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拉勾(2 / 2)

“哦,那我隻訓練它們好了,以防萬一,以防萬一而已。”

“真的?”

“不信我們拉勾?”毛毛伸出了毛茸茸的肉掌。

“我怎麼看不到你的尾指啊?”和平打趣地說道,但還是伸出了尾指。

毛毛這次可學乖了,伸出的肉掌裏“噌”地彈出了最下麵的一個小爪子,迅速地搭上了和平的尾指:“哈哈,誰說沒有的?要不要我在你尾指上留點記號?”

“不用了,謝謝,我們還是先拉勾吧。”

“哈哈哈哈。”

毛毛雖然十分想運用自己的能力為這兩父女做一些事情,但和平說的話卻是它心裏的鐵律,因為它知道這個男人絕對不會害它,也不會讓自己身邊那些善良的人們受到哪怕一點點的傷害。

無論是身體上的還是心理上的。

但他心中最愛的人是誰呢?

毛毛不知道。

但經過了一個星期的觀察,它知道了李世民和馬小亮最愛的人是誰。

這是一個小玲和它都很熟悉的人。

林麗。

林麗也許不算一個美女,但卻大方得體。

一米六二的個子也不算很高,但卻能很容易地配上許多男人。

長年戴著黑框眼鏡遮住單眼皮但又不算難看的眼睛,在她看著小朋友和小動物的時候,卻能讓人很容易的察覺到那份溫柔,那份善良。

整天都穿著行政套裝,絕對不會露出脖子以下膝蓋以上的任何部分,但勻稱的身姿卻更能讓人產生接近的念頭(毛毛注:OL誘惑?和平注:這個詞我隻是在時裝雜誌和八卦雜誌上看來的,絕非A片。毛毛再注:此地無銀三百兩!)。

不算是大廚級別的手藝,但家常菜和一碗靚湯卻連校長這個老江湖都讚不絕口(校長口述)。

李世民又瘦又高,還留了一把藝術家似的長發,除了畫畫之外還會彈吉他,偶爾還會作幾首打油詩,經常自詡為最有才華的皇帝,連在網上也經常用“朕”或者“孤”來稱呼自己,毛毛有一次偷看他上網聊QQ的時候,有個朋友問他禮物收到沒有,他竟然回答“朕已閱”問他高興不,他就回答“孤甚悅”幾乎沒把毛毛笑翻在地。

馬小亮是一個眼睛大大的青年,就因為出生時父母看他的眼睛又大又亮,所以就取名叫馬小亮了,除了畫畫之外就喜歡運動,因此有著一副運動員的好身板,但也因此被李世民和朱元章取了個“馬臭腳”的外號(這個毛毛是十分讚同的)。

漸漸地,毛毛發現自己和小玲都淪為了這兩人的工具。

搶手的泡妞工具。

因為小玲和林麗都會在不忙的時候來看毛毛,和毛毛玩個幾分鍾。

而這幾分鍾就是李世民和馬小亮的機會了。

每天(除了在生物實驗室的那兩天除外)在這兩人沒有課的時間段,每節課下課之前,毛毛是必定要經曆一場口水大戰,才能決定自己的安身之所的。

因為這兩人總是要利用任何借口把毛毛帶走,然後馬上通知小玲,還要她叫上林麗老師,就說對毛毛有了什麼新發現,又或者需要她們幫忙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