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這是李逸淩今天的第十一次歎氣。
自從他的雙生姐姐李靈兒嫁做他人婦之後,他逍遙的日子算是到了頭了——雙親三天兩頭叨念著要他快點娶妻,最好來年就為他們生個孫子——這讓他的耳根一刻也不得清淨。
這還不是最讓他煩的原因,要命的是:爹娘有意為他選妻的消息一經下人們的嘴傳出去,那些什麼張家小姐、趙家姑娘的畫像就像飛鳥投林般紛紛飛到他們府裏,現在堆在他的桌麵上足足有一尺高,而他的娘親大人則逼著他一張一張的仔細地看,還非要他在每一張畫像上做批注,然後挑一個最好的娶進門。天知道這些姑娘小姐長得都差不多——至少他看起來是這樣,要他一張一張的寫評語還真是煩人哪。
“唉——”他懶洋洋地半趴在桌子上,看著那滿桌的畫像,卻不知道如何下筆。
為了看這些畫像,他已經被禁足了好幾天了。娘親大人發話,隻要一天沒看完,就不能出府一步!唉,他已經好多天沒到山上去了,那些美麗的鳥兒怕是在想他了。
“少爺……少爺……”嘿嘿,少爺又在發呆了,“少爺,夫人又讓小順給你送畫像來了。”
李逸淩稍稍抬起頭,在看到來人手裏那一疊紙的時候又不由自主地張口歎氣。“我說小順啊,你路過花園池塘的為什麼不跌一跤,順便和這些東西一起跌到池子裏算了。”
“我哪裏有那個膽啊,這畫像可寶貝著呢,夫人交代了,若是有什麼閃失,非扒了我的皮不可。”小書童笑嘻嘻得答道,然後把那些“東西”捧到李逸淩的麵前。
“放下吧。”逸淩隨手指了指桌子上的一個角落。“你就不怕我扒了你的皮?”
“小順也是沒法子,少爺一定會體諒小順的。”
在這些“小事”上,說話最有分量的就屬夫人啦,有時候連老爺都要聽她的,所以她說的話可不能當成耳旁風。而府裏最好說話的就是眼前的逸淩少爺——他小順的正主子,即使有什麼做得不夠好的地方,隨便打個哈哈就過去了,逸淩少爺一般都不會跟他計較的,所以他才不怕呢。
“滑頭!”李逸淩又好氣又好笑,舉起手裏的筆就在他的額頭上畫了一道黑線。
“哎呀!少爺,您這是做什麼?”小順抬手在臉上抹了一下,這一抹,不止手掌整個都黑了,連臉上的墨跡也都因為他的動作暈了開去。
那花貓樣的臉配上他誇張的表情,滑稽得使李逸淩的心情舒暢了許多。
“誰讓你氣我來著。”逸淩起身,長長地伸了個懶腰,把筆塞到小書童的手裏:“今日把這些給我批完了。”
“這怎麼行,若是夫人知道的話……”話還沒說完就被打斷了。
“你拿來的你就要負責,乖乖在這裏給我寫完它,我到外麵走走去。”他很不負責任的把原本屬於他的事丟給了書童。
“夫人說了不讓出去。”
“如果我娘知道我不在,就一定是你告的密。”
“夫人會認出字跡的。”小順還在做垂死掙紮。
“我娘是不會看的,她哪次不是讓你念給她聽?隻要上麵有字就行了。”李逸淩整理了一下微皺的袍子下擺,徑直把他的抗議給截斷了。“好了,不要羅嗦,快寫!”
“哪有主子這樣的!”但是,主子的話做下人的就是不能不聽,他隻能對著已經離開了的主子的背影嘀咕。真是遇“主”不淑啊!
草飛鶯長,細雨菲菲,滿山的映山紅開得無比的絢爛奪目。
紅花綠樹間,一條碎石鋪就的小道沿著山勢蜿蜒而上,如同腰帶般勾勒出青山的秀美姿態,小道上是李逸淩緩步而行的身影。
“還是這裏的草最綠、花最美!”深深吸一口氣,吐納間充斥於嘴角鼻端的是微冷的、濕潤的、清新的、帶著花香的氣息。就是因為喜愛這種不加修飾的自然,他才會三不五時的跑到山裏來小住。
處於半山腰上的別院不大,隻有五間簡單的房舍,外麵用木樁圍成一個小院子,再種上薔薇花木,樸素卻不失精致。往上走,山頂上是一座涼亭,原木為幹、茅草為蓬,微微翹起的六個簷角上掛了小小的銅鈴,在斜風細雨中發出若有若無的響聲,有一種隱約的美。
負責照顧別院的老張大概又在後山整理菜圃去了,李逸淩便給自己泡了一壺茶,上了亭子觀景。
在山頂遠眺,朝雲漠漠,細碎的雨絲仿佛輕薄的紗帳,輕輕地覆蓋在滿山的春花綠草上,朦朧飄渺得令人心醉——他一向喜歡淡淡的意境。
“春路雨添花,花動一山*。行到小溪深處,有黃鸝千百。飛雲當麵化龍蛇,夭矯轉空碧。醉臥古藤陰下,了不知南北。”他隨口吟道。
這“春路雨添花,花動一山*”一句很符合現在的景象,不過“醉臥古藤陰下”應該改為“醉臥草亭陰下”則更貼切些。幾天沒來,這山花越發豔麗,美景當前,單是喝茶也會醉的呢。
映山紅粉色的花瓣嫩得似乎吹彈可破,像妙齡少女的臉。
若是這花有花妖,不知道要迷死多少貪色之人。李逸淩輕觸著一枝伸入草亭裏的花枝想到。
掏出懷裏的短笛,湊到唇上,悅耳的笛聲便如行雲流水般流淌了出來,飄蕩於雲煙霧靄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