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該去吃飯了吧。”
“嗯,好的。”
沈末低著頭,嬌羞的臉龐浮現出緋紅,隻不過在橘色的路燈下顯現得不夠明顯,使得楚尋都不明所以,隻不過牽著的手,始終都沒有放開過,圍觀的群眾主體也隻是當成樂子,裏三層外三層的站在那看著。
熱鬧說得好聽的是圍觀,說得難聽點就是看笑話,當下社會的道德價值和接受底限,往往接受不了兩個男人的感情,思想開明些的可能在一段時間後可以接受,思想封建的直接都是亂棍打死,將這種萌芽的衝動死死扼殺在搖籃裏。
“沈末。”
“嗯?”
“有沒有想起一首歌?”
“......”
兩個人手牽著手走在街上,自動忽視掉那些形形色色的眼神,對視的過程中,楚尋說出的那首歌,沈末心底也同樣有首歌曲,相視而笑的倆人,脫口就開始唱起來。
“愛真的需要勇氣,來麵對流言蜚語,隻要你一個眼神肯定,我的愛就有意義...我們都需要勇氣,去相信會在一起,人潮擁擠我能感覺你,放在我手心裏,你的真心...”
高歌嗨唱的時候,被行注目禮的幾率急速攀登,在別人的心底隻會在想:這兩個男人是不是瘋了,手拉著手在走路還不安分,非得弄到全世界都知道倆人是在談戀愛不可,是世界太瘋狂,還是今天出門的時候忘記翻黃曆。
可身為主人公的兩個人渾然不覺,自顧自的嗨著,恨不得把屬於兩個人情感,大聲的呼喊出來,放在以前那是絕對不敢的,久別重逢再加上抑製在楚尋心底最深那層薄膜被沈末戳破,轉身的那瞬間,楚尋自己就很清楚一直埋藏的抑鬱都煙消雲散。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梁靜茹的
,表明的是兩個人的心,掙脫的不過是道德對於自己的束縛,勇氣真的會給彼此勇氣嗎?難道楚尋還能想不清楚嗎?自己始終都是有勇氣的,隻不過欠缺的就是遇到另一個勇氣。
劉子銘是這樣,在最初的時候絲毫沒有勇氣,沈末也是這樣,一次次的接觸一次次的失望,弄得楚尋都已經無能為力,黯然神傷的決定,孤老終生。僅僅是勇氣,真的那麼難以尋找嗎?
“累了吧。”
“還好。”
“傻瓜。”
對於楚尋的習慣,沈末還是相當清楚的,盡管兩個人分開將近六年時間,可是楚尋留給自己的始終都是最美好的青春年華,在不同的年齡階段遇到不同的人,經曆不同的人生,這是命中注定,卻也讓楚尋把20歲最純的戀愛給了沈末。
“我是不是你最心疼的人?”沈末窩在楚尋的懷裏,聲音很小的問著楚尋。
“傻瓜,如果說贏了世界輸了你,又如何?”
身體明顯的顫動著,楚尋以為這裏風過大,吹著沈末著涼,也不是很在意胖的,隻是更緊的摟住沈末,兩個相同身高的男人,黑白相搭配的衣衫,就這樣在行色匆匆的街道上,再次無視路人投遞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