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大概有一年半的時間,【萌動:好想告訴你】接近了尾聲。我記得很清楚,真正動筆時是2015年四月份。
初衷是什麼,我已經忘得差不多了,好像是因為……想起了當初自己暗戀過的人吧。寫文也有很長一段時間了,我一直覺得是該寫一篇素錦祭奠一下過去的時光。
印象中,我當初喜歡的人,和季柯楠有一點相像之處吧。因為兩個人對沒有興趣的事都是一臉冷漠,隻有談起興趣的話題才會勉強笑一下。
我是比較敏感的一部分人吧,因為這份小萌動發現的挺早的,差不多意識到喜歡這份情緒的時候就在小學低年級。
那時候我總喜歡偷看他,也經常和他傳紙條,離得最近的距離……大抵也就是前後桌吧。他從小學就很受歡迎,因為學習好,外貌又很不錯。盡管對女孩子都是高冷的樣子,但還是斷不了桃花源。我那個時候成績不好,又有點大大咧咧,真的是很像男孩子,而且經常和男生混在一起,對我最多也就隻是普通的同學或兄弟那種。
大概在我五年級左右,少年懵懂時期嘛,幾乎大半班人都會知道誰喜歡你,誰喜歡她。隻是那個時候我一次也沒有主動過,最勇敢的一次也就像小說中,唇在他臉側邊擦過他的那一幕。
但現實是骨感的,我在關鍵時刻還是慫了。我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勇敢,隻是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他而已,並沒有采取行動。他那時表情有些怪異,該說害羞還是傲嬌?後來想想挺後悔的,簡直要哭了,那時候就應該霸氣直接親上去的!
後來,再也沒有後來了。小學畢業後我們就彼此分道揚鑣,再後來我們走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越來越好,越來越優秀,去了越遠的地方,而我就隻能站在原地,一直看著她的背影。
我是懦弱的,沐小嵐卻是勇敢的,她為了季柯楠,變得更加努力,更加優秀,隻為了追上他的腳步。我隻是……安於現狀。這或許是現實和理想的差距吧。
我的小夥伴們大概都不會想到我會寫這麼一篇文文祭奠我那懵懂的歲月吧。每個人都有這麼一經曆,迷戀過,瘋狂過,甚至有過受傷。
你喜歡上一個人,可能之後遇到的人,都會有他的影子。這又有什麼關係呢?至少我們知道了自己喜歡的是什麼類型啊。這個過程雖然青澀,到等到後來想起,卻又覺得懷戀。
萌動這篇文,我在14年就想寫了。那時已經是高三了,心血來潮便動筆了。筆稿難得還在,也是對我那段時間的記錄。周邊同學唯一的消遣就是課間催我寫。雖然累,但也是放鬆的好方法。
鹿殿與萌動幾乎是同時動手的,不過那時我對鹿哥的興致更高一些。鹿殿已經完結有段時間了,這篇才剛畫上休止符。
我想過這本無數情節和各種版本的結局,一開始我給的定義是,讓他們悲劇結尾,氣的我同學差點拿刀片追殺我。起初我設定的結局是沐小嵐和季柯楠分道揚鑣,失戀告終。追過鴨子文文的親都知道,我喜歡喜劇結尾。
萌動這篇文也算有了小小的突破,至少楊陽璽為藝術獻身了是不是?
但其實……沐小嵐和楊陽璽身上都有我的印記。
沐小嵐在膽小的時候有楊陽璽來鼓勵她,那其實是我心裏真實想法。我渴望在我需要幫助的時候,有人能伸出援手拉我一把。
楊陽璽身上有一股倔強,就算自己受傷難過也不願意讓在乎她的人知道。楊陽璽算得上是我另一種潛在人格,我希望成為楊陽璽那樣勇敢堅強的人,可是我沒有。
這篇文有好幾處都是我真實的心境曆程還有經曆,像鄭穎怡這號人物是真實存在的,也是對我有一定影響。寫出來,也是為了提醒自己,不要再像當初那樣犯傻去輕易相信別人了。
沐小嵐她是幸運的,但不能否認的是她在這過程中所付出的努力。有人是可以做到不付出就會有收獲的,但大部分人,不去做你永遠沒有機會。
我寫完了,夢也該醒了。希望萌動這篇文帶給你們的不僅是寵文的感受,在字裏行間中,懂得如何處理人際關係和各種細節。一年半的時間,打板,再見了。
你們曾是我最好的時光,謝謝與你們相遇。我過得很好,你們也要很好。
共同擁有同樣的少年時光,我滿足了。曾經參與過你的人生,足夠了。
一句話,一直沒親口對你說
——謝謝你,讓我遇見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