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轉身看了他一眼,一邊走,一邊對他說:“如果是較小的事件,我當然會讓各職能部門自己去解決,絕對不會插手你們應該承擔的事務和責任。但重大事件、對外事件、影響較大的事件,如果沒有代表公司的主要領導於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就會有以下幾個危害:一是中下層管理者的資源與公司領導相比,畢竟是有限的,不一定能及時調動內外資源解決這類問題。特別是對外的事件,人家很多時候是要看看出麵人物的‘分量’和帽子才決定給不給你行這個方便的。很多時候,公司領導出麵說話與其他管理人員出麵辦事,效果是明顯不一樣的。所以,遇到這類事件,為了更快更好地解決問題,我不能不出麵,不能不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二是這類事件的當事人在這種非常時刻,都渴望有一個堅強的依靠,渴望公司的關照,我正好可以代表公司去給予他這類依靠和關照。我們都知道一個基本常識,人在病痛或受難的時候,內心都特別軟弱,特別容易被感動。比如這名員工在這種時候尤其需要人情的溫暖。公司主要領導親自出麵去現場處置和看望,他本人雖然此時並不知情,但以後知道了,一定會受到感動,會感激公司不因為他隻是一名普通員工而忽視他,而是在關鍵時候親自去幫助他、看望他。這樣一來,他就會因感激而想到回報,從而更好地服務於公司。另外,我這一舉動除了現實作用之外,應該還有著更深遠的影響。你可以發現,今天到達救治現場的員工也有很多,他們會由別人的今天想到自己的將來,從而在內心深處產生一種對公司的信任感和依賴感。他們感覺即使將來自己有難處了,也一定會得到公司的依靠和幫助。有了這種聯想,他們就會對公司充滿感激,這也是贏得人心,形成企業凝聚力的源泉之一。三是便於協調各方麵的工作。在重大事件的處置中,如果現場隻有平行部門的領導,很可能會一人一個主張,一人一個方案。大家都是平級領導,究竟誰聽誰的?在這個時候,就需要由公司主要領導來決斷和協調了。所以,這種時候,我必須出現在現場。四是給老板和股東們一個交代,避免打擾他們。你可以想象,如果事件比今天的結局更嚴重一些,而我又沒有出現在事故現場,沒有人去處置和安撫,很多人可能就會找到老板和股東們,他們就不得安寧了。我們拿著人家的俸祿,卻沒有盡到我們的義務和責任,不管怎麼說,都有些良心不安啊……”
人力資源經理喃喃自語:“我從來……沒想過這麼多啊。”
回到宿舍,我陷入深思之中:有什麼辦法徹底杜絕員工今後私自外出遊泳而可能出現溺水的後果呢?近幾年來,我們總是千方百計立足於堵塞漏洞,辦法想了不少,禁令強調了若幹次,甚至動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去監控、糾察。結果呢,堵來堵去,往往是出事的時候大家緊張一陣子,收斂一陣子。時間一長,很多人“好了傷疤忘了痛”,思想上又淡化了、忘形了,又開始偷偷摸摸地帶著僥幸的心理去玩水了。看來,僅僅依靠簡單的堵塞這種方式,並不能收到滿意的效果,隱患仍然長期存在著。客觀地分析,年輕人愛運動,我們何不改變思維,采用疏導的方式來根治這一頑疾呢?如果將他們私下偷偷摸摸的行為轉化成光明正大的運動,效果豈不更好?另外,雖然我們可以與員工簽訂安全責任合同,將出現事故的責任全部推給員工,公司可以在法律上不承擔責任,但真正出事了,作為企業、作為管理者,我們當真就能做到與己無關,做到心安理得嗎?
辦法想了一個又一個,但總是走不出堵塞的圈子……
好不容易想出一些增加其他娛樂活動,充實員工業餘生活的路子,又苦於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條條路子都離不開大把的銀子……
迷迷糊糊,輾轉反側之中,手機鬧鍾響了起來,新的一天又開始了。
接下來的幾天,人力資源部門按計劃加大了宣傳培訓力度,安全教育開展得有聲有色。公司與員工之間的《安全責任合同》初稿也擬製出來了,我卻還在考慮疏導的方向,並且仍然沒有理出一點點頭緒……
大約一個星期之後的一天下午,剛剛上班,工業區管委會主任突然上門做客,我自然要出麵接待。
主任一番噓寒問暖之後,我們就一邊喝茶,一邊海闊天空地神聊起來。聊來聊去,話題漸漸稀少,我不得不開口進入實質問題:“主任一般是無事不光顧我們這小廟,今天大駕光臨,看來,一定是給我們送來什麼好政策,或者給予我們特殊關照來了?”
“不好意思開口啊。”主任咽下一口茶水,長歎一聲,“是來找你要飯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