市股份製企業、股份合作製企業和中資私營企業(簡稱私營企業)。
(一)國資主體型企業需辯證對待“政治信任”
國資主體型企業,對上接受國資委或由國資委授權的控股集團公司(有的叫經營集團公司)的領導;對內一股獨大,國資代表是最高領導。在這種體製下,企業對政治利益的追求,主要表現為取得上級的“政治信任”。政治信任既是一種榮譽,更是一種權力。信任越多,意味著下放的權力越多;信任度越大,標誌著企業領導人能使用的權力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