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範圍內任何一種立足當代、麵向世界、服務人類的宗教都是文明的宗教。宗教的內容中任何有利於社會發展、世界和平、人類幸福的都是文明的因素。就當代中國來說,一切有利於解放和發展生產力;一切有利於增強綜合國力;一切有利於改善人民生活;一切有利於祖國統一;一切有利於維護民族團結;一切有利於維護法律尊嚴;一切有利於維護人民利益的行為;一切有利於弘揚社會主義、集體主義、愛國主義精神;一切有利於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一切有利於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一切有利於用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努力工作、追求美好生活的文化都是先進文化。以上這些方麵綜合起來就是所謂”積極”、 “進步”、 “先進”,在宗教中就是所謂的”立足當代、麵向世界、服務人類”。在中國,任何宗教如果能夠基本符合上述若幹”有利於”,它就是文明的宗教;任何宗教中所有符合上述若幹”有利於”的內容和方麵,就是該宗教中的文明因素。當然,我們提倡現代宗教文明建設絕不是要宗教放棄自身的信仰、不要自家的規矩;而是在不改變所信仰的宗教的本質、不扭曲宗教特點的前提下,在弘揚宗教優良傳統、確保宗教基本性質、尊重信徒基本信仰的基礎上適應現代社會、融入現代文明、服務現代社會、促進現代文明。
二、現代宗教文明建設的必要性
(一)建設宗教文明是和平發展時代的必然趨勢
我們的時代是一個和平發展的時代、改革開放的時代,在這個時代中,凡是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大力推進改革、不斷擴大開放的社會思潮、社會運動都是積極的和健康的。在當今時代,影響人類安全的因素不斷增多,除了傳統因素之外,非傳統的、影響國際安全的因素大大增加,國際恐怖主義、民族分裂主義和宗教極端主義是其中的重要方麵。消除傳統的和非傳統的影響人類安全的隱患,需要全人類共同努力。宗教界在這個問題上發揮作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都是不言而喻的,而建設宗教文明有利於人類和平和全球發展,有利於人類社會的改革和進步,也有利於人類各大文明之間的相互開放、溝通和對話。在全球範圍內提倡建設宗教文明,從根本上講,就是為了以宗教特有的方式和獨具的功能促進人類的和平與進步事業,這是保障人類和平的重要方麵,也是促進人類發展必要的前提。正如20世紀最著名的天主教神學家孔漢思所言: “沒有各宗教問的和平,便沒有各文明間的和平。”
提倡宗教文明建設一個十分重要的內容,就是積極挖掘和大力弘揚宗教文化中有利於和平與發展的成分,一方麵為人類和平與共同發展的偉大事業注入新的活力,另一方麵遏製反人類、反和平勢力的抬頭和蔓延。實踐證明,宗教界積極主動地順應時代潮流,自覺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比一般自發地參與效果要明顯得多。另外,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在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的過程中,並不是所有的宗教在所有情況下都在發揮積極進步的作用,或者是能發揮而沒有很好發揮積極作用,或者是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還很不夠,或者恰恰相反——不但沒有發揮積極進步的作用,反而阻礙了人類和平進程,影響全球共同發展。正是基於這一現實,才更有必要提出和倡導宗教文明建設。
(二)建設宗教文明是全球宗教狀況的必然要求
就全球宗教信仰狀況來看,世界上絕大多數人都在信仰著某種宗教,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基本現實。據美國權威刊物《國際基督教傳教公報》(1998年第1期)的統計,至1997年全球59億人口中,宗教信仰者約有47.8億,占當時總人口的81%。而宗教的所謂世俗化、政治化甚至市場化趨勢,使宗教對個人的影響幾乎沒有比曆史上任何一個時期減少。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建設宗教文明實質上就是全方位促進人類文明,人類在文明進步的進程中需要宗教發揮積極的作用,宗教更有可能在人類文明進步的進程中進一步地發揮積極作用。就宗教自身的發展而言,改善宗教狀況也是迫在眉睫。且不說國際上不同宗教間摩擦不斷,僅就某些國家內部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之間的紛爭,亦常常使眾多無辜平民死於非命。這些都充分說明,宗教野蠻並不是人們杜撰出來的聳人聽聞的傳言,而是不爭的事實。這個事實在我們的調研中也得到了印證。在對”您認為目前宗教界存在不文明現象嗎?”的回答中,17%的人回答”存在”,而47%的人回答”存在但不普遍”。麵對事實,要改變現狀,就必須努力建設宗教文明。建設宗教文明也就是反對宗教野蠻,就是反對打著宗教旗號進行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因此,提倡宗教文明建設或者建設宗教文明,不僅有利於人類和平和全球發展,而且也有利於宗教自身的發展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