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合同法律製度(3)(1 / 3)

【知識鏈接】

民事行為能力

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過自己的行為行使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在民法上根據自然人的年齡、智力和精神狀態的條件,自然人分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年滿18周歲的成年人和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但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二)意思表示真實

意思表示真實,是指當事人在締約過程中所作的要約和承諾都是自己內在真實意誌的表示,即當事人行為的外部表示與內心意思是完全一致的。

(三)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規範及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強製性規定,也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是指社會上多數人的利益,我國的政治基礎、社會秩序、道德準則和風俗習慣等都包括在內。

(四)合同標的要確定和可能

標的確定,即合同標的明確、具體。標的可能,即標的存在客觀上的現實性,交易目的是當事人能夠實現的。

【案例討論】買賣月球土地

2005年,北京驚現一家自稱“月球大使館”的公司向市民兜售月球土地。公司稱將發給購買者月球土地證書。購買者擁有月球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以及土地以上及地下3公裏以內的礦物產權。公司2005年10月19日正式開盤後,3天內共有34名顧客購買了月球土地,總金額為1.4萬餘元。

該公司首席執行官說,買賣月球土地在美國已經炒得沸沸揚揚,自己在1997年就開始關注此事,與賣月球土地的美國月亮大使館(公司)總裁進行過交流,並與美國總公司簽訂了代理協議,專門向中國人銷售。美國月亮大使館的總裁發現聯合國1967年製定的《外層空間條約》有漏洞,即在這份條約中,所有聯合國成員都簽署並同意外太空天體的主權不為任何一個國家所有,但該條約卻沒有規定私人不可以擁有外太空星體。於是該總裁向當地法院、美國、前蘇聯和聯合國遞交了一份所有權聲明,宣布自己為月球、太陽係除地球外的八大行星及其衛星的土地擁有者。如今,月球大使館擁有230萬名客戶。

根據我們所學的合同生效條件,你認為顧客與“月球大使館”公司簽訂的購買月球土地的買賣合同有效嗎?

以上為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此外,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出現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出現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也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二、合同的無效

無效合同,是指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法定生效條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訂立時起就具有法律效力,產生了對當事人的法律約束力,雙方都應當遵守合同內容,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都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無效合同從其訂立時起就不發生法律效力,對合同雙方當事人均無約束力,不受國家法律的承認和保護。

無效合同分為全部無效合同和部分無效合同。全部無效合同,又稱合同絕對無效,是指合同的全部條款不發生任何法律效力的合同;部分無效合同,是指合同中某些條款因違反法律法規而無效,但其他部分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一)合同絕對無效的具體情形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絕對無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損害國家利益的;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製性規定。

在這裏,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捏造虛假事實,或歪曲、掩蓋真實情況,使得對方當事人陷於錯誤認識而作出不合其真實意思的表示。脅迫則是一方當事人以施加肉體或者精神壓力的方式,使對方當事人陷入恐懼而作出不合其真實意思的表示。

(二)合同部分條款無效的情形

按照《合同法》第53條的規定,如果合同中約定了下列免責條款,該免責條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