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代弟贖罪(1)(1 / 2)

“文婷小姐,我見了你弟弟。他現在很頹廢,精神狀態很不好,回答問題時也前言不搭後語,所說的話可信度很低。公安局已經掌握了他的犯罪證據,現場證人的證詞也對他很不利。他否認殺人,但對屍體從何而來卻回答不上來。更糟糕的是,凶器上有他的指紋。雖然沒有人直接看到他殺人,可時間地點吻合,人證物證齊全,形成了證據鏈,估計你弟弟很快會被檢察院提起公訴。另外,公安局對此案的偵查結果表明,你弟弟並不像你說的那樣不存在犯罪動機。““什麼?“文婷一愣。“有一次,蘇姍姍和你弟弟一個要好的朋友吵了架,蘇姍姍罵了他那個朋友,你弟弟幫著朋友說了蘇姍姍幾句,蘇姍姍很不客氣地當眾回敬了你弟弟幾句,說你弟弟不務正業,成天遊手好閑。警方分析你弟弟可能心胸狹隘,認為蘇姍姍侮辱了他的人格,便因此懷恨在心,一心伺機報複,終於找到機會,把她約了出來,然後騙到鳥島,進而殺害了她。““這是不可能,我弟弟絕不會那樣做!“文婷哭道。“文婷小姐,你別激動。

今天叫你來,主要是和你商量如何走好下一步,如何朝著對你弟弟有利的一麵走。偵查工作結束後,估計不久你弟弟就會接到起訴書。到那時,隻要你弟弟的殺人罪名已成定論,再反駁將沒有實質性的意義了。““你的意思是要我們放棄為他做無罪辯護嗎?“文婷一驚。“除非你能提出新的證據證明他無罪,否則做無罪辯護沒有任何意義。我們要做的是,在不違背司法條文的基礎上,盡量將量刑降到最低。““我弟弟會被判死刑嗎?““故意殺人是一項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一般會被判死刑。但有些情況,是可以判死緩的,比如殺人的人有輕微的精神病,殺人後自首且有立功表現的,未成年人殺人,不是一個人作案、有共同犯的。但這些情況都不適合你弟弟。“賀曉拈臉色嚴峻地說道,“現在,我們認為哪些情況會對他有利呢?認定一時情緒失控的激情殺人、認罪態度好、沒有前科劣跡、積極賠償民事。這樣,在起訴時請求法院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我們就會有一定的把握。但是,所有這些,最重要的前提是,你弟弟的認罪態度要好。

鑒於目前你弟弟拒不認罪的情形來看,前景很不樂觀。“文婷明白了賀曉拈的話,於是當即說道:“這事我來辦,隻要能保住他的命,就讓他暫時委屈一下。我馬上寫一封信,請你代轉交給他。“文婷從賀律師那兒要了紙和筆,寫道:弟弟:不管你將來如何,你在我心目中永遠是我親愛的弟弟。你這幾天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姐姐不知道,姐姐隻知道你殺了人,目擊證人、作案的時間和你在現場留下的證據,都使你無法洗脫殺人的嫌疑。現在的情形對你很不利,但是,困難再大,姐姐也要盡最大的努力救你出來。姐姐什麼都可以不要,但不能沒有你這個弟弟。俗話說,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既然公安部門掌握了你殺人的證據,你就得認罪。在鐵的事實麵前,如果你拒不認罪,將會加重你的罪行。你還很年輕,沒有犯罪前科,假若你有足夠的誠意表示悔改,爭取公安部門的寬大處理,你就有活下去的機會。隻要你有機會活著,哪怕判個死緩,姐姐就有希望救你。如果你喪失了最起碼的活著的機會,姐姐的努力就會付諸流水,那又有什麼意義呢?這次一定得聽姐的,嗯。

姐,文婷文婷寫完信後,擱在賀律師的桌上,默默地走出了萊東律師事務所。弟弟被捕、父親去世,突如其來的雙重打擊,將文婷從身體到精神幾乎徹底擊垮了。猶如在風平浪靜的水麵上行駛著的小船,突然之間被拋翻在急流中的旋渦裏,她撲騰著、掙紮著,不但要擺脫旋渦,還要奮力遊向海岸。如果此時有船隻從她身邊經過,她一定會毫不猶豫地伸出求救的雙手。回到月湄灣莊後,文婷站在門前仰望著自家的房子,眼神顯得很悲傷。這棟房子是爸爸媽媽十多年來用汗水和心血打拚下來的家產,三間正房,兩間偏房,兩層樓結構,青磚紅瓦,瓷磚地板,裝修中檔,在當地算不上首屈一指,但相對那些低矮平房,也足以奪目生輝。為了這個家,爸爸天天搖船,從年頭到年尾,從此岸到彼岸,永不知疲倦;媽媽則天天到青龍鎮擺小吃攤,煎油餅、炸油條、煮米糕。兩人節衣縮食,用日積月累的錢,供弟弟讀完了高中,供她讀上了大學。然後燕子銜泥般的,一點一滴地建成了這棟樓房。隻因弟弟不太喜歡勞作,拖累了家裏的經濟狀況,不然媽媽早在青龍鎮租鋪麵開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