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特
我是在供熱和空調企業的環境中長大的。我父親於1952年開創了這樣一個企業,我和我的兄弟從5 歲開始就已經在父親的企業裏工作了。我曾想從父親手裏買下這家企業。然而,他堅持讓我的兄弟做我的合夥人。我拒絕了,因為我的兄弟是個酗酒者,根本不可能在企業裏有效率地工作。他是個禍害,我可不願意給自己加上這麼個緊箍咒。
於是,經過多次與父親的談判破裂,我於1984年9月1日創立了自己的公司。畢竟,我時年34 歲,還年輕,可以做很多事情。我擁有金融學學位,擁有技術教育背景,了解如何定價。有什麼難的呢?可是,不久我就意識到,事情不像我想像的那麼容易。
1984年9月1日,我是公司的唯一員工。我隻有一位顧客:是澤西城的一位商人,他了解我的能力。於是,我立刻就有業務了,但不幸的是,我的銀行賬戶上沒有錢,我舉債過度。困難超乎我的想象。
我不斷地問自己,“你可以找到活幹嗎?你能把工作做好嗎?你能在你的報價限額內完成工作嗎?”如果完全是我自己完成工作,我會做得很好。但是當我把工作分包出去時,我卻遇到了問題。
我天真地依照我親自完成所有工作的情況,為公司的工作和服務定價。我認為,無論怎樣,每個人都應具有與我一樣的職業道德。我雇用員工時,總是假定人們有較好的工作速度與工作質量(比如,以我的速度和質量去工作)。這是我犯的主要錯誤。
我很長時間都一直工作到深夜。我的腦子裏時刻都裝著工作。我下班回家,吃過晚飯之後,在看我女兒玩壘球的同時,還要做所有與企業工作有關的事情。管道是否完全鋪設好了,合同是否簽妥了,施工材料是否都發貨了。我放權給一位員工,讓他完全按我的方式去做所有的事情。一切都安排妥當了。兩天後我察看工作進展時,發現我們要做三倍於原來工作量的裝修工作。他決定改變工作方式,因為他不願受條條框框的約束。他確定以新的方式能把工作做得更好,但卻要花雙倍的錢。
那麼,我該怎麼辦?我解雇了他。我說,“我不需要你改變我的方式,我可以比你更快地讓這些該死的管子開始工作。”我證明給他看,也許我這樣做都是多餘的,但我還是這麼做了。
隨後,我陷入了無望的境地。我不得不時刻盯著,才能使工作正常進行,我沒辦法接更多的活,因為一切都要親力親為。我在連軸轉。我的工作做得還不錯。然而,我卻沒時間接更多的活。如果我將工作打包出去,工作就不能很好地完成,我接的活越多,完成情況就越差。
我妻子在辦公室工作。不幸的是,她身陷財務數據的困擾中,當財務數據不好時,她也不想讓我操心。她不向我通報財務數據,於是,出現了多米諾骨牌效應,當我發現財務狀況有問題時,公司已出現巨大虧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