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建立最佳機製(1 / 2)

通常,一個家族的崛起需要幾代人的努力,如果上下代傳承得好,那麼其家族財富和社會地位將會穩定發展,後代就更容易成功,這是一種規律。

總起來說,企業財富交替有三種模式:

(一)子女接班型

這種企業權力傳遞方式在家族企業中比較普遍,“肥水不落外人田”,上一代好不容易打下的江山,隻能傳遞給血緣關係最親近的人,往往是自己子女莫屬,他們或受到良好的高等教育,或在父輩身邊得到精心栽培,最終保證了企業權力的平穩過渡。

中國大部分民營企業、海外華人企業幾乎都采取這種方式,西方發達國家也有很多企業采用,其優點是後繼有人,企業家族地位和社會財富比較有保障。

(二)股份合作型

這種模式主要針對個人打天下而家族人力資源不足的家族企業,以及各種資本結合型非家族製企業,其最大特點是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企業家後代擁有一定股份,經營權則交由職業經理人打理。

目前,越來越多的企業有意識地實行兩權的分離,它標誌著企業向建立規範化和國際化的現代企業製度邁出了關鍵的一步,優點是實現了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開,降低了家族財富經營、管理上的風險,實現了比較體麵的家族退出機製。

(三)社會接管型

這種類型主要針對後繼乏人的家族企業,以及進入社會流通領域的非家族企業,比如上市公司,破產企業,等等。一般情況下,這類企業都引進管理團隊,讓企業根據社會的要求進行發展。

從一定意義上講,企業是社會組織,取之於社會,最後回歸社會,也是造福社會,其優點是最大限度得擴大了企業的社會功能,可以給企業家後代提供最佳社會環境,讓企業家事業贏得社會公眾認可。

綜合起來,那些“後繼乏人”的家族企業大致有以下三種類型:

(一)敗家子型

這種類型的“後代”被視為是典型的紈絝子弟型,貪圖享受,由於過度優裕的物質條件,其社會理想、個人奮鬥的衝動已經蕩然無存,喪失了前進的願望。

無論殺創業者,還是守業者,都可能放縱後代,以至他們貪圖享樂,不思進取,過早地敗下陣來。

(二)弱女子型

這種類型的子女有心繼承上一代的事業,但是能力有限,如果讓他們接班,即使他們願意,也隻能讓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被淘汰。

無論是創業者,還是守業者,“長江後來推前浪,一代新人勝舊人”是一個美好的願望,誰也不能保證下一代一定就比自己強,與其逼著趕鴨子上架,不如另請高明,對企業是最負責的選擇。

(三)子女無心型

人各有誌,不同的人喜好也不會相同。麵對第一代的事業,許多第二代並不感興趣,讓第一代後繼無人,隻能讓事業改弦更張或自生自滅!

具體分析,一個企業的上下代交替不外乎出現以下幾種情形:

(一)統一和分家

世界上許多企業選擇“統一”的治理模式,無論管理層如何更迭,企業仍然保持原來的經營機製,後代成員不分化家產,這種模式避免了後代成員平均繼承上代的財產、造成財產越來越少的狀況,保證了企業的長遠發展。

例如,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成功完成第一代向第二代過渡的沃爾瑪,家族中有四人是企業的大股東,他們分別進入世界富人排行榜前列,但這個企業並沒因此而分家,而且在第一代創業者去世後的第十年,終於登上世界500強排行榜榜首,實現了創業者的臨終夙願;

例如,杜邦家族是美國最古老、最富有、最奇特、最大的財富家族,這個家族已保持了二百餘年長盛不衰,迄今依然是統一的、具有競爭力的大公司。這個家族視家族財富為第二生命,權力傳代非常獨特,在第三代中,家族內部至少有10對堂表親之間的婚配,成為美國近親聯姻最多的大家族。

企業的“分家”,往往削弱了企業發展的實力,從根本上失去了可持續發展的經濟條件,使企業財富積累在時間和空間上夭折,這種讓企業自身不斷分裂的做法,結果總是讓企業不能做大,後代往往在分崩離析中消亡,羅斯柴爾德家族創始人麥耶·羅斯柴爾德一直要後代成員“堅持家族的和諧”這一家訓,並經常提醒五個兒子說:“隻要你們團結一致,你們就所向無敵;你們分手的那天,將是你們失去繁榮的開始。”

當然,這種說法也不是絕對的,也有不少企業因為“統一”走向衰敗,通過“分家”起死回生。

20世紀70年代初,曾經稱雄於世的貝爾家族領導人感到危機四伏,急忙求救於著名的未來學家、《第三次浪潮》的作者托沃勒,托沃勒經過調查後提出一份秘密報告,其中心隻有兩個字: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