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靈眉頭皺了起來。
“你們剛才說的很帥很帥的男人,是不是我呀?”
秦朗嘻嘻的笑著,將花擺在茶幾上,他看李靈好像不太高興,於是找林曉曉聊天,“曉曉啊,我看你越來越漂亮了,我有個弟弟長得很帥,要不我介紹你倆認識一下?”
“不用了,謝謝秦總的好意了。”
林曉曉對秦朗笑笑,李靈可以對秦朗擺臉色,她不行,就算出於禮節上也要客客氣氣,畢竟這是公司的客戶。
她對秦朗同樣沒什麼好印象,這個男人太娘了,說話男不男女不女聽著就別扭,沒事幹還老喜歡往辦公室跑,玩死纏爛打那套把戲。
這年代的女人都思想獨立,誰還會那麼傻,隨便一點小恩小惠就感動了?
“真的很帥哦,而且性格特男人。”
秦朗煞有介事的從手機裏找相片,他倒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個太娘炮了,不拿出證據來,別人根本就不會相信。
“你看看,這就是我弟弟,不騙你吧,是不是很陽剛?”
林曉曉隨意的瞅了一眼,她可不相信秦朗這副德行,他弟弟陽剛到哪裏去。
不過僅僅隻是一眼,林曉曉就被怔住了。
照片裏那個男人確實很帥,剛毅的眉眼棱角分明,眼神堅定略帶倨傲,高挺的鼻梁,古銅色的皮膚,一切都符合陽剛的標準。
更重要的是,這個男人林曉曉認識,是她的前男友。
“秦楓?”林曉曉忍不住脫口而出。
秦朗愣了愣神,問,“啊,你認識我弟弟呀?”
秦朗看起來很高興,要是這樣的話,他就可以搭著林曉曉這條線,大大縮短和李靈之間的距離。以後可以假借看望林曉曉,光明正大的來辦公室刷存在感。
“不認識,就是聽同學說起過這個人。”
林曉曉搖了搖頭,將頭埋的低低的,不論秦朗怎麼套話,她都不理會,隻說沒時間不想講話。
往事一幕幕浮現在眼前。
三年前,十七歲的林曉曉剛剛上大二,和很多女生一樣,她也在暑假的時候打工掙學費,其實她家不缺那點錢,她隻是為了好玩罷了。
當時她工作的地方是蛋糕店,一個月有半個月都要上夜班,她長得漂亮,很多男員工都喜歡她,其中一個男人更是對她大獻殷勤,非要林曉曉作他女朋友。
這怎麼可能嘛?
試想林曉曉當時才十七歲,還是個青春期的少女,她就算戀愛也肯定找學校找才對,哪裏會看得上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呢,於是果斷拒絕了。
誰料那男人賊心不死,一個勁兒地糾纏林曉曉,最後林曉曉實在沒轍了,就從蛋糕店辭職了,手機換號,微信拉黑,離得遠遠的。
那男人先是不甘心,跑到學校找過幾次林曉曉,每次都被保安給趕出來了,最後他由愛生恨,產生了要報複林曉曉的念頭。
好長一段時間,那男人都沒出現過了,林曉曉以為他知難而退了,也就沒當回事兒,在學校裏悶的太久,她又開始正常的出去玩兒。
後來,便出了事情。
有一天晚上,林曉曉陪一個學長出去看完電影,回來的時候擔心學校鎖門了,她怕來不及就選擇從小樹林抄近道趕回去。
平時這條路她也沒少走,誰料那天剛進了樹林,突然竄出一個人把她撲到了。
那人上來就撕她的衣服,林曉曉奮力的抵抗,掙紮過程中她撤掉了男人臉上的紗巾,認出了正是一直騷擾她的同事。
眼看著事情敗露,男人也就無所顧忌了,索性也不遮遮掩掩了,牟足了力氣想強暴林曉曉,很快就把林曉曉衣服扒掉了。
就在林曉曉幾乎絕望的時候,忽然聽到一聲怒喝,就像電影裏的英雄救美情節再現,來個人救她的白馬王子。
這個人正是秦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