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科學的客觀”這個術語早已被那些以物理學為中心的科學理論家先行占用,並使之屈從於他們的機械形態世界觀的用法。很顯然,為了不讓真理預先由教會或政府決定,天文學家和物理學家維護他們自由觀察他們眼前事物的權利是很有必要的。這是“超脫價值的科學”這一概念的核心意義。不過,這也使得許多研究人和社會的科學家受到傷害,因為這一概括化概念已被許多人無批判地接受。
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已經有越來越多的研究者願意研究其他民族的價值,研究者或許也可以使自己超脫於這些價值之外,並不動感情地進行研究,就像研究螞蟻或樹木的“價值”一樣,即,價值可以作為“事實”那樣加以處理。因此,價值可以立即變得能夠用傳統非人格科學的一切方法和概念進行“正常的”處理,但這並不是真正解除爭端所在。
這一類型的“科學的客觀”是要防止把人的或超自然的動機或感情或先入之見投射到感知的對象中,這些東西實際上是不在“那裏”的,因而也不應該看作是在那裏。請注意,科學的這一必需的法則——隻能觀察確實存在彼處的東西,它的開始是勿在無生命物和動物中尋覓“上帝的設計或亞裏士多德的斷言或人的意圖”,主要是試圖防止科學家投射自己的價值觀或希望或意願。
盡管對於這一點還很難做到完善,但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接近做到。正規的科學訓練和正規的科學方法是力求越來越接近這一不可能達到的終點。毫無疑問,這一努力確實已取得一定程度的成功。我們稱之為優秀科學家的人有兩個重要的標誌,一方麵,他具有領會他所不喜歡的東西的傑出才能,另一方麵他在觀察他所讚成的東西時能保持充分的懷疑態度。
關鍵的問題是:達到“科學的客觀”這一目標的可能性如何?把某物作為它存在的樣子加以觀察的最佳辦法是什麼,怎樣才能最不受我們自己的希望、畏懼、意願、目的所汙染?更重要的問題是:達到這一目標是否隻有一條途徑?是否還有另一條途徑也通向“客觀性”,即,把事物按照它們的原樣來觀察?
從傳統上來講,“科學的客觀”的成功一直是在科學的對象最遠離人的理想、願望和意願時才可能實現。假如你是在研究岩石或熱或電流的性質,那會很容易覺得你是無牽連的、超脫的、能看清楚的、和中立的。你不會使自己混同於月亮,你“關心”月亮決不會像關心你自己的孩子那樣。對於氧氣和氫氣不難采取放任態度,也易於有非幹預的好奇心,做到道家的承受,任事物自然存在。直截了當地說,要做到不偏不倚的客觀、公正和恰當,你就不能關心後果,你不會認同或同情,你既不愛也不恨,等等。
不過,當我們跨入人和社會的領域時,當我們力求客觀對待我們所愛或所恨的人,對待我們的忠誠或價值觀,對待我們自己本身時,這一觀念和態度的框架又會發生怎樣的情況呢?我們這時不再放任,不再是非人格、無牽連、不趨同、沒有利害關係的了。要成為“放任的客觀”或“不關切的客觀”也變得更困難得多,而且新的危險已出現。
在試圖達到“科學的”,即無牽連的、放任的、不關切的客觀的努力中,例如,人類學家可能購買成袋的他誤以為和這種客觀有聯係的資料。他可能變成科學主義的而不是科學的,可能覺得有必要為了他所研究的民族而淹沒他的人類感情,可能不論需要與否都追求定量化,可能用準確的細節和虛假的整體進行編排。對文化人類學讀物的最佳選擇仍然是一種謹慎的混合物,包括專業的論著、較佳的遊記和更富有詩意和人本主義的人類學家的印象派著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