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內的“案”尚破不了,班外的“案”又來了這可難死了我這“偵察員”……
我是班上的宣傳委員,每學期都能圓滿完成工作任務。老師時常誇獎我工作出色,我也成天喜上眉梢,樂在心頭,連說話都帶著笑腔。
可是今年三月間,我這個平時完成任務呱呱叫,成天樂嗬嗬的宣傳委員,卻第一次皺起了眉頭。
三月是全民文明禮貌月。為了評選出這次活動中的積極分子,我得記錄好人好事。自然對那些看得見的好人好事是容易登記的,可是許多同學做的好人好事卻是挺秘密的,要登記就不那麼容易了。我當班幹部以來,感到最頭痛的就是老師交給我這方麵的“破案”任務。
“破案”的任務是很繁重的。往往一個星期內就有許多的“案件”需要“偵破”。比如說吧,教室裏丟了腳的桌子,鬆了腳的凳子,不知道是誰修好了;教室裏凹凸不平的地麵,不知道誰填平了;教室前麵的那條臭水溝,不知道是淮清理幹淨了……一件一件新“案”擺在我的麵前讓我感到束手無策。
我向同學們了解,有的說不是他做的;有的說不知道;有的微笑著搖搖頭。假如再追問,幹脆就開了個玩笑:“隻有天知道,你去問天吧。”真為難我了。
正當我為難泄氣的時候,別的班的老師、同學們又來向我告“狀”。低年級二班的老師說,二班一夜之間新添了二十四把掃帚,掃帚上放有一張紙條,上麵寫著:“贈給親愛的小弟弟、小妹妹——大哥哥們送。”該班的小英同學向我報告:“你們班七、八個同學放下掃帚就回教室去了。”低年級一班的班長激動地說:“你們班的幾個女同學利用午休時間,給我們掃教室。她們戴著草帽和大口罩,隻露出兩隻眼睛,打掃完就回你們班教室去了,你得幫我把她們查出來……”
唉,班內的“案”還破不了,班外的“案”又來了”!“作案”的人太神秘了。我非把他們都找出來不可。
我於是做了一次“偵察”。每天來得早早的,放學後等同學們走光才回家。我還常常注意同學愛做什麼,喜歡什麼,課餘時又試探了一些同學。可是我一連“偵察”了好幾天,仍然沒有任何結果,而且這種神秘的“案件”還在不斷出現。
看來我的偵察手段不夠高明,做不了“公安”工作。最後我隻好采取“審問”這種手段了。但是,“審問”還是經常沒有結果。例如有人反映小青利用星期天修好了教室裏的桌子,可是當“審問”小青時,他就是不“坦白”。
班裏秘密的好事不斷湧現,我這個宣傳委員,要登記好事真不容易啊!看來是難以完成任務了。沒辦法我隻好去向老師彙報。老師見我訴苦,笑哈哈對我說:“你工作很好嘛,大家做好事不留名,說明同學們在文明禮貌月受到教育,心靈變得更美。也說明你這個宣傳委員幹得不錯,今後你就多多宣傳這種先進思想吧。”
師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