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白了就是個小工作室,而工作室的主要成員便是這幫女孩,至於閻良和虎背熊腰他們,在女孩們眼中或許是偏向玩家的身份,不是以對待職業的態度來對待的。
“那按你的意思是?”因為也打算開個玩笑,所以閻良一副被看穿了的心虛表情問道。
“你這笨蛋,這東西直接扔到團隊裏你不虧麼?我們幫你管理,不過不是白幫忙,你得給我們發工資的!”抿了抿嘴,糖糖直接說出了自己的打算,果然和閻良所猜測的那樣,相比於之前那種泛濫的女王屬性,此刻的糖糖似乎要拘謹多。
“那我不成你們老板了……”聽到直接從對方口中說出這個,其實閻良心中也有些驚訝,他說的老板倒也沒錯,但也不至於,因為還能是分包的模式,礦洞包給她們經營,而自己隻拿一部分利潤,隻是這種方式他並不是很待見。
很顯然,這種分包關係,其中利益味道太重,利潤也不算很大,感覺完全沒必要,關鍵是這樣一來自己看中的那幫NPC都要被拖在裏麵,畢竟總不能雇玩家來挖礦,遊戲裏雇玩家可要複雜的多,一般情況下根本沒法管理,自己等人完全沒那個實力。
“難道你現在不已經是團長了?”糖糖直接白了閻良一眼。
“好吧,你們看著辦吧,隨便怎麼弄,隻要不用讓我再往裏貼錢就行……”擺了擺手,閻良直接擺明了自己的態度,正如此刻他所說的,礦洞給她們隨便她們怎麼管理,甚至結果他也不怎麼在意。
當然,這其中有一點要說明下,這樣一個礦洞,而且還是金礦,對那些大公會勢力來說,其實比閻良這種傭兵團還要看重的多。而他們所看重的並非是能憑此賺多少錢,而是在短期內能收獲多少遊戲金幣,能為公會發展帶來怎樣的效果!
打裝備賣錢確實來錢快,但那是現實貨幣,而現在的情況是有錢也買不到足夠的金幣,買不到足夠的資源!而獲得遊戲金幣的最快途徑是什麼?直接挖金礦自然是其中之一!
而按照這個道理來說,那金礦掌握在誰手裏也是無關緊要的,到時候直接出錢買就是了,出現實貨幣買金礦所出遊戲幣,雖然可能稍微頗費一點,但這方式直接方便快捷不含糊。然而,問題是,你能買別的勢力也能買,如此下來自然是更雄厚的買入的可能較大,這樣雙方公會的實力此消彼長下差距自然更加明顯。
隨後糖糖便給出了一份早就做好的計劃,其中方案有好幾種,閻良支付報酬雇傭經營,或者劃一部分股份過去算是合作經營,另外自然還有分包製的。
“你們更傾向於哪一種方案?”這一次沒有直接說讓對方看著辦,摸了摸下巴閻良若有所思的問道。
“我們自然更傾向於第二種,以勞動入股合作,然後是第一種,最後才是第三種。”此刻糖糖也放的很開,並沒有搞什麼談判隱藏底牌之類的內容,直接說出了女孩們之前便商量好的想法。
這第一種方案,自然是純粹的打工。
而第三種方案,這個明顯會使雙方生分,影響大家的關係,畢竟這種情況下一般雙方很容易會產生矛盾。比如經營者會不滿擁有者坐享其成,而擁有著則會懷疑經營者在其中有沒有隱瞞,這樣一來二去時間長了不滿自然就出來了。
當然,閻良確實是沒這麼多複雜想法的,但他沒法保證別人也是如此,本來大家一起玩的都挺好的,為此而影響關係那就完全不值了。
而第二種方案,大家則成了為自己打工,熱情自然高漲,同時正如之前大海無量等人所思量那樣,完全可以當成一門事業的起步來做,如果經營的好,那可比她們殺怪做任務賣裝備賣金等方式來經營工作室,所要高端的多。
“行,不過我也有自己的一點要求!”閻良的要求自然是關於一幫NPC,原先他說是礦洞扔給團內,但如果他有用到NPC的時候,也能直接抽調走,而礦洞則繼續留給對方,這兩者自然是合理合理,並不算陰險也不算毒,畢竟事先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隨後,他便將自己的真實想法告訴了對方,而聞此之後糖糖非但沒有為難,甚至直接兩眼冒光,顯然對閻良的想法很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