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無家可歸(3 / 3)

老孟皺了皺眉頭,這他媽也叫外接電線?“那,那個房屋改造?”

經理整了一下眼鏡,“是這樣的,在屋子的承重牆上,你一共釘了七顆釘子,這可是承重牆啊!”

“啪!”

老孟一巴掌拍在寫字台上,震得桌子上的文件都跳了起來。不要說這個經理,就連小鈺都嚇了一跳,她可是知道這個煞星真怒了有多凶!

“二狗子!”

老孟還沒有說話,一個聲音倒是先傳進辦公室。老孟一回頭,啊!這些可找到原因了!一個老頭子晃晃悠悠地走進來了,此人正是前幾天被孟常凡提起來的門衛大爺!

“二……二大爺,你怎麼又過來了?”經理擦了一下額上的汗,從桌子後麵走了出來。

二大爺?孟常凡看了一眼經理。

老頭看見孟常凡,推開經理,“好小子,快陪醫藥費!哎呦!哎呦!我的心髒啊!都是你把我嚇到了!”

孟常凡不怒反笑,敢情這個事兒是出在這裏,孟常凡冷笑著向這位經理的二大爺!一直看得老頭有些發毛,孟常凡點點頭,“行,房子我退掉,我餘下的租金和違約金一並算給我!”

還好當時是以他一個人的名字注冊的,要不現在要錢還麻煩了!

“這個,由於孟先生……”

“少來這套,”孟常凡指著桌子上的插排,“你無非十相討好你二大爺,大家都剩下事兒,要麼事情弄大了大家都不好!”

二大爺撲向孟常凡,“小子,你……”

“閉嘴!”孟常凡狠狠地瞪了老頭一眼,老頭下意識的後退兩步,孟常凡轉身看向經理,“經理,你是要談合同,談法律,我們就說說法律,房子租給我就是我的地盤,沒經我的同意你就進我的地方,這就是我的私人住宅!”

“根據《憲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與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等權利一樣同等重要,同樣受法律的保護。”

“你這是不是非法入侵,是不是私闖民宅,我不會去法院告你,我要找記者曝光你!”孟常凡一口氣說了一堆,經理和他二大爺思維都有些跟不上了,最後那一句:“我要找記者曝光你。”徹底把兩個人嚇住了。

小鈺也睜大了眼睛,好厲害啊!

這年頭,你說要去告人,真得沒人怕你,現在人都知道上個法院,花時間花錢還未必有個好,一說記者就好使!

當下都有人看準這一點扮記者騙錢,現在生意人的心理可見一斑。

孟常凡知道這個小區還有幾棟閑樓正在熱賣,要是因為他一個小小的物業經理給毀了,他可是吃不了兜著走!

經理擦了擦額上的汗,他二大爺還想發飆,經理一把按住老頭,“夠了!你給我出去!”

經理他二大爺嚇了一跳,二狗子一向對他這個二大爺還算是夠意思,這回居然發飆了!

其實這個經理也知道他二大爺是個什麼貨色,年輕時候好吃懶惰,整個一無業遊民,要不是他老爹交待他好好照顧這個二大爺,我早就去他個二大爺的了!

二大爺看著這個經理,“好好,二狗子,你……你等著!”

……

走出物業的大門,孟常凡和小鈺心情十分地好,經理不僅返還了全部餘款,還給了他一萬塊!

老孟想來可笑,自己從出道以來還是第一次當了一回窮光蛋。

不過兩個人現在都沒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