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爭奪吉他(1 / 2)

馬明首先帶了簡俊兄妹在整個宿舍繞了個圈,楊心怡就把簡俊的東西先拿進他房間。雖然裝修陳設都不俗,蠻有現代感的,但就是地方小,太擠。一個房子被切割成六個睡房,兩個廁所浴室和一個客廳,這個所謂的客廳其實是廚房飯廳與客廳三合一,麵積不大,但有沙發,飯桌等,廚房設備就在一旁。一名室友在客廳裏一邊彈著吉他,一邊向簡俊他們打招呼。 “寶堅,你出院了?沒大礙吧?”這個室友是一個年少俊俏,眼睛很大,溫和親厚的小個子,名叫張博彥。據馬明所說,張博彥本來是一個樂隊主唱,但HK現在當歌手非常不好混,所以就進了電視台拍劇集。他看起來好像隻有二十歲,但其實已經三十一歲了,比馬明僅僅小兩年,是全宿舍第二大年紀的。

林寶妍驚訝地說:“你三十一歲了?怎麼長得一副娃娃臉?”

張博彥尷尬的笑:”有好有不好,演藝生涯可以長一點,但拍戲時經常飾演別人的小弟之類的,有時候演我哥哥的還要比我小好幾年。“

然後簡俊揶揄馬明說:”跟他比起來,你長得很焦急啊。“

馬明差點翻臉:”去你的,我這種叫男人味,跟他比起來我們全都長得焦急好嗎?“事實上馬明都比林寶堅大上有五年了。當然,同真正的簡俊比起來,還是相對年輕。

簡俊兄妹再四處看看,又跟張博彥聊聊自己失憶的事情,這麼小的地方很快就看完,除了張博彥之外,其他室友似乎都不在。張博彥身邊還有另一個鮮亮的紅木色電吉他,簡俊拿了上手看看,發現這個電吉他是一個不錯的中價精品,是電吉他巧匠Bob Weir的SS係列紅木簽名限量版,在美國要賣七千塊美金,比起他這兩年來到HK隨便買來玩玩的Gibson Firebird要精致不少,也許他們這些專業歌手用的吉他跟簡俊自己這種業餘愛好用的要講究一些。數十年來,甚少出門的簡俊都是在家裏自彈自唱,玩音樂看電影是他主要的興趣。張博彥說道:“這個新吉他其實是我的心頭好,我一直不舍得用,但最近手頭有點緊,就打算拿出來拍個照上網賣出去。”

簡俊愛不釋手,問道:“可以賣給我嗎?”

張博彥驚喜的說:“你要買嗎?當然可以!那以後我還可以常常看到它!”

馬明在側麵幽幽地說:“你懂得彈嗎?據我所知你的樂器一向馬馬虎虎,就懂一點皮毛而已。”

林寶妍也說:“哥,這個電吉他就算是二手的也不便宜,你真的要買?”

簡俊也不解釋:“沒事,我看到就很喜歡了。博彥,我現在不方便,回頭再給你錢。”事實上簡俊也不知道林寶堅有多少錢,簡俊自己的本地銀行戶口是沒法動用了,要是沒有多少錢的話就要簡俊想辦法從瑞士銀行抽調一點過來。

看到自己狹窄的房間,簡俊心都碎了,覺得自己好像越混越回去了,和馬明林寶妍楊心怡一起擠進房裏麵基本上是關不上門的。房間內就一張高架床,床下是一張書桌和椅子,上麵就一台電腦,旁邊有個大衣櫃,有點像中學生的房間。這種房間在HK叫作“劏房”,意思是一家好好的房子被劏開成一個個小房間,大家一起共用一兩個廁所浴室。簡俊以前就已經聽過這裏的一些劏房好比神州某些城市中的所謂蝸居還要小,打開門就隻有一張床,東西都要放到牆上的吊櫃裏麵,睡覺的時候好像隨時會砸下來,比起來這裏要算好了,但想不到現在做藝人的處境還比做普通人更淒涼。他很想回到之前的大屋,但現在他的身份是林寶堅,先別說他連鑰匙也沒有,就算他偷偷潛入嚴格上都算是一個入侵者,簡俊不在,對保安,對鄰居他都是一個可疑的人物,所以回去住也未必方便。那個房子他就是這兩年回流到HK租的,雖然每個月租金從本地銀行自動轉賬,但他還不知道自己死掉之後這三個月的身份有沒有被人查出來,戶口的錢也不知道有沒有被凍結。看來,他真的要盡快回家一趟把重要的東西先拿回來,順便聯絡一下兩個夥伴:小雲和小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