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輝始終是我的丈夫,他才是最重要的那個,雖然我不想承認,可是現實中,我卻總是無法不在意他。

他對我不能說專一,但也算不離不棄,其實人一輩子究竟在和誰打交道呢?

我的感覺是,丈夫,愛人。我們打一輩子最需要打交道的人,就是愛人一個。

男人的愛人,是妻子,女人的愛人是丈夫。

孩子在跟前呆多二十歲總會走,會飛,會出去成家立業。

親友隻是時不時往來,不需要天天麵對。

最需要打交道的,說實在,隻有他一個,冤親債主一個。

這一個人就能教你傷透腦筋、極樂極悲了,別說動不動就離婚,再和別人結婚的。

天天見麵,一起吃飯,一起睡覺,一起高興,一起悲傷。

還一起吵架、決定離婚,兩人鬧到南轅北轍,有的恨不得要打架,摔杯子摔碗……,都不想回頭,可是最後命運還是讓我們回頭了。

如果一開始沒有這一場仇恨,我不會和他在一起,我不會選中他。

現在想來,都是命。既是命,隻能安於命,想要超過命,超過命運的安排,改變命運,我聽母親講過。

她學佛,她說有兩種人在命數之外,第一種人是至善之人,他人欺我騙我辱我罵我害我,隻得忍他讓他由他敬他避他,而且不起怨心,始終以德報怨、感恩戴德。

第二種人是至惡之人,永遠不按照世間的道理行事,永遠用恐嚇、暴力、淫邪的辦法達到自己的目的,這樣的人也在命數之外,媽媽又說這種人是要墮入無間地獄的。

不太懂得她的佛學,可是我知道我是兩種人都算不上。

我不是一個至善的人,也不是一個至惡之人,至善,做不到,至惡,不願意,我還能怎麼樣,李輝成為我的丈夫,是命。

父母親都不明白我為什麼要和李輝在一起,他們總以為我會和陳寶國結婚。那也是年少的事情了。

在父親眼裏,陳寶國是個頂好的女婿人選,隻可惜他娶了別人。

折騰了好大一圈,我折服了,我軟了,我不再想違抗命運了。

以前我總想著,先複仇,離婚之後,去做自己的女主播,然後過飛黃騰達的生活。

……計劃趕不上變化。

我已經愛他了,心變了,不想離婚了,也不想和李輝分開了,還怎麼違抗命運?

矛盾的我,抱怨自己的胸無大誌,可是又安於現在的家庭。

李輝每天回家,都會自動買菜,回家還哼點小曲,我們彼此再無秘密,再無糾葛。

我經曆的所有事情,通通隻有他知道,寶華知道,蘇哲是不知道的。

然而沒想到的是,上次寺廟遇上他,這次在超市也能遇上他,隻覺得枝城太小。

我和蘇哲之間的瘋狂,感覺像一場夢,一點也不真實。

我享受的不是性,也不是錢,也許隻是一種自由,一種報複的快感。

和他的次數比和李輝少多了。

李輝想要,我幾乎從來不拒絕,因為我不想讓李輝不滿足,不想李輝出去亂找。

而蘇哲對我來說,隻是一種可有可無的需要,最重要的是精神上他對我的讚美,對我的仰慕,我享受的是他給我的精神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