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我們三人在一起(1 / 1)

深夜12點,我依舊緊緊鎖上房間的門,再移動書櫃和沙發層層抵住那扇門。

然後我蜷縮在被子裏,驚恐地聽著門外的響動。我的精神已麵臨崩潰,可是我知道,我清清楚楚地感覺到,那個女人此刻就站在門外……

是的,我已經無法離開這所冤魂纏繞的公寓。

因為廖凱還在這裏。

此刻,他就躺在這張我們纏綿過無數夜晚的床的下麵。並且,隻要我不願意,他永遠都不可能再離開我。

至於門外那個穿著粉紅色高跟鞋的女人,在離開市一醫院的那一刻,我已經知道她是誰。

她就是廖凱的妻子——張欣欣。

我發誓,殺死張欣欣,並不是我故意的,那隻是一個意外。

一個月前,張欣欣打電話給我,她說她已經知道廖凱和我的婚外情,約我談判。

哼!這個連自己老公心都留不住的女人,我又怎麼會怕她?所以那天,為了給她個下馬威,我特別開了廖凱的車過去。

我們約在一個偏僻的郊外,然後兩個女人坐在廖凱的車上。

她滔滔不絕地說著,一會兒懇求,一會兒威脅,無非就是讓我答應離開廖凱。

“決定誰離開的不應該是你,也不應該是我,而是廖凱。”這是我當時的總結陳詞。

她終於喪失風度,指著我的鼻子破口大罵,像個潑婦。於是我趕她下車,她下了車,卻還是心有不甘,在車門口繼續對我吼叫謾罵。

我懶得理她,踩下油門,慘劇就這樣發生了。

張欣欣的衣角被車門夾住,結果可想而知。等我發現不對勁兒的時候,她的屍體已經被車子拖著開了很遠。

我永遠忘不了下車時看到的一幕,她的臉和身體都已經麵目全非。

現在想來,廖凱那次“出差”,應該是因為警察發現了被我扔進附近河道裏的張欣欣的屍體。他大概也懷疑此事跟我有關,雖然沒有供出我,可是也不敢再跟一個疑似殺人犯住在同一屋簷下。他明智地決定離開,但終於還是一步走錯,全盤皆輸。

廖凱的妹妹打來了電話,他沒有騙我,那真是他妹妹。

這個正義凜然的女孩兒在電話裏跋扈地對我叫囂:“狐狸精!你把我哥哥藏到哪兒去了?他答應我回家的!你再不把他交出來!我就報警了!”

“報警吧,去報警吧。”我這麼對她說,“但是警察也無法救你的哥哥了,因為他已經是個死人。”

我知道,不一會兒,警察就要破門而入,可是,也許那時候我已經死了。

門外的女人已經準備要進來了,直覺告訴我,她會讓我像隔壁那個王先生一樣,莫名地吊死在家中……

突然間,恐懼離開了我的身體,我不再害怕了。

這一切,都已經是因果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