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是沒有看見足跡?”“先生,肯定沒有足跡。”“我親愛的霍普金,我偵破過無數案件,從來沒有一件是飛行動物作案,隻要罪犯有腿,就一定會有痕跡——蹲過的痕跡以及不明顯的移動痕跡,如果運用科學方法完全可以看得出來。令人難以置信的是一個血跡斑斑的現場竟沒有發現痕跡,從你的描述中我可以看出,你並未仔細檢查過。”

聽完我朋友諷刺的話,我們這位年輕的警長有些發窘。“福爾摩斯先生,我當時沒來請您去是太傻了,可是這無法挽回了。屋子裏值得關注的還有一些物品。一件是那把謀殺用的魚叉,當時凶手是從牆上的工具架上抓到的;還有兩把仍然在那兒,有一個位置是空的。這把魚叉的木柄上刻著‘ss,海上獨角獸號,丹迪’。可以肯定魚又是凶手在盛怒之下隨手拋出的,殺人犯是順手抓到了這個武器。凶殺是在早晨兩點鍾發生的,並且彼得·加裏是穿好衣服的,這說明他和殺人犯有約會,桌子上那瓶羅姆酒和兩個用過的杯子也可以證明這一點。”福爾摩斯說:“我想這兩個推論都是合情合理的,屋子裏除去羅姆酒外還有別的酒嗎?”

“有的,在貯物箱上有個小酒櫃,擺著白蘭地和威士忌。可是這對於我們來說並不重要,因為細頸瓶中盛滿了酒,櫃子中的酒紋絲未動。”福爾摩斯說:“盡管如此,櫃子中的酒一定有奧妙,不過,請你先談談和本案有關的其他物品。”

“桌子上有那個煙絲袋。”“在桌子邊上嗎?”

“在桌子的正中。煙絲袋是用未經過加工的帶毛的海豹皮做的,有個皮繩捆著。煙絲袋蓋兒的裏邊有‘P.C.’字樣。袋裏有半盎斯海員用的烈性煙絲。”“很好!還有什麼嗎?”斯坦萊·霍普金從他的口袋裏掏出一本外表粗舊、邊緣有點髒的黃褐色外皮的筆記本。第一頁寫有字首“J.H.N.”及日期“一八八三”。福爾摩斯把筆記本放在桌上,進行仔細檢查,霍普金和我站在他身後從兩邊看著。在第二頁上有印刷體字母“C.P.R.”,以後的幾頁全是數字。接著有“阿根廷”、“哥斯達黎加”、“聖保羅”等標題,每項之後均附有幾頁符號和數字。福爾摩斯問道:“這些說明什麼問題呢?”

“這些像是交易所證券的表報。我想‘J.H.N.’是經紀人的名字的字首,‘C.P.R.’也許是他的顧客。”

福爾摩斯說:“你看‘C.P.R.’是不是加拿大太平洋鐵路?”

斯坦萊·霍普金一麵用拳頭敲著大腿,一麵低聲責罵自己。

霍普金接著喊道:“我太笨了!毫無疑問你是對的。那麼我們要解決的隻有‘J.H.N.’這幾個字首了。我檢查過這些證券交易所的舊表報,我沒找到在一八八三年任何經紀人的名字的開頭字母和它一樣,但我覺得它是全部線索中的關鍵所在。福爾摩斯先生,你或許認同這種可能性,這幾個字首是現場的第二個人名字的縮寫,換句話說就是凶手的。我還認為,這本記載有大筆值錢證券的筆記本,告訴了我們謀殺的動機。”

歇洛克·福爾摩斯的麵部表情說明案件的這一發展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他說:“你的觀點我完全讚同。我承認這本在最初調查中沒有提到的筆記改變了我原來的看法。在我起初對於這一案件的推論中沒有考慮到這本筆記的內容。你有沒有去查明筆記中提到的證券?”

“已在交易所調查,但是我認為南美康采恩的股份持有者名單多數在南美,所以幾星期後我們才能得到準確信息。”福爾摩斯用放大鏡檢查筆記本的外皮。

他說:“這兒有些弄髒了。”

“是的,先生,那是血跡。我告訴過您我是從地上撿起來的。”

“血點是在本子的上麵呢?還是下麵?”“是在貼著地板的那一麵。”“這說明筆記本是在謀殺以後掉的。”“福爾摩斯先生,正是如此,我明白這一點。我猜想是殺人犯在匆忙逃跑時掉的,就掉在門的旁邊。”“我想這些證券裏沒有一份是死者的財產,對嗎?”“沒有,先生。”“死者的東西有沒有遭到搶劫呢?”“沒有,先生。好像別的東西沒被動過。”

“啊,這是件很值得探索的案子,那兒有一把刀,是嗎?”

“有一把帶鞘的刀,刀還在刀鞘裏,掉在死者的腳旁。加裏太太證明那是她丈夫的東西。”

福爾摩斯冥思了一會兒。他終於開口說:“我想我必須去看看。”

斯坦萊·霍普金高興地喊出聲來:“謝謝您,先生。這會使我鬆口氣。”福爾摩斯對著這位警長擺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