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便也時常晃過去,探頭探腦的。
為了不表現得太像個怪人,他省吃儉用去買了個不好不壞的拍子,偶爾下場亂打一氣。
等他的存在變得不那麼突兀了,任寧遠他們也發現有一個根本談不上球技的小胖子會來打球,拿來當笑話看還是不錯的。
再過個幾天,他就可以湊過去,殷勤地為任寧遠撿球了。
當了一段時間的模範球童,曲同秋又省下早飯錢,自己去買了一袋網球,每次都拎過去,讓任寧遠他們玩,結束了他再收拾,帶回去。
這種殷勤,他們自然是不客氣地笑納。
曲同秋邊為自己能名正言順和他們一同“玩球”而高興,一邊更加受到嘲笑和譏諷。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麼回事,被楚漠取笑多了也會尷尬和難受,但就是鬼迷心竅了一般,想接近任寧遠。
幸好任寧遠態度客氣,舉止比楚漠紳士得多。任何人,隻要沒激怒他,他都是報以斯文溫和的好人麵孔,還會對曲同秋說“謝謝”。
有一天,曲同秋發現前來打球的,除了任寧遠和楚漠之外,還有莊維。
莊維明明一開始是被強烈排擠的對象,什麼時候開始居然和他們走得那麼近了。看楚漠還相當明顯地在討好莊維,和最初的肆意欺淩比起來簡直判若兩人。
曲同秋很是驚奇。
但結合常理一想也醒悟了。
他這種曲意逢迎、專門和稀泥的類型,是很難有出頭之日的,反而是鐵骨錚錚的那些人,盡管一開始容易吃苦頭,但時日久了,連對手都會欽佩,乃至於賞識,與之主動交好。何況莊維的樣貌風骨,確有梅竹之姿。
曲同秋雖然心生羨慕,但要他現在開始修煉那種傲霜鬥雪的品質,又如天方夜譚。一樣米養百樣人,強求不來的。
於是,曲同秋在球場伺候的對象又多了個莊維。
莊維發現他的存在,以及功用之後,更是勃然大怒,當場摔了拍子,扭頭就要走。
“你這是在侮辱我嗎?!”
楚漠竟然是有些慌亂的姿態,連說:“當然不是!”
“你這不就是殺雞給我看嗎?”莊維氣得手抖地指著那邊狗腿不已的曲同秋,“想讓我跟他一樣?做那種事討好你們?你做夢去吧!”
“你怎麼會跟他一樣!”楚漠又是勸又是哄,“你是誰,他又是誰?看他什麼德性!如果你跟他一樣,我也不會這麼努力要跟你做朋友了。”
曲同秋置若罔聞,揮汗如雨地繼續在場邊觀看,然後跑動。
反正他左耳進,右耳出,不管楚漠和莊維在那邊怎麼彼此別扭吵鬧,他隻繼續專心去當任寧遠的小跟班,樂顛顛的。
幸而任寧遠不是輕易會露出厭煩表情的人,一直都神情溫和,對賣力跑來跑去撿球的他微笑,說:“辛苦了。”
隻要這樣他就覺得很幸福。
連月來曲同秋運動量大增,吃得又儉省,原本嗜好的零食都戒了,能保證三餐就好。肚子餓的時候忍一忍,也就能挨過去。至於錢,幾乎全用在爭取接近任寧遠的努力上了。
曲同秋在洗澡的時候留意到,自己似乎瘦了些,原本低頭就能看到的肚腩,尺寸縮小了很多。穿那些衣服感覺變得沒那麼緊,也有長高的預感。
不過少掉幾公斤肉,多了幾公分個子,寬大癡肥的衣服穿起來還是差不多。
但他對形象早已經懶得去管了,有洗幹淨就可以,再怎麼收拾打扮,石頭上也不會開出花來啊。
何況他除了給任寧遠當球童之外,又多了一個自找的差事——替任寧遠買早點。
事情起緣於一次早起在學院外邊的草地上晨讀的時候,他在邊掰幹麵包邊背單詞,抬頭卻看到任寧遠遠遠地迎麵走來。
他還在緊張口吃,不知該不該貿然打招呼,任寧遠已經先點點頭,微笑道:“早。”
曲同秋一下子高興起來:“你也來晨讀啊?”
“沒有,隨便走走,這個時間空氣好。”
“吃過飯了嗎?”
“沒,”任寧遠笑道,“實在太擠了,我不喜歡。”
早餐的供應時間不夠長,大家都在那個時間段蜂擁而去,若不想留下來吃最不受歡迎的那幾樣糕點,就得搶破頭。
不過以任寧遠的人氣,替他跑腿順手帶個三餐的小弟也不至於沒有。
“哦,他們買的我不喜歡。那個蒸出來的雞蛋糕還不錯,但每次一眨眼就沒了,除非起得最早,不然也買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