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曆來是俄羅斯經濟的薄弱環節。20世紀90年代,俄羅斯進行了以土地私有化及變革農業生產組織形式為中心的農業改革,導致農業生產急劇滑坡,農業領域危機不斷。普京主政後,俄羅斯政府大幅調整農業政策,加大國家對農業的扶持力度,同時繼續進行土地私有化改革,農業生產持續下滑的局麵得到扭轉,農業、農村狀況顯現出改善的曙光。本章對普京時代農業政策的調整及土地改革進程進行係統梳理,並對當前俄羅斯的農業、農村形勢及發展前景進行評介。
農業作為農產品生產部門,對保障居民糧食需求、工業生產所需的原材料、促進農業地區的穩定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目前,俄羅斯農業和食品工業產值占GDP的8.5%左右,其中農業占GDP的4.4%。農業的就業人口約為730萬人,占就業人口總數的11%。從1999~2006年,農業產值增長了34.4%。
俄羅斯自經濟改革以來的農業發展經曆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1991年4月~1998年9月)是葉利欽主導下的激進改革。突出特點是圍繞土地所有製和農業生產組織形式進行顛覆性製度變革,改變了蘇聯時期國家對土地的壟斷所有權,建立了多種所有製形式並存的土地所有製結構;大規模改組國營農場和集體農莊,建立了各種新型的農業經營形式。激進改革導致農業綜合生產指標及主要農產品產量連續多年大幅度下降,農業、農村形勢急劇惡化。第二階段(1998年9月~1999年8月)是普裏馬科夫政府主導下的政策調整時期。1998年金融危機後臨危受命的普裏馬科夫政府對農業發展戰略及政策進行了部分調整。這一時期雖然時間較短,但為普京主政後的農業政策調整奠定了基礎。第三階段(1999年9月以來)是普京主導下的係統性政策調整時期。在這一時期,國家恢複了對農業的有效管理,農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思維發生了明顯變化,農業政策的調整更具針對性和係統性,主要特點是:第一,摒棄了葉利欽時期以製度變革為核心的自由主義經濟政策,代之以務實的政策調整,圍繞實現農業現代化和提高農業競爭力完善法律法規,針對農業和農村的特定問題製訂發展綱要和計劃。第二,國家農業政策從放任自流向積極幹預轉變。隨著宏觀經濟形勢好轉和國家財力的增強,俄羅斯政府在解決農業企業債務、農業發展融資和農業技術保障等方麵,加大了扶持力度,為農業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第三,從單純的以提高農業產量為目標的政策向綜合性農業政策轉變,將解決農村社會問題及治理農村居民貧窮問題列入政府的議事日程,著力建立有利於農業生產持續增長、農村社會穩定發展的製度環境。
一、調整農業發展戰略,確定農業發展重點
2000年以來,俄羅斯政府針對農業和農村的落後狀況及農業生產實際,製訂頒布了一係列法規和計劃,並提出了包括“農工綜合體發展”在內的四大國民優先項目,為農業和農村改變落後麵貌、切實提高農業發展水平提供了法律和組織保證。
(一)製訂農業、農村長期發展規劃,確定不同時期農業發展的目標、任務及實現目標的政策措施
普京執政初期,俄羅斯政府頒布了《俄羅斯2010年前發展戰略》和《俄羅斯2001~2010年農業糧食政策基本方針》(以下簡稱《基本方針》),對農業發展戰略目標進行了重新界定,提出了需要解決的三大問題:一是發展高效的有競爭力的農工綜合體,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為俄羅斯農業與國際農產品市場接軌創造條件;二是提高農村居民生活水平,恢複和發展農村地區社會基礎設施;三是提高農業科研水平,推廣節能技術,生產安全可靠的食品,保護農業長期發展所需的自然資源。其中,《基本方針》全麵分析了俄羅斯農業生產麵臨的問題,提出了著眼於農工綜合體及農業地區長遠發展的政策措施。俄羅斯農業部根據《基本方針》確定了農業生產的預計指標,將2001~2010年分為兩個階段,前5年的重點是完善市場機製,穩定農業生產,並為農業後續發展創造條件,確定了農業生產年均增長3%~5%的目標;後5年的政策目標的重點是實現農業現代化,提高農業競爭力,並將農業生產指標確定為年均增長5%~7%。
2002年12月,俄羅斯政府頒布了《2010年前農村社會發展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提出2010年前農村發展目標是:發展農村鄉鎮的社會機構和基礎設施,縮小城鄉之間在社會和基礎設施保障方麵的差距,提高農村生活水平;為農村鄉鎮的穩定發展創造法律、製度和經濟條件;擴大農村勞動力市場,為農村居民提高收入、增加農產品需求及繁榮農村經濟創造條件。《綱要》還確定了2010年前的農村社會經濟發展指標。
2003年9月,俄羅斯政府頒布實施的《俄羅斯聯邦社會經濟發展中期綱要(2003~2005年)》提出了發展富有競爭力的農業、建立發達的糧食市場、實現農村居民就業渠道多樣化、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業企業財務狀況的農業政策目標,確定了繼續進行製度改革、完善土地法律法規、擴大農產品銷售市場、優化競爭環境、促進農產品出口、完善關稅政策、保護國內糧食市場等階段性任務,並提出了促進農業發展的具體措施,如刺激農工綜合體實現全麵發展,製定有利於農工綜合體發展的金融信貸政策和稅收政策,建立有效的農產品銷售機製,大力促進農村發展等。
