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大力發展服務貿易作為轉變外貿增長方式、提升對外開放水平的重要內容。把承接國際服務外包作為擴大服務貿易的重點,發揮我國人力資源豐富的優勢,積極承接信息管理、數據處理、財會核算、技術研發、工業設計等國際服務外包業務。具備條件的沿海地區和城市要根據自身優勢,研究製定鼓勵承接服務外包的扶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具備國際資質的服務外包企業,形成一批外包產業基地。建立支持國內企業“走出去”的服務平台,提供市場調研、法律谘詢、信息、金融和管理等服務。扶持出口導向型服務企業發展,發展壯大國際運輸,繼續大力發展旅遊、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輸出等具有比較優勢的服務貿易,積極參與國際競爭,擴大互利合作和共同發展。
七、加快推進服務領域改革
進一步推進服務領域各項改革。按照國有經濟布局戰略性調整的要求,將服務業國有資本集中在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領域。深化電信、鐵路、民航等服務行業改革,放寬市場準入,引入競爭機製,推進國有資產重組,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積極推進國有服務企業改革,對競爭性領域的國有服務企業實行股份製改造,建立現代企業製度,促使其成為真正的市場競爭主體。明確教育、文化、廣播電視、社會保障、醫療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的公共服務職能和公益性質,對能夠實行市場經營的服務,要動員社會力量增加市場供給。按照政企分開、政事分開、事業企業分開、營利性機構與非營利性機構分開的原則,加快事業單位改革,將營利性事業單位改製為企業,並盡快建立現代企業製度。繼續推進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後勤服務、配套服務改革,推動由內部自我服務為主向主要由社會提供服務轉變。
建立公開、平等、規範的服務業準入製度。鼓勵社會資金投入服務業,大力發展非公有製服務企業,提高非公有製經濟在服務業中的比重。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入的服務領域,都要向社會資本開放;凡是向外資開放的領域,都要向內資開放。進一步打破市場分割和地區封鎖,推進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係建設,各地區凡是對本地企業開放的服務業領域,應全部向外地企業開放。
八、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動服務業加快發展。依據國家產業政策完善和細化服務業發展指導目錄,從財稅、信貸、土地和價格等方麵進一步完善促進服務業發展政策體係。對農村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物流企業,以及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軟件研發、產品技術研發及工業設計、信息技術研發、信息技術外包和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的服務企業,實行財稅優惠。進一步推進服務價格體製改革,完善價格政策,對列入國家鼓勵類的服務業逐步實現與工業用電、用水、用氣、用熱基本同價。調整城市用地結構,合理確定服務業用地的比例,對列入國家鼓勵類的服務業在供地安排上給予傾斜。要根據實際情況,對一般性服務行業在注冊資本、工商登記等方麵降低門檻,對采用連鎖經營的服務企業實行企業總部統一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和經營審批手續。
拓寬投融資渠道,加大對服務業的投入力度。國家財政預算安排資金,重點支持服務業關鍵領域、薄弱環節發展和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積極調整政府投資結構,國家繼續安排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逐步擴大規模,引導社會資金加大對服務業的投入。地方政府也要相應安排資金,支持服務業發展。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服務企業予以信貸支持,在控製風險的前提下,加快開發適應服務企業需要的金融產品。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服務企業進入境內外資本市場融資,通過股票上市、發行企業債券等多渠道籌措資金。鼓勵各類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和信用擔保機構對發展前景好、吸納就業多以及運用新技術、新業態的中小服務企業開展業務。
九、不斷優化服務業發展環境
加快推進服務業標準化,建立健全服務業標準體係,擴大服務標準覆蓋範圍。抓緊製訂和修訂物流、金融、郵政、電信、運輸、旅遊、體育、商貿、餐飲等行業服務標準。對新興服務行業,鼓勵龍頭企業、地方和行業協會先行製訂服務標準。對暫不能實行標準化的服務行業,廣泛推行服務承諾、服務公約、服務規範等製度。
積極營造有利於擴大服務消費的社會氛圍。規範服務市場秩序,建立公開、平等、規範的行業監管製度,堅決查處侵犯知識產權行為,保護自主創新,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和監督檢查,取消各種不合理的收費項目,對合理合法的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照規定公示並接受社會監督。落實職工年休假製度,倡導職工利用休假進行健康有益的服務消費。加快信用體係建設,引導城鄉居民對信息、旅遊、教育、文化等采取靈活多樣的信用消費方式,規範發展租賃服務,拓寬消費領域。鼓勵有條件的城鎮加快戶籍管理製度改革,逐步放寬進入城鎮就業和定居的條件,增加有效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