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包裝方式的避稅籌劃
如今,節假日一到,廠家為了促銷,將其產品進行組合包裝成禮品裝。其實,在包裝這一環節上,也存在著避稅籌劃,如果能充分理解到這一點,也會給廠家帶來不小的收益。
稅法規定,納稅人將應稅消費品與非應稅消費品,以及適用稅率不同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應根據銷售額按應稅消費品的最高稅率納稅。
習慣上,一般企業銷售產品,都采取“先包裝後銷售”的方式進行,根據以上規定如果改成“先銷售後包裝”的方式,不僅可以大大降低消費稅稅負,而且可以使增值稅稅負保持不變。
4.直接投資的避稅法
企業的投資形式一般可分為兩種:一種是直接投資於生產活動的,屬直接投資,包括對固定資產投資、設備投資等,一般是指對經營資產的投資,即通過購買經營資本物興辦企業,掌握被投資企業的實際控製權,從而獲取經營利潤;另一種是通過購買金融資產使資金轉移到企業再投入生產的,為間接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
直接投資是指投資方自己直接出資辦企業或與其他企業聯合辦企業。直接投資者通常對企業的生產經營進行直接的管理和控製,涉及到企業所麵臨的各種流轉稅、收益稅、財產稅和行為稅等。
(1)投資組織形式的籌劃
現代企業對外投資,在投資的組織形式上有多種選擇。可以選擇投資建立合夥製企業或公司製企業;在建立公司製企業的情況下,選擇下屬公司是何種隸屬關係時,可以選擇分公司或子公司;在與外商進行投資合作時,在采用合作形式還是合資形式上還有選擇餘地。
稅務籌劃伴隨著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始終,從投資組織形式開始,企業便要精心進行稅務籌劃,以獲得最大利益,實現財務目標。
許多國家對公司和合夥企業實行差別稅製。公司的營業利潤在企業課征所得稅,稅後利潤作為股息分配給投資者後,投資者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合夥企業則一般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國家僅就各合夥人分得的收益征收個人所得稅。投資者對企業組織形式的選擇不同,其投資淨收益也將產生差別。
企業在對外直接投資選擇隸屬關係時,通過在子公司與分公司之間進行選擇,利用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稅收差別,也可以實現不同的避稅效果。當然,設立子公司與設立分公司的避稅利益孰高孰低並不是絕對的,它受到國家稅製、納稅人經營狀況及企業內部利潤分配政策等多重因素影響。這是投資者在進行企業內部組織結構選擇時必須考慮的。
企業決定對外進行投資時,是選擇建立合資企業還是選擇建立合作企業,也可以進行稅務籌劃,這時,需要經過反複權衡利弊,然後作出最有利的選擇。
(2)投資地區選擇中的籌劃
為了促進經濟發展,出於特定改革的需要,對於不同的地區在稅收政策上有所傾斜。目前我國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沿海經濟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都有相應的稅收優惠措施。因此,企業以股權的方式對外進行直接投資時,必須充分考慮不同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在投資地點的選擇上進行籌劃。
企業投資地點選擇中進行稅務籌劃時,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稅負輕重不能簡單地看其課征稅種的多寡,也不能以某一個稅種的稅負輕重作為標準,體現稅收負擔水平的一般指標為:稅收總負擔率,即稅收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率;企業(公司)所得稅稅率,即企業所得稅稅額占稅前收益的比率,也可以從繳納所得稅稅後的淨收益額占總收益額的比重中得到說明;商品課稅負擔率或流轉稅負擔率,即對商品課征的間接稅占商品最終銷售額的比率。跨國投資者還必須考慮有關國家因同時實行稅收居民管轄權和收入來源管轄權而導致對同一項所得的雙重征稅以及為避免國際間雙重征稅的雙邊稅收協定中有關稅收抵免的具體規定。
