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善於隨機應變(1 / 1)

變,是這個時代唯一不變的主題。一個不會變通的領導注定要碰壁,而且往往得頭破血流。

在領導工作的各個方麵都需要變通,需要應時而動、見“景”生“情”。這裏的變也是有規律可循、有捷徑可走的,那就是要掌握好方圓互用的學問。方是做人的根基、圓是做事的途徑,兩者相生相克。將之應用於領導方法則成為變通有術的不二法門。

美國的羅賓教授在《下決心的過程》一書中寫道:“人,有時會自然地改變自己的看法,但是,如果有人說他錯了,他會惱火,更加固執己見。人有時會毫無根據地使他全心全意地去維護自己的想法。不是那種想法本身多麼珍貴,而是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威脅。”

管理者應當避免死守教條,應善於變通。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喬治·古納教授,在教授秘書學時,提出了這樣一個案例:

一天,某公司管理者突然收到一封非常無禮的信,信是一位與公司交往很深的代理商寫來的。經理怒氣衝衝地把秘書叫到自己的辦公室,向他口述了這樣一封信:我沒有想到會收到你這樣的來信,盡管我們之間存在一些交易,但是按照慣例,我仍要將此事公布於眾。之後,管理者命令秘書立即將信打印寄出。對於管理者的命令秘書現在有四種行為:

A。“是,遵命。”說完,轉身回到自己的辦公室將信打印寄出。(照辦法)

B。如果將信寄走,對公司和管理者本人非常不利。秘書想到自己是管理者的助手,有責任提醒經理,為了公司的利益,哪怕是得罪了管理者也值得。

於是對管理者這樣說:“管理者,這封信不能發,把它撕了算啦。”(建議法)

C。秘書不僅沒有照辦,反而前進一步,向經理提出忠告:“管理者,請您冷靜一點,回一封這樣的信,後果會怎樣呢?在這件事情上,難道我們自己就沒有值得反省的地方嗎?”(批評法)

D。當天快下班時,秘書將打印出來的信遞給已經心平氣和的管理者:“管理者,可以把信寄走嗎?”

(緩衝法)

喬治·古納教授選擇了第四種行為,即緩衝法。

他認為,第一種行為(照辦法)對於管理者的命令忠實堅定地執行,作為秘書確實需要這種品質,但是僅僅“忠實堅決”照辦,仍然可能失職。第二種行為(建議法)是從整個公司利益出發,對於秘書來說,這種行為又超越了秘書應有的權限。第三種行為(批評法)是秘書幹預管理者的最後決定,也是一種越權行為。喬治認為,第一種和第二種行為雖不足道,但畢竟還有商量的餘地,而第三種行為最不可取,采用第四種行為,在秘書的職責範圍內巧妙地對領導決策施加影響,既無越權之嫌,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因而是最好的辦法。

各位看了這個案例有何感想?如果你是一位秘書,也許也會遇到這種情況,不妨照著喬治教授的話試一試。如果你不是秘書,你是否也可以從中吸收一些對你有用的東西?我想這就是:

A。領導說什麼就做什麼,隻能聽命令行事的

B。雖是幫助領導,但超越職權範圍,也是不可取的;

C。對領導發揮影響而不越位才是最正確的。

所以,在幫助領導發揮自己作用的時候,一定要掌握分寸與角色藝術,出力而不越位。

在以上的案例中,建議法被喬治教授排除了,因為有越權之嫌,不過在其他場合,部屬給領導提建議或忠告,也是幫助領導的重要途徑,也是正確之舉。但效果如何,取決於你的行事方式,取決於你是否在正確的時間、地點,以正確的方式做正確的事情。為此,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A。要在領導心平氣和,心情開朗的時候提出,在上麵的例子中,即使建議不越權,盛怒的經理恐怕也難以接受。

B。多在“桌下”提出,少在“桌上”提出。

所謂“多桌下,少桌上”,就是說下級向上級提出忠告時,要多利用非正式場合,少利用正式場合;

多利用非工作角色身份,少利用工作角色,盡量兩人私下交談,一般不要公開提意見。

C。要以“變通”的方式提出。即:要多從正麵去闡述自己的觀點,而不要從反麵去否定、批駁領導的觀點。甚至可以有意回避或做迂回變通。從心理學上講,它適合了人們自尊的需要。美國的羅賓教授在《下決心的過程》一書中寫道:“人,有時會自然地改變自己的看法,但是,如果有人說他錯了,他會惱火,更加固執己見。人有時會毫無根據地使他全心全意地去維護自己的想法。不是那種想法本身多麼珍貴,而是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威脅。”

我們想,他的話對大家而言,應該是很富有啟示性的。也許,由此你可以對你的領導做到“良言並非逆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