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善待技術變革(1 / 2)

人們常說,“科技是第一生產力”,創業者和守業者如何對待技術變革,以及由此產生的結果,可以說是駕馭能力的重要參照。

科學技術的發展可謂日新月異,一日千裏,科技的浪潮席卷全球,勢不可擋,人類社會從農業經濟、工業經濟發展到知識經濟,技術變革成為知識時代的寵兒,許多依靠技術變革走向成功的企業成為時代驕傲的王子,他們創造和聚集財富的速度越來越快,有時甚至是跳躍式的。

例如美國的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用了50年擁有10億美元,而美國的軟件大王比爾·蓋茨用了12年,雅虎的楊致遠用了3年,Ebay創始人皮埃爾·奧米亞爾僅僅花了5個星期,這就是技術變革的力量。

在科技發展速度越來越快、發展水平越來越高的今天,沒有科技作支撐,企業就不可能生存、發展、強大。企業產品沒有科技含量,越來越沒有競爭力,企業核心技術靠“少投入,慢步走”的“小改小革”的做法已不合時宜,科研部門不再隻是國家科研機構和大學的事,企業越來越需要參與科研活動中去,“科技興業”不再僅僅是一句口號,越來越成為企業興旺發達的法寶,也越來越給企業帶來驚人的經濟效益回報。

目前,許多跨國公司為了開拓世界市場,紛紛到他們認為有利可圖的國家或地區,投下巨資創辦自己的研究機構,譬如微軟、英特爾都在中國開辦了研究院,他們一方麵聚攏各國優秀科研人員,一方麵在各國進行技術研發,可謂一舉多得。

美國GE前總裁傑克·韋爾奇曾是電腦盲,可他一旦發現網絡技術帶來的巨大衝擊力時,他立刻以極大的熱情擁抱住他:“你要問我電子商務在GE戰略裏排第幾?第一是,第二是,第三是,第四還是。”而且,他強製所有高層管理人員必須懂電腦、用電腦,不會的向自己的下屬請教,並成立了一個“摧毀你的業務”的部門,由GE出錢,讓GE的人在外麵用電子商務的方式來掠奪GE的業務,GE的人很是不滿,他卻說:與其等別人來摧毀,不如自己來摧毀。

那麼,我們到底如何對待技術變革?什麼樣的技術變革才是我們需要的?這是創業者和守業者必須考慮的,不能鑽進牛角尖!

通常,技術本身並不是企業發展的主要原因,它在企業實現各方麵突破後,才成為新發展的加速器。研究表明,許多新技術的開拓者,最終未能成為行業第一,被後來者居上,例如DEC,蘋果等等。

DEC曾在上個世紀60年代推出了第一台大批量生產的“迷你電腦”PDP-8,掀起了一場小型電腦的革命,成為世界第二大計算機公司,但是,此後它因為內部管理不善,在商用PC機大戰中反應遲鈍,結果被競爭對手控製戰局,最後被收購消亡。

蘋果公司曾在上個世紀80年代領導過個人電腦新潮流,在技術領域內引發兩次變革,迫使包括IBM和微軟在內的每一家電腦公司都加入它開啟的新潮流,但是,此後它越來越我行我素,導致公司技術方向與市場需求難以協調,被競爭對手擊敗。

另一方麵,技術變革可以給企業帶來發展的巨大推動力。雖然一個企業技術本身絕不是企業興亡的主要根源,但是一個企業不能在處於技術落後的狀態下還希望成為優秀企業,這是不言而喻的事實。試想,戴爾公司如果不是第一個利用互聯網進行電腦銷售,就不可能成為全球最大的電腦直銷商,肯定被另外捷足先登的企業所代替。

可是,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技術?如何依靠技術呢?

第一個問題的答案很簡單,這就是必須針對市場,沒有市場的技術對企業有百害而無一利,往往將企業拖到死亡之穀。

這樣的例子是舉不勝舉的,例如2000年3月17日,美國銥星公司因為背不動40億美元的負債,終止了衛星電話業務,一項被稱為20世紀奇跡的科技成果也終於抗不住市場的無情規律,被無情的市場法則斷了生路,證明了技術變革必須與市場需求相結合,否則,過於超前的技術等於“落後”。

比爾·蓋茨曾經分析了英特爾公司推出的CPU一舉成功之謎——“個人化,不超出購買力,並且適應性強”,反觀當時其他公司的產品,即使是技術更先進,也沒有成功——因為他們太貴了,隻能待在實驗室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