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講,自私的人都公私不分,愛貪小便意。對管理者而言,在管理工作上最感棘手的莫過於公司中存有許多“公私不分”的下屬了。因為,公私不分的下屬往往即無法遵循公司的規章去做事。管理者必須以身作則,向下屬顯示出公私分明的態度,而且愈是小事,愈應劃分清楚。
在新進職員剛進公司時,就要徹底灌輸給他們公私分明的觀念。如果一開始便公私混淆,極易造成下屬凡事馬虎的態度,公司的原則也就往往無法堅持。
不應采取與下屬妥協的態度,也不可做出例外寬容的行為。
某回,在一次超級市場所舉辦有關領導人才培訓研習會中,某位負責人事方麵的董事這樣說:
“坦白說,在我們這個行業中,每年因扒竊所造成的損失數字相當龐大,這是令我們深感頭痛不已的問題。而最感痛心的是,其中屬於公司內員工順手牽羊所占的比例也不小。這種嚴重情形就如非法的額外津貼一般。”
事實上,此種公司職員將公司所屬的物品私自挾帶而出的情形,除了應歸因於員工的存貪念外,主要因素在於他們缺乏“公私分明”的意識所致。另一方麵,由於公司的管理者往往采取小事寬容的態度,對此現象不予積極追究,致使扒竊情況愈趨嚴重。
由此可見,身為管理者務必堅守公私分明原則,不可認為小事便可寬容,方能使下屬保持循規蹈矩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