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對出現的信托這種新型投資理財方式和眾多的信托品種,廣大投資者應該如何應對,並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合適的投資品種?就目前來說,市場上出現的信托產品,絕大多數都是資金信托產品和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投資基金通過幾年的發展已經逐漸被人們接受,它的投資方法和策略有很多介紹,就不再贅述,這裏主要介紹資金信托產品的投資方法。一般來說,投資者在選擇這類產品時,主要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麵的因素:
發行信托產品(計劃)的信托公司的實力和信譽度
信托收益來自信托公司按照實際經營成果向投資者的分配,信托理財的風險體現在預期收益與實際收益的差異。投資者既可能獲取豐厚收益,但也可能使本金虧損。產生風險有兩大類原因:第一,信托公司已經盡責,但項目非預期變化或其他不確定性因素發生;第二,信托公司在信托財產管理和處置中操作失誤,或違法違規操作。由於現在信托業處於發展初級階段,信托公司都著重於建立良好理財業績,以及樹立知名度,所以目前出現第二類原因的可能性較小。至於第一類原因,最能反映信托公司的理財水平。因此,選擇一個實力強、信譽好的信托公司的信托產品是成功投資信托理財產品的前提。
信托產品(計劃)的資金投資的方向(或領域)
這將直接影響到收益人信托的收益。對資金信托產品(計劃)的選擇,應選擇現金流量、管理成本相對穩定的項目資產進行投資或借貸,諸如商業樓宇、重大建設工程、連鎖商店、賓館、遊樂場或旅遊項目以及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宅小區等一些不易貶值的項目資產,而不應選擇投資股市或證券的信托產品,因為我國現行法律實際上已將證券投資信托歸入基金法範疇,投資者如需委托人投資證券的,可以投資共同基金,在同等風險條件下,共同基金公司比信托投資公司更為專業;也不應選擇投資受托人的關係人的公司股權或其項目資產,否則為信托法律所禁止。
對於信托公司推出的具有明確資金投向的信托理財品種,投資者可以進行具體分析。而有的信托公司發行了一些泛指類信托理財品種,沒有明確告知具體的項目名稱、最終資金使用人、資金運用方式等必要信息,隻是籠統介紹資金大概的投向領域、範圍。因此,不能確定這些產品的風險何在及其大小,也看不到具體的風險控製手段,投資者獲得的信息殘缺不全,無法進行獨立判斷。對這類產品,投資者需要謹慎對待。
信托產品的期限
資金信托產品期限至少在一年以上。一般而言,期限越長,不確定因素就越多,如政策的改變,市場因素的變化,都會對信托投資項目的收益產生影響。另外,與市場上其他投資品種相比,資金信托產品的流動性比較差,這也是投資者需要注意的。因此,在選擇信托計劃時,因結合該產品的投資領域和投資期限,並盡量選擇投資期短或流動性好的信托產品。
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
信托與其他金融理財產品一樣,都具有風險。但風險總是和收益成正比的。由於當前資金信托產品的風險界於銀行存款和股票投資之間,而收益比較可觀,該類品種自推出以來,一直受到廣大投資者的青睞,出現了排隊購買的景象,這充分說明資金信托產品具有其獨特的優勢。但投資者也應該看到,信托公司在辦理資金信托時,是不得承諾資金不受損失,也不得承諾信托資金的最低收益的。同時,由於信托公司可以采取出租、出售、投資、貸款、同業拆借等形式進行產業、證券投資或創業投資,不同的投資方式和投資用途的差異性很大,其風險也無法一概而論。所以,投資者在麵對琳琅滿目的資金信托產品(計劃)時,還是應保持清醒的頭腦,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結合前麵幾個方麵,綜合分析具體產品的特點,有選擇地進行投資。
需注意的幾個問題
1.擔保問題。對於有擔保的信托計劃,委托人(也就是投資者)還應看擔保的主體是否合法,切實了解擔保方的經營狀況。需要提醒的是,委托人不能隻看擔保方的資產規模的大小,其合適的資產負債比例,良好的利潤率,穩定的現金流和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才是重要的考慮因素。而對於擔保中的抵押(質押)物是否過硬,抵押(質押)比率是否安全,擔保方信用級別和資金實力如何,有無保險介入、專項賠償基金是否充足以及受益權當中次級受益權的規模和承擔的義務情況等,也要特別關注。勤勉盡責的信托公司,在發行信托產品時,一般會完整、客觀地告知各種具體的風險因素,分析其主次,不隱瞞,並設計有效的風險控製措施,例如第三方擔保,抵(質)押、投保、與銀行貸款利率掛鉤等。提供的保障措施越多,越能保護委托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