(3)投資行業選擇的籌劃
不同的國家為了增強自己的經濟實力和獲得比較優勢,在產業的發展上都有所側重。為了優化產業結構,不同國家對不同行業往往給予不同的優惠政策,其中很重要的一項優惠政策就是稅收優惠政策,作為企業,如何在保證自身利益的前提下順應政策導向,也是納稅籌劃必須考慮的一個內容。利用投資行業進行納稅籌劃是一種正向的籌劃。
利用行業性稅收優惠政策必須考慮兩個層次:一是在投資地點相同的情況下,選擇能有更大優惠的行業進行投資;二是在投資地點不同的情況下,選擇有利可圖的行業進行投資。世界各國處於不同經濟發展階段的國家,其稅收優惠的行業重點有所差別,在投資行業選擇時進行納稅籌劃,要充分了解這些優惠政策及優惠政策的差別,謀取企業的最大化利益。
在我國利用高新技術企業能否避稅,關鍵要考慮三個因素:一是獲取高新技術企業稱號;二是獲取稅務機關和海關的批文和認可;三是努力掌握國家優惠政策項目,並使企業進出口對象符合規定的條件。
(4)不同投資結構的籌劃
投資結構是指企業投資的構成及各種構成之間的相互關係,同等數量的資金,投資結構不同,所承擔的稅負也不同,所以企業投資時,必須對現有投資結構精心籌劃,選擇能使企業股東價值最大化的結構。投資結構最終決定企業應稅收益的構成,從而最終影響企業的納稅負擔。投資結構對企業稅負以及稅後利潤的影響有機地體現在三個方麵:稅基寬窄、稅率高低、納稅成本大小。稅務籌劃也應從這三個方麵入手。
[1]稅基寬窄。稅基寬窄對企業納稅負擔的影響主要表現為法定稅基和實際稅基的差異,由於某一課稅對象的法定稅基和實際稅基(有效稅基)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差異,並且後者通常小於前者,因此,企業的實際稅負一般比法定(名義)稅負低。其原因主要是政府出於某種經濟意圖或社會意圖,通過稅收杠杆的傾斜政策所致。這樣,必然在客觀上給企業提供了一個有利的機遇:在稅前收益增加或者不變的前提下,通過比較不同納稅對象有效稅基比重的大小,合理安排投資結構,將資金投入較為有利的納稅項目,借以謀求納稅負擔相對於應稅收益差量金額最大、比重最低的增收避稅效應。
[2]稅率高低。即使在有效稅基比例相等、內涵一致的情況下,如果法定稅率存在差異,必然也會影響企業實際稅負。甚至出現有效稅基比例較低的企業由於承受了較高的法定稅率,其實際的納稅負擔反而重於有效稅基相對高些的企業,從實務看,稅率的差異往往比有效稅基比例高低對企業稅負影響更大。
[3]納稅成本大小。一般認為,納稅成本是企業為計稅、繳稅、退稅等所發生的各項成本費用。這隻不過是囿於一種外顯意義或會計概念下的直接納稅費用,未能從更深層次上對企業的納稅成本進行分析和正確把握。實際上,納稅通常會給企業帶來或加重投資扭曲風險、經營損失風險和納稅支付有效現金不足風險,這些方麵的納稅成本損失,並非是可以直接通過會計核算資料所能得到的。因為這些方麵的成本損失往往表現為潛在的機會成本,是否必然會發生以及程度如何通常也是難以確定的。正因為如此,它對企業的影響也更大。納稅成本大小是企業合理安排投資結構、進行納稅籌劃、消除納稅負擔過程必須充分考慮的重要內容。
(5)利用投資抵免政策進行籌劃
為了鼓勵企業加大對技術改造的投資,促進產品結構調整,保持國民經濟穩定發展,我國稅法規定,從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用銀行貸款或企業自籌資金購進技改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額的40%可以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如果當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額不足抵免,未予抵免的投資額可用以後年度企業比設備購置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額延續抵免,但抵免期限最長不超過五年。如果企業設備購置前一年為虧損,其投資抵免年限內實現的利潤先用於彌補虧損,彌補後的應納企業所得稅可用於抵免國產設備投資額。因此,企業在技術改造時可以利用投資抵免政策進行納稅籌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