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店主何在(1 / 2)

麵包店裏,我唏噓不已,冥巒卻無動於衷,好像全然沒放在心上,不以為意。而這一切早就被服務員看得一清二楚,嚷出了同夥,帶著利刃,陰笑著朝我們走來。

“你們知道的太多了,讓我們來把你們做成美味的奶油麵包吧。”說著一陣狂笑,一步一步逼近我們,而我早就躲進了牆角,拿起了一張凳子來保護自己。心想這下壞了,自己也要成了麵包餡。

以前隻是聽說,像《水滸傳》中在十字坡賣人肉包子的孫二娘。還有前不久看到的新聞:

一個是發生在A城市。在80年代初,該城市發生過一起非常轟動的人肉包子事件。說有一個包子鋪,那個老板有一天和一個人發生了爭執,一怒之下把他殺了,屍體沒處藏,就一狠心把屍體剁成肉餡,包成包子對外賣,結果吃過的人都說好吃,他的生意也很興隆。結果老板的膽子也大起來,說是後來又殺了好幾個人,還包括一對外地來的夫妻。有一次一個人(據說是醫院的某主任)來他這吃包子時覺得肉餡味道不對,就拿著包子報公共安全專家了,經分析是人肉,公共安全專家馬上去包子鋪抓人,最後居然在冰箱裏還發現了剩下的一條人腿!

一個是發生在M城市,1960年的國內經濟困難,肉,蛋等許多人民生活食品特別緊俏。該城市郊區的一個小包子鋪生意卻很紅火,在周圍名氣不小。店主大家都叫他“老王”,四十多歲,身材魁梧,幾年前從外地搬來。他自己說很早前老婆嫌棄他窮就跟別人跑了,他就一直單身過著。鄰居們都覺得老王為人和善,老實勤快,做生意童叟無欺。特別是他的包子汁多味鮮,遠近聞名。

他每天淩晨4點就開工,6點就準時會有一籠籠熱騰騰的鮮肉大包出售,風雨不改,寒暑不斷。由於他不要幫工,不收學徒,每天隻做500個包子,大家隻認為是老手藝人的傳統習慣。買包子的人每日早起排隊,要不等到早上八點半就沒了。吃過他包子的人都說味道特別鮮,也沒聽說有人因為吃了包子得病的,大家對老王包子質量很放心。當然,那時的郊區更不會有誰會拿他的包子去分析美味的秘方了。

就這樣過了一年,一個婦女找到了當地政府,說早上買兩個老王包子給小孩,肉餡裏一小塊硬硬的碎骨頭樣的東西差點卡住孩子的喉嚨。不知道是出於愛子心切還是嫉妒老王的買賣太好,她找到了政府。(那時可不流行找消費者協會或質量監督部門,嗬嗬) 勸說走了那婦女,一名老幹警發現這塊碎骨頭樣的東西比較奇怪,不象是一般的豬骨頭。檢驗的結果另所有人大吃一驚——那是半塊人的腳指甲蓋!幾名幹警本來隻想去老王的包子作坊看看衛生情況,警告一下他注意包子的衛生問題。老王不在家,在這次突擊檢查“衛生”的過程中發現老王廚房下有個地窖,裏麵竟然有被肢解的人屍體和被剁碎的人肉餡!在場的人都嘔吐不止

警察秘密逮捕老王,根據他的交代又在地窖的角落挖出七具被剝了肉的人骨架。他很平靜地交代了犯罪真相:自從他的老婆跟別人跑了後他心中充滿了憤恨,直到一年前的某天一個要飯的女人到他家乞討。那女人的相貌太象他的前妻了,老王把滿腔怨恨發泄到了這個女人身上,把她掐死並分屍。這樣還無法平息老王的怒火,正好老王祖上留下做包子的手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