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坐在大笨鍾的短針上,時間剛好是晚上三時,他看著肅靜的街道,一條人影也沒有。他不禁想起這兩個多月來他做過的事。
殺了三個人,一個比一個高難度。
第一個是一個犯了多宗勒索及傷人的警察,第二個是一個在黑社會呼風喚雨的老大,第三個是一個長得十分漂亮,但心腸卻是爛透的女星。
除了第三個人外,前兩人的死他都有事先報案到警局處。
原因,是單純的提高殺人難度,以證明一點東西。
第三人,他根本不用報案,因為他把人從大笨鍾高空丟下來的行凶手法已經成了他的招牌。
社會的輿論紛,由本來簡單的殺人事件,訛傳到潘是政府的專用殺手,專殺社會的腐敗人物。
“真無聊。”潘冷冷地說,在他眼中被傳聞控製的愚民隻是一堆思想受到禁錮的可憐蟲。而自己是製造傳聞的源頭,他才是超脫思想困牢的自由人。那個委托他的組織,也隻是他的委托人而已。
坐在大笨鍾上,他看到的,仍是那個很自由的自己。
這時,他的手機響了起來。
“潘啊?我想請你殺一個人。”傳來的聲音是一把嬌滴滴的女娃娃音。
“誰啊?”
“一個住在半季酒店的男孩,等一會我會E-mail他的樣子給你,至於他住在哪房間,我也查不出來了。”聲音甜得有點膩。“這一次不要丟得他粉碎,我們要他的全屍。要是你能活捉他更好,可是這太困難了。”
“困難?”
“對。”聲音說。“他絕對不是一般腳色,如果你認為飛行能殺死他的話,那就錯了。”
“有甚麼比地心吸力更好殺人?”潘冷笑。
“地心吸力也是我們無上的上帝賜予大家的,而那個男孩,身上同樣背負著神的力量。”女生首次用凝重的聲音說。
“嘿。”潘可不是這般想法,他可是最自由的人啊!“殺了他之後,要把屍體送到哪裏?”
“帶回夢幻島去。”
潘皺了皺眉,冷冷地問:“你要我把一具屍體帶回我的夢幻島?”
“對不起,早在一年前,它已經是組職的夢幻島了。”
“嘖。”
他掛了線,心中卻是不爽到極點。
組職……
曾幾何時,他也認為“組職”、“團隊”、“朋友”之類的東西是拯救自己的王道,也是大家力量的泉源。可是,過了這許多年後,他才發現這些東西都對人生沒有實際的用處。有一段時間他很迷失,他都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會擁有身上的力量。
為了和平?為了自由?為了愛情?
為什麼自己會得到這種力量。脈人常常說“能力會找上適當的人”,但有多少知道被能力找上的理由?
人總是有這許多迷失的時候,可是,一個轉捩點,就可以讓人思想上脫胎換骨。
不久之前他遇上了宮本先生,大家都是這樣叫他的。
宮本先生對手下曖昧的態度,讓大家對他又怕又敬。而他本身的高強力量讓他在任何情況下都來去自如。潘遇到他後,首次感受到仰慕一個人的感覺。
宮本先生很自由。
潘自身也很自由。
兩者相差了甚麼呢?
大概是對道德的執著吧?
大家常說真正的自由就是在限製之內最貼近界限去行動。
那麼,他的限製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