(二)提出包括“農工綜合體發展”在內的國民優先項目,著力解決農業和農村發展中的“老大難”問題
2005年,俄羅斯總統普京正式提出名為“國民四大優先項目”的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其中確定了農業領域應著重解決的問題,如養殖業生產落後、小型農業企業發展緩慢及專業人才流失嚴重等問題。該計劃的主要內容是:
1.加快養殖業的發展
明確養殖業發展的主要指標是,將肉產量提高7%;在穩定大牲畜存欄量的情況下,將奶產量提高4.5%。主要措施包括:增加8年期以上長期信貸的規模,將這些信貸用於建設和更新養殖業基地,提高養殖業盈利水平,加快現有養殖業基地的技術更新,增建新的養殖場;確定扶持養殖業快速發展的財政補貼規模,其中聯邦預算2006年撥款34.5億盧布,2007年撥款31.8億盧布,計劃使用這筆資金新建和更新畜牧養殖場37萬個。為養殖業發展提供技術支持。俄羅斯政府要求“俄羅斯農業租賃公司”增加養殖業良種、技術和設備租賃規模,聯邦財政每年將為此撥款40億盧布,其中30億盧布用於購買牲畜,10億盧布用於購買設備。計劃每年向養殖業者提供5萬隻種畜,並為6.5萬個養殖場提供設備。同時,對“俄羅斯農業租賃公司”購買種畜所需貸款實行零利率,從而將租賃成本降低20%,將租賃期限提高到10年,使租用者的支出平均減少5%~6%。國家對養殖業設備及肉類進口實行調控關稅,調整2006~2007年及2009年前的肉類進口配額和關稅稅率。
2.促進小型農業企業的發展
確定小型農業企業發展目標是,到2008年初將家庭副業和農戶(農場)經濟的農產品產值提高6%。2004年,俄羅斯家庭副業和農戶(農場)經濟的2004年產值為1173億盧布,計劃到2008年增加70億盧布。促進小型農業企業發展的具體措施是:增加對家庭副業和農戶(農場)經濟的信貸規模,降低利率,提高產品的商品化率,其主要機製是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的小額農業信貸提供95%的再貸款。聯邦預算將為此提供資金支持,2006年聯邦預算撥款29億盧布,2007年撥款36.7億盧布,目標是使家庭副業和農戶(農場)經濟每年獲得200億盧布的貸款。促進農產品加工、供應和銷售合作社的發展,對農產品加工和銷售的基礎設施進行更新。其中,2006年建成農產品加工合作社200個,2007年建成350個;2006年建立農業消費信貸合作社600個,2007年建成400個。聯邦預算2006年為此撥款36億盧布,2007年撥款45億盧布。建立土地抵押貸款製度,提高農業生產者用土地作為抵押獲得貸款的能力。“俄羅斯農業銀行”2006年開始對土地抵押貸款製度進行試點。為此,聯邦預算2006年向“俄羅斯農業銀行”注資1億盧布,2007年注資12億盧布,計劃到2008年向5000農戶提供土地抵押貸款。
3.為年輕農業人才提供住房保障
主要目標是建設139萬平方米住宅,至少改善3.1萬年輕農業人才的住房條件。主要措施是: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提供住房建設補貼,其中聯邦預算提供補貼額不超過30%,地方政府預算提供補貼不少於40%,建築企業自籌資金30%。住宅竣工後,以商業租賃形式出租給年輕的農業專門人才。為此,聯邦預算2006年撥款20億盧布,2007年撥款20億盧布。2006年建設住房71萬平方米,為1.6萬人提供住房,2007年建成68萬平方米,再為1.6萬人提供住房保障。
(三)製定《農業發展法》,確保農業政策的穩定性
2007年1月頒布實施的《農業發展法》是俄羅斯農業政策的基礎性文件。該法共計18條,對國家農業政策目標、原則、基本方針及農業政策措施作出了明確界定。農業政策的目標是:提高俄羅斯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者的競爭力,保障糧食質量;保障農業地區穩定發展,農村居民就業及提高農村居民生活水平;保護和更新農業生產所需的自然資源;建立農產品、農業原料及糧食市場,提高糧食生產者的收入水平,發展市場基礎設施;建設良好的農業投資環境,提高投資規模;建立農產品及原材料與農業生產所需的工業品價格之間的指數化製度,縮小工農業產品價格的“剪刀差”。該法確定了國家農業政策的基本方向,包括保障糧食供應,使居民獲得穩定的糧食保障;建立和管理農產品市場,發展農產品市場基礎設施;國家對農業生產者提供支持;在國內外市場保護農業生產者的經濟利益;發展農工綜合體的科技和創新活動;實現農業地區的可持續發展;完善農業專門人才的教育、培訓和再培訓體係。此外,該法還對農業領域聯邦專項綱要的製定、實施與監督作出了法律規範,對國家對農業信貸和保險製度以及農產品市場價格的市場幹預機製作出了界定,對各級政府扶持農業發展的職能和權限以及農業行業協會的作用作出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