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誌超的這些怪異行徑也得到了前妻傅華的親口證實。傅華稱,當初決定和朱誌超處朋友,就是看上他老實、話少。可是隨著交往的加深,傅華發現朱誌超會經常性地情緒失控。有一次在外麵吃飯,僅僅因為服務員上菜慢了一些,他就大發脾氣,甚至要動手打人。婚後,朱誌超的勤快和吃苦耐勞曾讓傅華感到滿意。然而,在他性格中怪異的一麵也逐漸凸顯出來。更讓她苦不堪言的是,朱誌超的性欲遠遠強於普通男性。即使在她身體不方便的時候,也會強行要求同房。特別是在朱誌超情緒格外暴躁期間,會在進行夫妻生活的時候對傅華施以暴力。傅華逐漸意識到朱誌超的精神出了問題,他本人卻拒不承認。後來,在傅華的追問下,朱誌超的父親說兒子曾經在上小學的時候,從單杠上摔下來,昏迷了整整兩天一夜。蘇醒後就變得沉默寡言,偶爾會發脾氣。隨著年齡的增長,朱誌超陷入情緒狂躁的頻率越來越高。為了幫他成家,朱誌超的父親對傅華隱瞞了這件事。傅華得知事情的真相後,要求朱誌超立刻就醫。朱誌超強烈反對。傅華以不治病就不要孩子作為要挾,朱誌超才勉強同意。不過,朱誌超堅持要去外地就醫,以免被熟人知曉,引起諸多不便。於是,朱誌超夫婦來到省內J市安康醫院就診,被初步診斷為狂躁症,並建議入院治療。因為工作的關係,朱誌超沒有同意,隻是買了一些藥物。醫院建議他在服藥的同時,尋求心理醫生的幫助。在醫生的推薦下,朱誌超在J市的一家心理診所接受治療。按照醫生的安排,朱誌超每隔兩周來J市接受心理輔導。半年後,朱誌超的精神狀態有所好轉。孰料,負責對朱誌超進行治療的醫生因牽涉進一起刑事案件,心理診所被迫關閉,治療也不得不中斷。朱誌超深受打擊,拒絕再次就醫,精神狀態比就診前還糟。傅華見朱誌超康複無望,遂與其離婚。

朱誌超被捕後,對自己實施的三起入室強奸殺人案(其中一起為犯罪預備)供認不諱。同時,警方對朱誌超的指紋、足跡以及血液樣本進行了提取。經鑒定,與前兩個案發現場提取到的痕跡物證可做同一認定。鑒於已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寬平分局擬將全部案卷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在被羈押期間,朱誌超多次提出要吃麻辣燙,甚至不惜以自殘相要挾。聽取看守所的彙報後,警方如實告知朱誌超,那家麻辣燙在麻油裏摻入罌粟殼,已被勒令停業,相關責任人員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刑事拘留。朱誌超得知後,情緒愈加狂躁。某日深夜,朱誌超在監房裏公然自瀆,還打傷了另一名被監管人員。

同時,為朱誌超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向警方提出,要對朱誌超進行精神鑒定。警方做出同意的決定,委托省司法鑒定中心對朱誌超是否患有精神疾病進行鑒定,並提交精神病司法鑒定申請書及相關材料。

司法鑒定中心在半個月後完成了鑒定工作,並出具了鑒定報告。報告顯示,朱誌超患有間歇性精神病,且案發時處於發病狀態,屬無刑事責任能力人。

報告引發被害人家屬的強烈不滿,並提出申訴。警方再次委托權威機構對朱誌超進行精神鑒定,結論與之前並無二致。

鑒於朱誌超在案發時屬於無刑事責任能力人,因此,警方作出撤銷案件的決定,並解除對朱誌超的刑事強製措施。同時,由於朱誌超沒有法定監護人,經C市公安局決定,將朱誌超送C市安康醫院強製治療。

時隔三年,朱誌超居然出院了?

方木翻看著手裏的複印件,那是一份市局出具的批準文書,同意朱誌超出院,並轉發給寬平分局及朱誌超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方木想了想,忍不住問道:“朱誌超這麼快就痊愈了?”

“痊愈個屁!”邊平罵道,“朱誌超沒有法定監護人,唯一的房產還是單位分配的,沒經過房改,不能私自出售。所以,對他的收治費用都是由政府出錢——你明白了吧?”

方木點點頭。對這種肇事肇禍的精神病人的強製醫療通常由本地的安康醫院負責。但是,各地對安康醫院的建設和投入都嚴重不足。本來安康醫院就屈指可數,在全國範圍內都不超過三十所。床位和醫療經費一直是困擾強製醫療的頭號難題。加之政府撥款少且不及時,很多被強製收治的精神病人稍有好轉就“被治愈”了,草草打發出院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