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獎罰分明,激勵士氣(1 / 2)

無論是國法或家規,重要的是必須賞罰分明。一個軍隊賞罰分明,可以提升軍中的士氣;一個公司賞罰分明,可以提升公司的業績;僧團賞罰分明,可以鞏固大眾對常住的向心力。如果賞罰不明,大眾必定不服氣,所以“功、過”一定要給予適當的獎賞處分,賞罰一分明,製度就容易建立。

作為公司的老板,如果想讓你的員工願意為你工作,不采取一定的措施,他們是不會自願服從的。他們需要獎勵、認可、舒適的工作環境等,但這些都隻是傳統的激勵工作。

我們的時代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人們的工作穩定性降低,安全感下降了,知識型員工不斷增加,這些變化都需要領導者采取新的激勵工具。我們需要圍繞人們珍視的東西展開,以幫助他們建立自己的未來並獲取目前的貢獻成果。

亞伯拉罕馬斯洛是美國著名的心理學家和行為科學家,他認為,在千差萬別的人類需要的表現形態中,存在著某些共同的需要,從而創立了“馬斯洛需求理論”。這種理論認為,人類有五種基本需要:生理的、安全的、情感的、尊重的和自我實現的需要。這五種需要相互聯係並按其“從低到高”排列成一個等級係列,前三種是較為低級的。而其中渴望被人尊重是指“要求名譽和威望,可看成別人對自己的尊重、賞識、關心或高度評價。”自尊需要的滿足使人產生一種自信的感覺,覺得自己在這個世界上有價值、有實力、有能力、有用處。由此可見,榮譽心便是激勵員工奮進的一個重要手段,而適當的獎罰在一定程度上講,就會喚起員工的榮譽心。

孫子兵法開篇就講:“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其中,就著重提到“賞罰是否分明”是一支軍隊是否有戰鬥力的重要因素。正所謂軍令如山,軍中無戲言,曆來治軍嚴謹的將領都是非常強調獎賞與處罰的。

該如何賞?“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獎勵,一定要有物質的獎勵,大多數人是喜歡物質的獎勵的。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嘛。但是獎勵的作用不僅僅是在物質層麵,精神的獎勵更重要。現代心理學研究表明,當人們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受到他人重視,自己的行為被認為有特殊的重大意義時,人的主觀能動性便能夠被充分被激發,潛在的能量才能夠得到淋漓盡致地發揮和運用。“士為知己者死”,“赴湯蹈火,在所不辭。”皆是很好的例證。

人的心理特征具有某種共通性:與沒有一個人不喜歡賞一樣,也沒有一個人是喜歡受罰的。應該說,幾乎所有的人都怕被懲罰,更不用說是重罰了。軍隊裏重罰的意義已經不是對事件本身的處理了,而是對其他人乃至全軍的告誡。在特殊的情況下,懲罰與平時甚至有很大的不同。比如說,在別的地方開小差,也就是一頓臭罵,在戰場的最前線,如果臨陣脫逃,可能就是就地正法了,根本不可能跟他講道理,曉以利害。這是形勢所逼。重罰的結果不但要使當事人再也不敢犯這樣的錯誤,更要使其他人不敢效仿。用殺雞儆猴來描述,是再準確不過了。

有人以為公司管理與治軍不太一樣,沒有必要把這一套搬過來,那是他不通曉人的本質。人性的弱點是普遍存在的。士兵如此,員工也是如此。隻是,具體操作的時候,在尺度的把握上,我們可以靈活地掌握。尤其是在重罰時,因為我們的對象是員工,所以,我們還必須“治病救人”,不能把犯錯誤的員工一棍子打死,要給他機會,讓他翻身。但是,罰,還是一定要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