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踏步竟自去了。兩個人反覺沒趣,算結了酒錢,自散了。
且說夏主簿遭此無妄之災,沒頭沒腦的被貪贓州官收在監裏。一來是好人家出身,不曾受慣這苦,二來被別人少了錢,反關在牢中,心中氣蠱,染了牢瘟,病將起來。家屬央人保領,方得放出,已病得八九分了。臨將死時,分付兒子道:“我受了這樣冤恨,今日待死。凡是一向撲官酒坊公店,並林家欠錢帳目與管帳八人名姓,多要放在棺內。吾替他地府申辨去。”才死得一月,林氏與這八個人陸陸續續盡得暴病而死。眼見得是陰間狀準了。
又過一個多月,劉八郎在家忽覺頭眩眼花,對妻子道:“眼前境界不好,必是夏主簿要我做對證,勢必要死。奈我平時沒有惡業,對證過了,還要重生。且不可入殮!三日後不還魂,再作道理。”果然死去兩日,活將轉來,拍手笑道:“我而今才出得這口惡氣!”家人問其緣故,八郎道:
“起初見兩個公吏邀我去,走勾百來裏路,到了一個官府去處。見一個綠袍官人在廊房裏走出來,仔細一看,就是夏主簿。再三謝我道:‘煩勞八郎來此。這裏文書都完,隻要八郎略一證明,不必憂慮。’我抬眼看見丹墀之下,林家與八個管帳人共頂著一塊長枷,約有一丈五六尺長,九個頭齊齊露出在枷上眉批:此處用賄不著了我正要消遣他,忽報王升殿了。吏引我去見過,王道:‘夏家事已明白,不須說得。旗亭吃酒一節,明白說來。’我供道:‘是兩人見招飲酒,與官券二百道,不曾敢接。’王對左右歎道:‘世上卻有如此好人!須商議報答他。可檢他來算。’吏稟:‘他該七十九歲。’旁批:元不少了。王道:
‘窮人不受錢,更為難得,豈可不賞?添他陽壽一紀。’就著元追公吏送我回家。出門之時,隻見那一夥連枷的人趕入地獄裏去了。必然細細要償還他的,料不似人世間葫蘆提。
我今日還魂,豈不快活也!”後來此人整整活到九十一歲,無疾而終。可見陽世間有冤枉,陰司事再沒有不明白的。
隻是這一件事陰報雖然明白,陽世間欠的錢鈔到底不曾顯還得,未為大暢。而今說一件陽間賴了,陰間斷了,仍舊陽間還了,比這事說來好聽。
陽世全憑一張紙,是非顛倒多因此。
豈似幽中業鏡台,半點欺心沒處使。
話說宋紹興年間,廬州合江縣趙氏村有一個富民,姓毛名烈,平日貪奸不義,一味欺心,設謀詐害。凡是人家有良田美宅,百計設法,直到得上手才住。掙得潑天也似人家,心裏不曾有一毫止足。看見人家略有些小釁隙,便在裏頭挑唆,於中取利,沒便宜不做事。其時昌州有一個人,姓陳名祈,也是個狠心不守分之人,與這毛烈十分相好。你道為何?隻因陳祈也有好大家事。他一母所生還有三個兄弟,年紀多幼小,隻是他一個年紀長成,獨掌家事。時常恐怕兄弟每大來,這家事須四分分開,要趁權在他手之時做個計較,打些偏手,討些便宜。曉得毛烈是個極有算計的人,早晚用得他著,故此與他往來交好眉批:臭味相投毛烈也曉得陳祈有三個幼弟,卻獨掌著家事,必有欺心毛病,他日可以在裏頭看景生情,得些漁人之利。所以兩下親密,語話投機,勝似同胞一般。
一日,陳祈對毛烈計較道:“吾家小兄弟們漸漸長大,少不得要把家事四股分了。我枉替他們白做這幾時奴才,心不甘伏。怎麼處?”毛烈道:“大頭在你手頭,你把要緊好的藏起了些不得?”陳祈道:“藏得的藏了,田地是露天盤子,須藏不得。”毛烈道:“隻要會計較,要藏時田地也藏得。”陳祈道:“如何計較藏地?”毛烈道:“你如今隻推有甚麼公用,將好的田地賣了去,收銀子來藏了,不就是藏田地一般?”陳祈道:“祖上的好田好地,又不舍得賣掉了。”毛烈道:“這更容易,你隻揀那好田地,少些價錢,權典在我這裏眉批:為己之業,目下拿些銀子去用用,以後直等你們兄弟已將見在田地四股分定了,然後你自將原銀在我處贖了去。